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廣豐煤炭運銷有限責任公司廣豐煤礦“6·13”機電事故調查報告
昭通市廣豐煤炭運銷有限責任公司廣豐煤礦“6·13”機電02manbetx.com 調查報告
2021年6月13日3時19分,昭通市廣豐煤炭運銷有限責任公司廣豐煤礦(以下簡稱廣豐煤礦)1111采煤工作麵發生一起機電02manbetx.com ,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73萬元。
02manbetx.com 發生後,廣豐煤礦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救援,及時向昭陽區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以下簡稱昭陽區工科局)、雲南煤礦安全監察局昭通監察分局(以下簡稱昭通分局)等單位報告了02manbetx.com 情況。昭通分局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安排監察員趕赴事故現場。
2021年6月13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296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安監總政法〔2008〕212號)《雲南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雲南省政府令第155號)《雲南煤礦安全監察局02manbetx.com 調查處理辦法》(雲煤安發〔2008〕180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由昭通分局牽頭,會同昭陽區紀委監委、應急管理局、公安局、總工會、工科局成立了廣豐煤礦“6·13”機電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依法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事故調查組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和討論03manbetx ,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提出了處理建議,針對該起事故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形成了事故調查報告。
一、事故單位概況
(一)企業概況
廣豐煤礦隸屬於昭通市廣豐煤炭運銷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是由雲南英茂集團主要出資組建的私營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4年3月,位於雲南省昭通市昭陽區小龍洞鄉,公司法定代表人付金孝、總經理王能。工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530602757188746B,營業期限自2004年3月4日至長期。采礦許可證號為C5300002015041110137592,有效期至2029年10月22日。安全生產許可證號為(滇)MK安許證字〔20200012〕,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礦井概況
廣豐煤礦位於雲南省昭通市昭陽區小龍洞鄉,為證照齊全的生產礦井,礦區麵積5.0384平方公裏,地質儲量1847萬噸,可采儲量1249.8萬噸。廣豐煤礦屬低瓦斯礦井,水文地質複雜類型,設計開采C1、C5、C7三層煤,C1煤層為Ⅱ類自燃煤層,C5、C7煤層為Ⅲ類不易自燃煤層,煤塵均有爆炸危險性。廣豐煤礦2013年11月25日取得30萬噸/年建設工程開工備案回執後開工建設,2020年9月4日通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及條件竣工驗收監督核查後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為30萬噸/年,設計服務年限29.8年。礦井劃分為+2310m和+2200m兩個水平,先期設+2400m輔助水平開采一采區。井下布置有一采區和二采區兩個采區,一采區布置有1111采煤工作麵(普采)和北翼殘采區回風聯絡巷炮掘工作麵,二采區布置有+2350m軌道運輸巷綜掘工作麵、+2350m回風聯絡巷炮掘工作麵。2020年全省煤炭行業專項整治中廣豐煤礦被確定為單獨保留煤礦,規模30萬噸/年。
廣豐煤礦“五職”礦長配備齊全,礦長付金孝,全麵負責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生產副礦長曹雲生,負責煤礦采掘接替和生產作業計劃的總體布置,分管生產技術科、調度室;總工程師文先俊,負責全礦技術管理、一通三防等工作,分管通防科、地測科、防治水辦公室;安全副礦長楊進軍,負責煤礦安全管理工作,分管安全監察科;機電副礦長李淵,負責全礦的機電運輸工作,分管機電運輸科。礦井還設有防治水、地測、通風、機電、安全、防滅火、采煤、掘進副總工程師以及采煤、掘進等“六職”技術員。
廣豐煤礦設有生產技術科、安全監察科、通防科、機電運輸科、地測科、調度室等16個職能科室,在冊職工320餘人。綜采隊勞動組織為三班作業,其中早班8時至16時,中班16時至0時,晚班0時至8時。
廣豐煤礦施工隊伍有綜掘一隊、綜掘二隊、綜采隊、通維隊、機電運輸隊、綜采綜掘設備維修組、探鑽隊7個區隊。綜采隊負責1111采煤工作麵采煤作業;綜掘一隊負責二采區各運輸巷掘進作業;綜掘二隊負責北翼殘采區回風聯絡巷的掘進作業;機電運輸隊負責礦井機電、運輸、供排水、壓風等係統設備的現場管理;通維隊負責礦井通風設施管理、巷道維護、維修及礦井防滅火注漿等;綜采綜掘設備維修組負責綜掘機、采煤機、采煤工作麵刮板運輸機、液壓支架等設備日常維護、維修等;探鑽隊負責礦井防治水、揭煤等鑽孔施工。
(三)礦井安全生產係統概況
1. 開拓係統。礦井采用斜井開拓,共布置3條井筒,即主斜井、副平硐(副暗斜井)和回風斜井。主斜井一側安裝帶式輸送機運送煤炭,另一側安裝架空乘人裝置運送人員;副平硐(副暗斜井)安裝絞車擔負矸石、材料設備運輸;回風斜井安裝2台同等能力通風機擔負礦井回風任務。
2. 通風係統。礦井通風方式為中央並列式,通風方法為機械抽出式,在回風斜井安裝了2台FBCDZ№18型防爆對旋軸流式主要通風機(電機功率2×132KW),其中1台運行、1台備用。
3. 提升運輸係統。礦井主斜井安裝1台DTL80/20/2×132S型固定式帶式輸送機運輸煤炭,安裝一套RJY55-28/2000(A)型架空乘人裝置運輸人員;副斜井安裝1台JKN-2.5×2.3P永磁電機內裝式礦用提升機擔負礦井的矸石、材料和設備運輸。
4. 供排水係統。礦井在+2310m水平設置排水泵房,井下湧水經+2310m泵房水泵沿主斜井排水管排至地麵,+2310m水泵房選用了3台MD120-50×5(P)型自平衡多級耐磨離心泵,1台在用,1台維修,1台備用。礦井工業用水水源采用處理後的礦井湧水,建有600m³生產消防高位水池;生活用水取自小龍洞1335號泉水,建有200m3生活水池。
5. 供電係統。礦井采用雙回路電源供電,地麵10KV變電所兩回10KV電源均引自35kV小龍洞變電站10KV不同母線段。副斜井提升絞車采用380V供電,礦井設10kV變電所,內設SCB11-1250/10/0.4kV變壓器兩台,礦井一、二類用電負荷采用雙電源供電,當其中一回電源故障時,另一電源可擔負全部一、二類用電負荷用電,同時設S11-500/10型10/0.4kV變壓器1台供生活區。井下設備用電由地麵10kV變電所供給,下井電纜為2回10kV線路,經主斜井引自井下中央變電所。礦井設置了采區變電所,采煤工作麵機電設備由1台KBSGZY-1250/10/0.69/1250kVA礦用隔爆型礦用移動變壓器供電。
6. 安全監控係統及人員位置監測係統 礦井安設了KJ83X(A)型煤礦綜合自動化監測監控係統,係統具有主備機備份和雙機自動切換功能。在采掘工作麵、緊急避險設施等地點安裝了甲烷和一氧化碳等傳感器,按要求設置甲烷傳感器報警、斷電、複電濃度和斷電範圍,定期對傳感器進行標校、對甲烷電和風電閉鎖功能進行測試。
礦井安設了KJ236(A)型礦井人員位置監測係統,在調度監測室設置人員位置監測係統專用終端,配備工控機2台(1用1備),不間斷電源(UPS)各1台。係統主幹傳輸線路獨立設置,在井下巷道設置5台KJ236-F本安定位分站、26台KJ236-D本安讀卡器,配備400張KJ236-K型定位標識卡。
7. 通信聯絡係統及語音廣播係統 礦井安設了1台KTJ122型生產調度交換機供井下和地麵各生產部門使用。緊急避險設施內、井下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和采、掘工作麵等地點安設42部KTH-A型礦用本安電話機,地麵安設25部HA688型自動電話機。
礦井在地麵監控室安裝了一套KT590語音廣播係統終端,在采煤工作麵上下安全出口、掘進工作麵、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采區絞車硐室、避難硐室等重點場所安裝13台KXY21礦用本安型音箱,並實現與通信係統相互通信功能。
8. 緊急避險、壓風自救及供水施救係統 礦井在+2400m水平建立了永久避難硐室,硐室容量及其緊急避險設施功能滿足要求。
礦井在地麵設壓縮空氣站,利用3台JN132-8型螺杆式空氣壓縮機,正常安全生產時,1台壓縮空氣機工作,2台備用;發生事故需要壓風急救時,2台壓縮空氣機同時工作,1台備用。
礦井井下供水施救係統用水來自工業場地附近200m3生活飲用水高位水池,+2500m水平以下采用靜壓供水。避難硐室設有2套給水栓供應直飲水。
(四)煤礦安全監管情況
昭陽區工科局為昭陽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2021年初製定了年度監管計劃,計劃每月對正常生產建設礦井檢查或巡查1次。
2021年1月至6月,昭陽區工科局對廣豐煤礦檢查或巡查14次,查出事故隱患121條,最近一次檢查時間為2021年6月10日。
6月10日前查出的隱患煤礦已整改完畢。昭陽區工科局製定了《昭陽區煤礦駐礦安全監管員管理辦法》,規定駐礦安監員實行周末輪休,每月駐礦天數不少於22天,下井檢查不少於18次。2021年1月至事故發生前,昭陽區工科局派駐畢靜驥駐廣豐煤礦進行安全監管。經調查,駐礦期間,畢靜驥工作日期間均在礦履行駐礦安監員職責,周末和法定節假日均未在礦。2021年6月1日至事故發生前畢靜驥駐礦9天,下井2次,最近一次下井是2021年6月10日陪同區工科局檢查人員下井檢查。6月13日(周日)事故發生時,駐礦安監員畢靜驥未在礦駐礦監管。
(五)事故地點概況
事故地點位於廣豐煤礦+2400m輔助水平一采區1111采煤工作麵距上出口13.7m采煤機右滾筒處。該地點處於工作麵F2斜交走向斷層斷裂位置,工作麵底板抬起形成台階,工作麵底板傾角增大到18,工作麵機道高僅1.74m、寬2.4m。
1111采煤工作麵為首采工作麵,走向長425m、傾斜長134m,采高1.6m,最小控頂距3.85m、最大控項距4.48m。工作麵采用走向長壁式采煤方法、普采工藝采煤,刮板運輸機運輸,安全出口采用π型鋼梁配單體液壓支柱對鋼梁加固支護,中部采用ZH2000/13/18Z整體頂梁組合機采液壓支架進行支護,局部地點由於壓力造成斷開位置采用π型鋼梁配單體液壓支柱對鋼梁加固支護。工作麵間隔10至15m位置和運輸巷各轉載點安裝有具備語音通話功能的KXH127礦用防爆兼本安型聲光信號器,上下安全出口裝有語音廣播係統配套的KXY21礦用本安型音箱。
1111采煤工作麵開采C1煤層,煤層平均厚度1.6m,平均傾角18,布置工作麵時揭露F1、F2、F3、F4、F5、F6、F7共7條斷層,落差0.5至12.5m不等,均為斜交斷層。其中F2斷層為斜交走向斷層,與工作麵斜交從回風巷穿出工作麵,落差1.4至1.7m。發生事故前隨著工作麵的推進,該斷層距工作麵上出口的距離由原49m縮減到12m,落差約1.4m。受斷層影響,工作麵上出口段底板抬起,生產中采煤機需截割大量矸石,每3-5天需更換一次滾筒截齒。至事故發生時工作麵已推進了71.5m。
1111采煤工作麵使用MG2×125/580-BWD型雙滾筒采煤機,整機外形尺寸為10832×1992×1150mm,滾筒直徑1.25m、轉速43r/min、截深0.63m。采煤機主要由左右滾筒、左右搖臂、左右牽引部、拖纜裝置、液壓調高係統和電控箱等組成。另配備2個遙控器,遙控器隻控製采煤機牽引行走、搖臂升降,不控製滾筒旋轉。查看采煤機使用說明書和煤礦製定的《采煤機使用管理製度》《采煤機司機安全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等規定,更換采煤機滾筒截齒或進行其他維修作業必須按以下步驟操作:
(1) 按下采煤機截割停止按鈕停止截割滾筒旋轉;
(2) 斷開采煤機隔離開關;
(3) 切斷安設在工作麵運輸巷中的采煤機和刮板輸送機組合開關電源並掛停電牌;
(4) 待螺旋滾筒完全停止轉動後,打開截割部離合器;
(5) 開始維修。
(六)其他有關情況
1. 采煤機司機安全培訓及持證情況 (1) 采煤機司機趙思康2021年3月入職廣豐煤礦綜采隊,2021年4月26日參加采煤機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培訓合格後,6月3日取得采煤機司機特殊工種操作資格證。
(2) 調查中發現,2021年3月25日夜班、4月1日至4日中班期間1111采煤工作麵正常生產,3月25日夜班采煤機司機為黃義誌、黃義培,4月1日至4日中班采煤機司機為李懷寶、黃義培,李懷寶、黃義培、黃義誌當時均未取得采煤機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
2. 現場勘察及工作麵采煤機運行、停止相關參數測定情況 (1) 現場勘察發現,事故地點隻有采煤機右截割滾筒下部截齒和煤渣上有血跡,其餘地點無血跡。另外,右截割滾動下部截齒間卡有趙思康當班使用的礦燈和自救器。
(2) 現場勘察發現,事故發生時采煤機隔離開關手把打在“合”的位置,采煤機截割部離合器未拔出。
(3) 工作麵采煤機截割機構由2×125kW交流電機直接驅動,電機動力通過扭矩軸輸出到截割傳動係統,直接傳給截割滾筒,經現場測試,截割滾筒啟動後直接達到額定轉速,不存在由慢到快的情況。
(4) 經現場測定,事故地點采煤機右截割滾筒與采煤機中部電控部按鈕操作處的距離為5m,人員從電控部按鈕操作處按正常行走速度走到滾筒處的時間為13至15s;采煤機啟動空轉後,按下采煤機停機按鈕到滾筒完全停止轉動的時間為15至18s。
二、事故發生經過、搶險救援、報告及善後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1年6月12日21時,綜采隊隊長黃躍明在綜采隊會議室組織當班23名作業人員召開班前會。21時30分左右,班長楊德銀帶領工人入井,22時左右到達1111采煤工作麵。班長楊德銀對工作麵巡查後對當班作業人員進行分工,安排餘金貴等5人在工作麵上出口機尾處回撤懸移支架,安排采煤機司機趙思康帶領4人移工作麵上出口段中班割煤後尚未前移的6m支架、給采煤機加注機油、更換采煤機滾筒截齒等,安排5人開帶式輸送機和刮板輸送機,其本人帶領6人處理工作麵運輸巷靠下出口處的第二台刮板輸送機卡鏈問題,其餘人員清理工作麵煤矸。分工後,采煤機司機趙思康先帶領範慶西給采煤機加注機油,然後帶領範慶西、張應先、李榮華、代有飛4人前移上出口段支架,移架時將采煤機向下移動了3m左右,此時采煤機右滾筒(上滾筒)距工作麵上出口13.7m。6月13時0時左右,移架後李榮華、代有飛到工作麵運輸巷維修刮板輸送機,采煤機司機趙思康帶領範慶西、張應先在工作麵更換采煤機右滾筒截齒,趙思康負責更換截齒,範慶西、張應先負責遞材料等配合工作。換完14顆截齒後,還有2顆截齒位置不合適,需調整滾筒位置。3時左右,采煤機司機趙思康用工作麵語音信號裝置喊話,通知工作麵下出口機頭處刮板輸送機司機劉次田給采煤機送電。接到通知後,劉次田走到距工作麵下出口23.5m處運輸巷中打開采煤機組合開關送電,然後返到工作麵下出口守候電話。
3 時19分,采煤機司機趙思康按下采煤機電控部“右截啟”按鈕,使右截割滾筒轉動調整截齒位置又按停采煤機後,在采煤機隔離開關手把未打到“分”的斷電位置、采煤機組合開關電源未斷開、采煤機右滾筒截割部離合器未拉出,並且未等采煤機滾筒完全停止轉動的情況下,進入到滾筒轉動範圍,被還未停穩的右截割滾筒卷入滾筒下方,造成事故。
(二)現場救援及事故報告情況
看到趙思康被卷入滾筒後,在滾筒上方1m左右的範慶西被嚇呆站在原地,在範慶西上方0.8m處的張應先急忙呼喊“趙思康進去了”。在上出口機尾處回撤支架的徐天好、範全中、吳豐澤等人聽到呼叫後,立即跑到下方13.7m處事故地點,看到趙思康被卷入滾筒下部,靠刮板輸送機側有一隻穿著水鞋的腳。看到現場後,徐天好立即返回上出口打電話到下出口通知在運輸巷處理刮板輸送機的班長楊德銀帶領人員到工作麵搶救。隨後從上出口到達事故地點的作業人員餘金貴用工作麵語音信號裝置喊救人。聽到語音廣播後,工作麵下出口機頭處的劉次田跑到運輸巷采煤機組合開關處斷電。在運輸巷中處理刮板輸送機的當班安全員李忠誠電話報告調度室事故情況後,與楊德銀一起跑到工作麵查看事故情況。3時23分,調度室值班人員劉凡宇通知當班帶班礦領導俸玉林趕到工作麵查看具體情況,並電話報告煤礦相關領導,啟動了應急救援預案。3時35分起,礦長、總工程師等礦領導先後趕到調度室,成立救援指揮部,礦長付金孝安排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帶領兼職救護隊入井救援,同時聯係昭通市仁安醫院派出救護車到井口準備救援。3時40分起,礦長付金孝先後向昭陽區工科局和昭通分局有關人員報告了事故情況。
當班安全員李忠誠、班長楊德銀、帶班領導俸玉林到達事故現場後,組織現場作業人員采取後移π型長鋼梁、剪斷煤壁頂部鋼絲網、用單體液壓支柱頂起滾筒、用鐵鍬鏟出滾筒下方煤矸等方法進行現場救援。
4 時48分,現場救援人員將采煤機司機趙思康從滾筒下救出,發現趙思康已無生命體征。5時55分,救援人員將趙思康運送出井,等候在井口的昭通市仁安醫院醫生檢查確認已死亡。
(三)善後處理情況
事故發生後,廣豐煤礦按照國家和雲南省有關規定,與遇難者家屬協商簽定賠償協議,妥善進行了善後處理工作。
三、事故原因及性質
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03manbetx 規則》(GB6442-86)的規定,通過現場勘查及對獲取資料綜合03manbetx ,認定事故發生的原因如下:
(一)事故直接原因
作業人員采用啟動采煤機調整滾筒位置的方式更換滾筒截齒,在采煤機滾筒還未完全停止轉動的情況下,冒險進入滾筒轉動範圍,被卷入滾筒下方,導致事故發生。
(二)事故間接原因
1. 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一是煤礦未針對各崗位工作特點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培訓,作業人員安全風險辨識能力不足、安全操作意識不強,自保互保意識差,未相互提醒落實安全操作事項並製止其冒險行為。二是煤礦對特種作業人員上崗管理不到位,采煤機司機存在先上崗後培訓持證的情況,新持證的采煤機司機獨立上崗作業前未與有經驗的采煤機司機簽訂師徒協議,落實不少於四個月的“師帶徒”規定。
2. 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工作麵采煤機右截割滾筒更換
截齒地點底板抬起形成台階、空間狹窄、坡度大,更換滾筒截齒前當班安全管理人員未督促作業人員將采煤機移動到工作麵中下部機道空間寬敞、便於觀察、便於人員操作的地點。二是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未認真督促采煤機維修作業人員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1和煤礦製定的《采煤機司機安全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采煤機使用管理製度》等規定的停送電要求,維修前未將采煤機隔離開關手把打到“分”的斷電位置、未將運輸巷中采煤機組合開關手把打到斷電位置、未拉出采煤機滾筒離合器。
3.製度建立落實不到位。一是製度不健全,煤礦製定的《采煤機司機安全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采煤機使用管理製度》《1111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等製度中均未明確更換采煤機滾筒截齒的操作人員及操作技術規範;隻規定采煤機帶電運轉期間不允許人員進入采煤工作麵機道等危險區域,未規定正常停機、維修試運轉停機或緊急停機後作業人員可以進入采煤機附近機道區域作業的時間和允許條件。二是製度執行不嚴,綜采隊未按照煤礦製定的《井班管理製度》和《1111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要求安排隊領導跟班作業,事故當班無跟班隊領導;煤礦分管礦領導未按煤礦製定的《安全監督檢查製度》要求每月組織各專業副總工程師、科室負責人、技術員、各區隊隊長開展不少於兩次的安全大檢查。
4. 監管責任履行不到位。一是駐礦安監員對煤礦相關製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不到位,事故當班未在礦履行駐礦監督職責。二是昭陽區工科局對廣豐煤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和駐礦安監員履職情況監督檢查不到位,並且未按《昭陽區煤礦駐礦安全監管員管理辦法》要求,合理安排駐礦安監員落實“駐礦安監員周末輪休”製度,致使正常生產的廣豐煤礦隻有1名駐礦安監員,周末和法定節假日駐礦監管責任懸空。
(三)事故性質
經對事故現場勘察測試、對相關人員調查取證和03manbetx 認定,廣豐煤礦“6·13”機電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四、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1. 趙思康,事故當班采煤機司機。更換滾筒截齒中,啟動采煤機調整滾筒位置停機後,在采煤機滾筒還未完全停止轉動的情況下,冒險進入滾筒轉動範圍,被卷入滾筒下方,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鑒於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
2. 楊德銀,事故當班班長。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未認真督促作業人員將采煤機移到頂板條件好、空間寬敞、傾角緩、視線好的地點更換采煤機滾筒截齒。二是未認真督促作業人員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等有關斷電操作規定,致使作業人員在更換滾筒截齒前未斷開采煤機隔離開關、組合開關電源,未拉出采煤機滾筒離合器,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2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警告,並處罰款0.9萬元。
3. 李忠誠,中共黨員,事故當班安全員。現場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一是未認真督促作業人員將采煤機移到頂板條件好、空間寬大、傾角緩、視線好的地點更換采煤機滾筒截齒。二是未認真督促作業人員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等有關斷電操作規定,致使作業人員更換采煤機滾筒截齒前未斷開采煤機隔離開關、組合開關電源,未拉出采煤機滾筒離合器,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警告,並處罰款0.8萬元。
4. 黃躍明,廣豐煤礦綜采隊隊長,全麵負責綜采隊安全生產工作。一是未針對綜采隊各崗位工作特點開展日常安全教育培訓,未嚴格落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製度和新職工“師帶徒”製度,致使作業人員安全風險辨識能力不足、安全操作意識不強,自保互保意識差。二是未加強現場安全管理,事故當班未安排隊領導跟班督促,致使當班作業人員更換采煤機滾筒截齒中未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等有關斷電操作規定,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警告,並處罰款0.9萬元。
5. 鄭浩,中共黨員,廣豐煤礦安全副總工程師兼安全監察科科長,全麵負責安全監察科工作,協助安全副礦長抓好煤礦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未認真督促綜采隊針對各崗位工作特點開展日常安全教育培訓。二是未認真督促綜采隊加強采煤機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使用管理,嚴格落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製度和新職工“師帶徒”製度,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警告,並處罰款0.8萬元。
6. 楊燦,中共黨員,廣豐煤礦機電副總工程師兼機電運輸科科長,全麵負責機電運輸科工作,協助機電副礦長抓好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一是未認真督促綜采隊針對各崗位特點加強機電設備安全操作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操作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二是未認真分析研判采煤機使用、維修、更換滾筒截齒等環節存在的安全風險,並健全完善相關製度或01manbetx ,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
(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警告,並處罰款0.8萬元。
7. 俸玉林,廣豐煤礦機電副總工程師,事故當班帶班下井礦領導。一是帶班中未加強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安全檢查工作,未督促作業人員將采煤機移到頂板條件好、空間寬大、傾角緩、視線好的地點更換采煤機滾筒截齒。二是督促檢查中未向采煤機司機提出具體的安全操作事項,致使作業人員未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斷電操作規定,違章更換采煤機滾筒截齒,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警告,並處罰款0.9萬元。
8. 李淵,廣豐煤礦機電副礦長,負責煤礦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一是未認真分析研判采煤機使用、維修、更換滾筒截齒等環節存在的安全風險,並健全完善相關製度或操作規程。二是未認真督促機電運輸部門、綜采隊及相關人員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及采煤機使用維護管理相關製度,並且未按要求每月組織開展不少於兩次的機電運輸安全大檢查,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警告,並處罰款0.9萬元。
9. 楊進軍,中共黨員,廣豐煤礦安全副礦長,負責煤礦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未認真督促安全部門和綜采隊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職工自保互保意識和操作技能。二是未認真督促落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製度和新職工“師帶徒”製度及采煤機使用維護管理有關製度,安全風險分析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警告,並處罰款0.9萬元。
10. 曹雲生,廣豐煤礦生產副礦長,負責煤礦生產管理工作。
一是未嚴格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督促綜采隊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職工自保互保意識和操作技能。二是未認真督促綜采隊加強現場管理,嚴格落實隊領導跟班作業製度、新職工“師帶徒”製度和采煤機使用維護管理有關製度,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警告,並處罰款0.8萬元。11.文先俊,廣豐煤礦總工程師,負責煤礦技術管理工作。
一是未加強采煤機使用維護過程中的風險分析研判工作,組織健全完善《采煤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明確維修更換采煤機滾筒截齒的操作人員及操作技術規範;二是對《1111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關於采煤機使用維修的有關規定落實情況督促檢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給予其警告,並處罰款0.8萬元。
12. 付金孝,中共黨員,廣豐煤礦礦長,負責全礦安全生產工作。一是對煤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製和有關規章製度的落實情況督促檢查不到位。二是對煤礦安全風險分析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檢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3的規定,對其處上一年年收入(2020年收入206613.56元)30%的罰款6.1984萬元。
畢靜驥,昭陽區工科局駐廣豐煤礦安監員,負責廣豐煤礦的日常安全監管工作。對廣豐煤礦安全教育培訓、現場安全管理等有關製度的落實情況監督檢查不到位,事故當班未在礦履行駐礦監督職責,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建議昭陽區工科局按照《昭陽區煤礦駐礦安全監管員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二)對煤礦企業的處理建議
1. 廣豐煤礦未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煤礦安全教育培訓、現場安全管理、製度落實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第四十條第一款5的規定,建議暫扣廣豐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對昭通市廣豐煤炭運銷有限責任公司處罰款49.8萬元。
2. 廣豐煤礦3月25日夜班生產,采煤機司機為黃義誌、黃義培;4月1日至4日中班生產,采煤機司機為李懷寶、黃義培。
經調查,李懷寶、黃義培、黃義誌3人當時均未經培訓取得采煤機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無證上崗作業,違反了《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446號)第十六條第一款6和《煤礦安全規程》第九條第二款7的規定,依據《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446號)
第十六條第二款8的規定,建議責令限期改正,對昭通市廣豐煤炭運銷有限責任公司處罰款49萬元。
按照“分別裁量、合並處罰”的原則,建議暫扣廣豐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對昭通市廣豐煤炭運銷有限責任公司處罰款98.8萬元。
(三)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昭陽區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一是對廣豐煤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和駐礦安監員履職情況監督檢查不到位。二是未按《昭陽區煤礦駐礦安全監管員管理辦法》要求,合理安排駐礦安監員落實“駐礦安監員周末輪休”製度,致使正常生產的廣豐煤礦隻有1名駐礦安監員,周末和法定節假日駐礦監管責任懸空,建議向昭陽區人民政府作出書麵檢查。
五、事故防範措施
廣豐煤礦“6·13”機電事故教訓深刻,為切實汲取事故教訓,有效防範事故的發生,提出以下防範措施。
(一)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昭陽區人民政府要督促廣豐煤礦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堅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發展理念,統籌好安全與發展兩件大事,切實做到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針對事故暴露出來的主要問題,認真修改完善安全生產責任製和有關製度措施,健全“人人有責、層層負責、各負其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係,壓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二要強化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突出風險防控和現場管理加大對各層級、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和有關製度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並將日常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納入各層級考核內容嚴格考核,對發現的重大隱患和“三違”行為要嚴肅查處相關責任人。三要強化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各地點、各環節可能出現的新風險、新問題,定期分析評估已有措施的完備性和有效性,及時補短板、強弱項,推進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深入開展。
(二)強化安全教育培訓。昭陽區人民政府要督促廣豐煤礦
統籌開展好煤礦各類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切實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業務技能。一要突出重點,開展“靶向”培訓,分專業分析梳理各項工作中的重點風險、重點環節、重點措施,對重點崗位、重點人員、重點內容定期開展專題學習培訓,提高日常安全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二要將風險辨識貫穿班前會、調度會、安全辦公會等各類安全工作會議,做到“會會講風險、會會提要求”,常抓常講,不斷壓實風險管控責任,不斷提升全員風險辨識能力和自保互保意識。三要加強特種作業人員上崗管理,嚴格落實特員持證上崗製度和新職工“師帶徒”製度,通過“傳、幫、帶”等方式提升新職工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避免新職工因規定不熟、經驗不足產生冒險違章行為。四要持續深入開展“學法規、抓落實、強管理”活動,深入學習新修訂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煤礦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確保學有所獲、學有成效。
(三)強化現場安全管理。昭陽區人民政府要督促廣豐煤礦切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作業現場事故隱患和問題,有效防範和堅決遏製各類安全事故發生。一要落實“三同時”製度,強化班組管理,連隊或班組領導每次組織召開班前會安排工作任務時,要同時分析各工種、各環節存在的安全風險,同時提醒相關人員落實相關風險防控措施,並加強督促檢查。二要嚴格落實區隊領導跟班下井、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跟班區隊長和帶班礦領導要在全麵巡查負責區域作業動態和安全狀況的基礎上,全麵分析負責區域各作業點存在的主要風險,提醒各作業地點作業人員落實好風險防控措施,並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進行重點巡查盯守。三要嚴肅查處“三違”行為,加大“三違”行為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力度和公開曝光警示教育力度。
(四)強化安全監管。昭陽區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管隊伍建設,督促監管部門切實堅守“兩個至上”,認真貫徹落實好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級有關決策部署,切實推進區域煤炭產業健康穩定發展。一要加快機構改革進度,盡快理順煤礦安全監管體製,穩定監管隊伍,完善工作機製,建立一支與區域煤炭產業發展相適應的煤礦安全監管隊伍。二要督促監管部門進一步加強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以優良的作風、過硬的業務履職盡責,對作風不實、工作不力的監管人員要嚴肅追責問責。三要督促監管部門根據煤礦動態,合理派駐駐礦安監員,並加強對駐礦安監員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落實好駐礦盯守製度。四要認真貫徹落實好《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進一步壓實礦山安全監管監察責任切實消除監管盲區的通知》(礦安〔2021〕50號)要求,對正常生產建設的煤礦落實地方政府領導聯係包保責任和安全監管部門聯係包保製度,嚴防“三超”,遏製“三違”;對停產停工整改煤礦落實專人聯係盯守或駐礦盯守,嚴防邊整改邊違規生產或建設;對長期停產停工煤礦落實駐礦盯守或定期巡查責任,嚴防明停暗開,做到包保、盯守、巡查責任明確、職責清晰、任務具體、落實有力。
昭通市廣豐煤炭運銷有限責任公司廣豐煤礦“6.13”機電事故調查組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