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印發《礦山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
印發《礦山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礦山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已經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2021年5月12日
礦山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社會監督,鼓勵舉報礦山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時發現並消除礦山重大隱患,製止和懲處礦山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礦山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獎勵。
第三條 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以下統稱舉報人)有權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礦山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或者各級礦山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舉報礦山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規定的舉報獎勵工作由省級及以下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負責實施。
其他負有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礦山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條 省級及以下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開展舉報獎勵工作,應當遵循“合法舉報、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受理、誰獎勵”和“誰舉報、獎勵誰”的原則。
第六條 舉報人可以實名舉報,也可以匿名舉報。實名舉報的,舉報人應同時提供真實姓名和真實有效的聯係方式;匿名舉報的,舉報人應同時提供通訊暢通的手機號碼。
第七條 匿名舉報的受理、核查和獎勵實行密碼約定、“三專聯鎖”管理。
(一)匿名舉報受理後,受理部門負責受理業務的內設機構指定1名在編工作人員為身份代碼保管員,由其與舉報人聯係,約定密碼作為舉報人身份代碼,並負責保管。
(二)匿名舉報查實後,受理部門負責核查業務的內設機構指定1名在編工作人員為領獎代碼保管員,由其與舉報人聯係,約定密碼作為舉報人領獎代碼,並負責保管。
(三)發放獎金前,受理部門負責獎金發放業務的內設機構指定1名在編工作人員為信息接收驗證員(獎金發放員),負責接收舉報人提供的信息(身份代碼、領獎代碼、銀行賬號),並分別與身份代碼保管員、領獎代碼保管員進行核對。
(四)獎金發放後,由身份代碼保管員和領獎代碼保管員分別聯係舉報人,確認獎金領取情況。
第八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的礦山重大隱患是指《煤礦重大02manbetx.com 隱患判定標準》(應急管理部令第4號)和《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生產安全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安監總管一〔2017〕98號)認定的情形和行為。
第九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的礦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和行為:
(一)未依法獲得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證照不全、證照過期、證照未變更組織生產、建設的。
(二)未依法取得批準或者驗收合格,擅自組織生產、建設的;違反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
(三)停產整頓、整合技改、長期停產停建的礦山未按規定驗收合格,擅自恢複或者組織生產建設的。
(四)非煤礦山外包工程隊伍和管理不符合有關規定的。
(五)瞞報、謊報礦山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的。
(六)不按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下達的指令予以整改的。
(七)礦山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依法經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
(八)礦山特種作業人員未依法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而上崗作業的。
(九)承擔礦山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工作的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的。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礦山安全標準規定的其他礦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第十條 舉報人舉報的礦山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屬於礦山企業未上報、媒體未曝光、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沒有發現,或者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雖然發現但未按有關規定依法處理,經核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具有礦山安全監管監察職責的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或者其授意他人舉報的不在獎勵之列。
第十一條 省級及以下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礦山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工作機製,向社會公開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舉報電話、電子郵箱等舉報渠道。省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會同省級礦山安全監察機構在轄區所有礦山露天工業廣場(人員出入主要路口)、井工礦山人員入井井口等醒目位置安設舉報信息標識牌,載明接報單位及聯係方式、匿名舉報方法、受獎勵的舉報內容、舉報獎勵等級劃分、獎勵標準和領獎方式。
第十二條 舉報人可以通過安全生產舉報投訴特服電話“12350”,或者以書信、電子郵件、傳真、走訪等方式舉報礦山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的線索應當包含被舉報的礦山名稱、違法事實、時間、地點、聯係方式和相關證據材料等;屬於瞞報、謊報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的,應當載明瞞報、謊報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的礦山名稱、事故發生時間、遇難人數、遇難者姓名、聯係方式等相關信息。
第十三條 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並對其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和企業;否則,一經查實,依法追究舉報人的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省級礦山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受理和核查煤礦重大隱患的舉報。
地方各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受理和核查煤礦重大隱患以外的舉報。其中,屬於礦山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的,地方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受理後,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提請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核查。
礦山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的核查結果應當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煤礦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經核查屬實的,負責受理的地方礦山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向省級礦山安全監察機構通報。
第十五條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接到舉報,按程序轉至省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辦理。其中,屬於煤礦重大隱患的舉報,轉至省級礦山安全監察機構辦理;屬於煤礦重大隱患以外的舉報,轉至省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辦理。
第十六條 省級及以下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接到舉報,按照以下分工辦理:
屬於煤礦重大隱患的舉報,由省級礦山安全監察機構辦理;屬於煤礦重大隱患以外的舉報,由省級及以下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辦理。
省級及以下礦山安全監管部門接到煤礦重大隱患以外的舉報,可以直接辦理,也可以轉至下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辦理。
第十七條 同一舉報既涉及煤礦重大隱患,又涉及其他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接到舉報的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按照第十四、十五、十六條的規定分別轉送和辦理。
第十八條 省級及以下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自收到舉報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告知舉報人。對於不屬於本部門受理範圍的舉報,省級及以下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告知舉報人向有處理權的單位、機關舉報,或者將舉報材料移送有處理權的單位、機關,並采取適當方式告知舉報人。
第十九條 核查舉報事項,原則上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複雜的,經上一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適當延長核查處理時間。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並告知舉報人延期理由。
第二十條 對舉報實行等級管理。舉報等級的高低按照舉報的礦山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除外)精準程度、舉報時間的早晚來確定。
一級:查實與舉報的礦山重大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事實和地點基本相符,且礦山重大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3日內舉報的。
二級:查實與舉報的礦山重大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事實和地點基本相符,且礦山重大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3日(不含)後舉報的。
第二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規定的礦山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經核查屬實的,受理舉報的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舉報人發放獎金,並報上一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備案:
(一)查實礦山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除外)的獎勵。屬於一級舉報的,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5%計算;屬於二級舉報的,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2%計算。最低獎勵3000元,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
(二)查實礦山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的獎勵,按照《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安監總財〔2018〕19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實名舉報查實後,受獎勵的實名舉報人有效證件上載明的姓名(組織、單位)與受理部門記載一致的,方可向舉報人發放獎金。
舉報人應當在接到領獎通知60日內攜帶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領取;無法到現場領取的,發獎人員可以憑舉報人提供的身份證明、銀行賬號,通過轉賬的方式向舉報人支付獎金;無法通知的,受理舉報的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可在一定範圍內進行公告。逾期未領取獎金者,視為放棄領獎權利;能夠說明正當理由的,可以適當延長領取時間。
第二十三條 匿名舉報查實後,按照以下程序發放獎金:
(一)身份代碼保管員負責向舉報人提供獎金發放員手機號碼,並告知舉報人以手機發短信的方式向獎金發放員提供身份代碼;領獎代碼保管員聯係舉報人,並告知以手機發短信的方式向獎金發放員提供領獎代碼和銀行賬號。
(二)獎金發放員接收並打印出舉報人提供的身份代碼、領獎代碼,分別與身份代碼保管員、領獎代碼保管員確認,核對無誤並經3人共同簽字後,可作為獎金發放憑證。
(三)獎金發放憑證需報送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同意後,獎金發放員方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舉報人發放獎金。
地方各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省級礦山安全監察機構可結合實際製定匿名舉報獎勵審批的具體規定。
第二十四條 多次舉報同一事項的,按一案進行獎勵,由最先受理舉報的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給予首次受理的舉報人獎勵資金;首次受理為多件多人的,獎金可按件數平均分配。
多人聯名舉報同一事項的,由實名舉報第一署名人領取獎金。
以單位名義舉報的,獎勵資金發給舉報單位。
第二十五條 參與舉報處理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舉報人身份、舉報內容和獎勵等情況,違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六條 給予舉報人的獎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通過現有資金渠道安排,並接受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