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 礦安〔2021〕51號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
礦安〔2021〕51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司法部監獄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今年以來,相繼發生山西省晉中市華陽新材料石港煤業“3・25''、貴州省畢節市黎明能源公司東風煤礦“4・9"、河南能源化工集團鶴壁煤電六礦“6・4”、黑龍江龍煤集團雞西公司滴道盛和煤礦“6・5”等4起較大煤與瓦斯突出02manbetx.com 。其中,6月4日、6月5日接連發生煤與瓦斯突出02manbetx.com ,造成3人死亡、13人被困(最新消息:8人獲救,8人遇難),影響惡劣、教訓慘痛。為進一步加強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堅決防範和遏製煤與瓦斯突出02manbetx.com ,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強化責任落實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礦長必須落實本單位防突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總工程師必須落實技術負責人責任,各副礦長、職能部門必須落實防突崗位責任製、強化業務保安,確保防突措施落實到位。
二、全麵排查防突體製機製
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煤礦企業必須配備防突(通風)副總工程師,突出礦井必須配備防突(通風)副總工程師、設置防突機構,建立健全防突管理製度和各級崗位責任製。
煤礦企業機構不健全,人員配備不到位,製度不完善不落實的,依法責令停產整頓。
三、全麵排查瓦斯參數
全麵排查正在采掘區域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瓦斯壓力、瓦斯含量、透氣性係數、瓦斯放散初速度、堅固性係數、有效抽采半徑及工作麵防突預測(效果檢驗)的突出敏感指標等參數。
煤礦企業參數不齊全,依法責令限期補測;參數造假的,依法責令停產整頓。
預抽煤層瓦斯鑽孔設計必須符合要求,鑽孔長度、方位角、鑽孔間距應當根據實際考察的煤層有效抽采半徑確定。
現場施工管理和質量驗收應當采用視頻監控等手段檢查確認鑽孔深度,並建立核查03manbetx 製度;必須按規定進行鑽孔軌跡測定,當鑽孔控製範圍不足或者存在空白區域時,必須補充區域防突措施。
五、確保抽采達標
預抽瓦斯鑽孔封堵必須嚴密,推廣使用“兩堵一注"等先進工藝。在應力集中、鬆軟煤層中必須利用設置篩管防止塌孔,並保證抽釆時間、濃度和負壓。
抽采達標評判報告應當由礦長審簽,並對其結果負責。煤礦企業抽釆不達標的,依法責令停止作業。
六、嚴格效果檢驗
采掘工作麵防突措施的效果和參數等應當經實際考察確定。
采用區域預抽煤層瓦斯防突措施的,應當首先根據檢驗單元內瓦斯抽采及排放量等計算煤層的殘餘瓦斯含量,達到符合要求的指標後方可現場直接測定可解吸瓦斯含量指標,判斷防突效果。
采用鑽孔消突的掘進工作麵,必須采用《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第八十九條的方法進行驗證。
七、嚴厲打擊造假行為
對存在鑽孔造假、抽采量造假、瓦斯傳感器濃度造假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依法依規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礦井必須建立總工程師通風瓦斯日03manbetx 製度(可參考有關煤礦企業製定的《通風瓦斯日03manbetx 管理規定》〈見附件1〉)。
九、建立月度防突預測圖製度
突出礦井必須建立月度防突預測圖製度(可參考有關煤礦企業製定的《防突預測圖編製管理規定》〈見附件2〉)。
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及上級企業的監管監察,對防突措施不落實、不具備防突能力的礦井必須嚴格執法,立即依法責令停產整頓直至依法關閉。
請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立即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所有煤礦企業。請各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牽頭,組織轄區內煤礦企業、煤礦對本通知進行集中宣貫。
附件:1.通風瓦斯日分析管理規定
2.防突預測圖編製管理規定
附件1通風瓦斯日分析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通風瓦斯日常管理工作,及時排查、消除02manbetx.com 隱患,杜絕通風瓦斯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特製定本規定。
第一條各煤礦必須結合本規定和礦井實際建立健全通風瓦斯日分析製度。成立通風瓦斯日分析領導小組,由總工程師任組長。
第二條每月初由煤礦總工程師召集相關單位(部門),根據采掘生產地區接續變化情況,確定當月通風瓦斯管理的重點地區和重點內容。低瓦斯礦井應當對重點區域,高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對所有采掘工作麵進行通風瓦斯日分析。
第三條通風瓦斯日分析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一)通風係統分析。重點分析通風係統是否獨立、穩定、可靠;是否存在不符合規定、不合理的通風方式;采掘工作麵等用風地點風量、風速、風向是否穩定,且符合規定;巷道貫通是否按措施執行、貫通後通風係統是否合理;各生產地區通風設施完好情況,是否有損壞通風設施情況;重點失修巷道整修進度等。
(二)瓦斯湧出量分析。重點分析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是否符合要求,湧出量是否出現異常;是否存在局部瓦斯積聚情況;是否存在瓦斯超限風險和隱患。
(三)采掘工作麵地質分析。高瓦斯、突出礦井采掘工作麵是否臨近地質構造及應力集中區;是否製定過地質構造的專項措施並落實到位;鑽孔施工過程中是否發現地質構造,與設計比對是否發生較大變化,是否出現噴孔等動力現象。
(四)防突指標及措施落實情況分析。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麵及石門揭煤工作麵防突指標是否正常;是否按規定采取相應的區域綜合措施或者局部綜合防突措施。
(五)瓦斯抽采係統分析。重點分析抽采係統運行是否正常;抽采管路、設施檢查維護是否到位;抽采負壓、流量等數據是否準確、正常;重點抽采地區抽采量是否出現異常。
(六)防滅火係統分析。重點分析采掘工作麵是否存在自然發火隱患及征兆;采空區氣體是否取樣化驗,數據是否異常;工作麵上隅角、工作麵、回風和抽采係統一氧化碳濃度及變化是否異常,工作麵結束回撤及密閉是否符合規定;防滅火注漿、注氮係統是否能夠正常運行;是否按規定落實防滅火措施;放頂煤工作麵推進度是否符合規定;采空區密閉牆是否按規定檢查,是否存在漏風及其它異常現象;根據當日各地區采集的一氧化碳數據,結合采空區溫度等情況,綜合評判是否出現自然發火征兆。
(七)安全監控係統分析。重點分析安全監控係統是否運行正常,數據傳輸是否連續、準確;是否發生瓦斯超限報警斷電;是否出現故障報警,是否有損壞監控設備情況;是否有造假現象;是否對傳感器進行定期調校;是否對瓦斯超限、故障閉鎖、風電閉鎖功能進行測試;饋電傳感器顯示是否準確。
(八)煤礦認為需要的其他通風瓦斯重點內容。
(九)前期日分析會議意見落實情況及責任單位整改情況。
第四條通風瓦斯日分析方式
(一)每天組織召開日分析會議,各成員部門按照責任分工彙報各自日分析內容,排查礦井可能存在的通風瓦斯隱患,分析原因,製定措施,安排責任單位對排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二)參加分析人員
礦級領導:總工程師、通風副總工程師(以上2人必須有1人主持會議)、地質副總工程師。
基層區科:瓦斯治理、技術、地測、安全管理、通風、防突(抽采)、安全監控、井下生產作業及其他需要參加的輔助部門必須有1名技術員以上管理人員參加。
(三)日分析會議應形成會議記錄,建立台賬。記錄內容應當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彙報內容、原因分析、采取措施及工作安排、前期通風瓦斯日分析意見落實及整改情況。
第五條有關要求
(一)任一地點的甲烷濃度當班或上下兩個班次浮動達到或超過0.2%時,必須進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並在通風瓦斯日分析記錄中進行說明。
(二)凡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20.5%的,上級公司通防、安全管理等部門要現場核查原因,製定防範措施,並督促落實。
(三)量化分析參數:采掘工作麵風量、絕對瓦斯湧出量、一氧化碳濃度、防突預測指標、防突允許掘進距離、抽采量等,分析中必須彙報量化參數。
(四)通風瓦斯日分析會議必須明確專人負責記錄,對分析中發現的問題及原因、製定的整改措施、追究責任情況等都要以文字記錄清楚,並留有資料,資料保存時間不少於3個月。
(五)通風瓦斯日分析記錄必須及時報經礦長和總工程師審閱、簽字,並送達相關責任單位落實。
(六)各煤礦企業可以結合實際情況製定相應的管理細則,並嚴格落實。
附件2
防突預測圖編製管理規定
防突預測圖是用於指導現場日常防突工作的重要圖紙,以突出煤層瓦斯地質圖為基圖,全麵反映采掘工程範圍內的煤層賦存、瓦斯地質、巷道布置、綜合防突措施等內容。
防突預測圖由煤礦總工程師組織編製和管理,指導礦井防突工作。
一、下列工作麵必須編製防突預測圖
(一)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麵(煤層瓦斯風化帶、中底分層內的采掘工作麵和沿空(巷)有效卸壓範圍掘進工作麵除外)。
(二)突出煤層井巷揭煤工作麵。
(三)被保護層采掘工作麵。
二、防突預測圖繪製範圍
(一)采煤及掘進工作麵一般為采、掘工作麵設計範圍。
(二)井巷揭煤工作麵一般為距所揭煤層頂(底)板法距20m,井巷兩側各100m。
三、圖紙尺寸、比例
(一)采掘工作麵根據巷道設計長度確定圖紙長度及範圍,圖紙比例:平、剖麵圖按1:1000,柱狀圖1:500。
(二)井巷揭煤工作麵圖紙比例、尺寸可與揭煤防突設計圖紙一致。
四、圖紙要求
(一)圖紙以突出煤層瓦斯地質圖為基圖,巷道壓茬關係清楚,不同煤層巷道采用不同顏色線條,待掘巷道用虛線標繪。
(二)防突預測圖采用電子版編製,標簽上應有工作麵名稱、繪圖日期及礦總工程師等負責人簽字(標簽內容見附下圖)。
五、防突預測圖標注的主要內容
(一)井巷揭煤工作麵
1.前探孔、測壓孔、措施孔的鑽孔平麵圖和剖麵布置圖(措施竣工圖)及施工參數表;
2.原始瓦斯壓力、原始瓦斯含量、殘餘瓦斯壓力、殘餘瓦斯含量、預抽率等數據,瓦斯放散初速度、煤層堅固性係數、防突指標D、K值等;
3.每月最新的層位、煤層賦存及前方(周圍)構造平、剖麵圖。
4.對本麵有動壓影響的采掘工作麵(鄰近層層間距≤80m的采煤工作麵、鄰近層層間距≤30m的掘進工作麵、本煤層周邊100m範圍的采掘工作麵),必須標注采掘方向、預計月推進度。
(二)煤巷掘進工作麵
1.迎頭前方500m、巷道兩側50m範圍內煤層賦存、地質構造及異常區的平、剖麵圖,注明褶曲軸線,斷層名稱、產狀,圈定異常區範圍,月度更新。
2.本月掘進範圍內區域防突措施竣工圖,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指標(殘餘瓦斯壓力、殘餘瓦斯含量、預抽率),臨近巷道及本巷道瓦斯異常湧出、鑽孔噴孔數據。
3.本月掘進範圍內局部防突措施鑽孔設計平、剖麵圖。
4.上月施工過程的所見構造,瓦斯湧出異常點(鑽孔噴孔、指標超標)、每30m最大突出預報指標測定值。
5.上月末迎頭最新測量點號、標高,本月計劃施工長度。
6.圖紙範圍內原始瓦斯壓力、原始瓦斯含量測定值,防突預測指標超標值,數據標注在測定點。
7.能反應本煤層上方至少50m、下方至少30m內的煤層綜合柱狀圖。
8.工作麵局部通風、抽采、監控係統,重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壓風自救嗣室、反向風門等)、放炮地點及局部通風機的安設位置。
9.被保護範圍,應力集中區範圍。
10.周圍可能造成本掘進工作麵麵集中應力的采掘工作麵(鄰近層層間距≤80m的采煤工作麵、鄰近層層間距≤30m的掘進工作麵、本煤層周邊100m範圍的采掘頭麵),必須標注采掘方向、預計月推進度。
(三)采煤工作麵
1.工作麵前方500m範圍內煤層賦存、地質構造及異常區的平、剖麵圖,注明褶曲軸線,斷層名稱、產狀,圈定異常區範圍,月度更新,剖麵圖能反應上下臨近層采掘情況。
2.區域防突措施竣工圖,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指標(殘餘瓦斯壓力、殘餘瓦斯含量、預抽率),煤巷掘進期間瓦斯異常湧出、鑽孔噴孔數據。
3.本月回采範圍內局部防突措施鑽孔設計平、剖麵圖。
4.原始瓦斯壓力、原始瓦斯含量測定值,煤巷掘進及回采期間防突預測指標超標值,數據標注在測定點。
5.被保護範圍、應力集中區範圍。
6.能反映本煤層上方至少50m、下方至少30m內的煤層綜合柱狀圖。
7.工作麵通風、抽采、監控係統、重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壓風自救嗣室、反向風門等)、放炮地點等。
8.始采線、停采線及遺留煤柱位置和集中應力影響範圍。周圍對本采煤工作麵有動壓影響的采掘工作麵(鄰近層層間距≤80m的采煤工作麵、鄰近層層間距≤30m的掘進工作麵、本煤層周邊100m範圍的采掘工作麵),必須標注采掘方向、預計月推進度。
(四)其它需標注內容
1.突出煤層區劃線,若區劃線不在圖紙範圍內,采用文字注明。
2.根據瓦斯地質圖及時進行瓦斯壓力和瓦斯含量等值線延展。
3.通風、瓦斯、防突措施基本情況表,包括風量、回風瓦斯濃度、絕對瓦斯湧出量、抽采量等數據。
4.通風設施、風流路線、局部通風機及瓦斯傳感器T1、T2位置等,其編製應符合礦井通風係統圖編製標準。
六、防突預測圖管理
(一)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麵、石門揭煤工作麵按月更新防突預測圖。
(二)必須在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麵懸掛防突預測圖。
(三)防突預測圖於每月25日前完成,指導下月防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