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二條 生產部安全職責
1. 第三十二條 生產部安全職責
1.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執行生產與安全、環保相關法律法規。
2. 負責製訂、落實係統開、停車方案,並確保開、停車安全。負責編製、修訂崗位01manbetx 01manbetx 、工
藝指標,並經常檢查執行情況。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02manbetx.com 時,應果斷正確處理,立即 報告主管領導並通知有關職能部門,負責現場保護和組織力量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3.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製止違反安全生產製度、規定和安全技術01manbetx 的做法,並向領導報告,及時通知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共同處理,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 負責組織業務範圍內“專業性、季節性、係統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安全隱患排查,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在調度會上通報,督促相關部門對查處的隱患按“五定”原則落實整改,並對 整改情況進行複查。
5. 負責生產02manbetx.com 、操作02manbetx.com 、產品質量02manbetx.com 、工藝技術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
作。
6. 嚴格執行安全、職業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的原則;參與
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7. 組織開展生產安全技術攻關工作,不斷提高安全技術裝備水平。
8. 發揮調度“組織、指揮、協調、平衡”職能作用。貫徹操作紀律管理規定,杜絕或防止發生非計劃停車和跑、冒、串料等事故,實現安、穩、長、滿、優生產。
9. 每旬組織一次生產係統安全檢查、隱患排查。
10. 組織做好公司各項工藝變更的管理工作,做到風險可控。
11. 做好本部門安全生產建設工作,積極整改安全“雙基”檢查中部門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