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監局綜合司關於規範礦山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礦安綜﹝2021﹞36號
國家礦山安監局綜合司關於規範礦山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礦安綜﹝2021﹞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礦山安全培訓主管部門:
為規範礦山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根據《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同意收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考務費有關事項的複函》(財稅函〔2020〕236號)和《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應急廳〔2021〕32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礦山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分為考務費和考試費。考務費由國家礦山安監局考試機構向各省級礦山特種作業考試工作承擔單位收取,用於國家層麵的考試基礎能力建設、考務管理等成本支出;考試費由各省級礦山特種作業考試工作承擔單位向報考人員收取,用於上繳考務費和地方考試成本支出。
二、國家礦山安監局委托應急管理部培訓中心作為國家礦山安監局考試機構,承擔全國礦山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從2021年7月15日起收取考務費,具體標準為:安全技術理論考試6元/人科,實際操作考試3元/人科(工種)。考試不及格者免費補考一次。
三、各地礦山特種作業人員考試費收費標準按照省級應急管理部門同當地有關部門協商核定的標準執行,各省級礦山安全培訓主管部門要盡快確定省級礦山特種作業考試工作承擔單位,並報國家礦山安監局。
四、各省級礦山特種作業考試工作承擔單位應於每季度第一個月20日前將上季度考務費全額繳至中央國庫,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管理,繳款碼由應急管理部培訓中心出具。每年3月底前,各省級礦山特種作業考試工作承擔單位要向應急管理部培訓中心書麵報送上年度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及收費情況。
五、各省級礦山特種作業考試工作承擔單位要嚴格按照核定的考試收費標準收費,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收取的考試費應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
六、各省級礦山安全培訓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礦山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收費工作的監督指導,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擠占、侵占等違規行為。
聯係人及電話:國家礦山安監局安全基礎司喬鐵峰,010-64463431、64464044(傳真);應急管理部培訓中心翁立佳,010-64463015,電子郵箱:tzzy3015@163.com。
國家礦山安監局綜合司
2021年7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