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種培訓管理製度
1.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獨立上崗工作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經考核成績合格,由資質部門核發《特殊工種操作證》。
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理論培訓時間不得低於12天,實際操作訓練,師傅幫帶時間不得低於4個月。本工種有時間規定的,必須遵守規定。
3.煤礦視具體情況采取脫產和業餘,內培和外送相結合的方式培訓。
4、由企業管理部組織,每年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分工種係統培訓一次,並進行相關的考試考核發證,考試不及格者不給予辦證並取銷特殊工種操作資格。
5.根據上級有資質部門的安排,結合公司的實際,外送部分特殊工種進行培訓,培訓的人員認真做好記錄,考試合格,若考試不合格,所有的一切費用自理,公司不給予報銷。
6.特殊工種人員必須堅持“持證上崗”製度,不持證上崗,一經查實,罰款100元。
7.特殊作業人員違章操作,造成後果或違章作業記錄達3次以上者,由安全科收繳《特殊工種操作證》並調離崗位。
8.離開特殊工種作業達6月以上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返回特殊工種崗位時,必須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9.隨意安排未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的人員,指揮者按違章指揮論處,同時罰單位負責人200元,若由此造成02manbetx.com ,另按規定從重處罰。
10.無證人員強行上崗作業,罰款100元,安全科人員發現後,不製止,罰款50元。
11.特殊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和違反安全管理方麵的規定,按《安全獎懲細則》中的有關規定處理。
12.企業管理部應建立“特殊工種人員檔案”,建立健全考核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