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鉤工必須懂得所使用車輛防跑車及跑車防護裝置、工具等設備設施的結構以及使用性能,並能正確處理運行中出現的一般故障,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方可上崗2、運行車輛的傾斜巷道,嚴格按“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的規定,把鉤工負責監督執行。
3、凡是傾斜巷道上部車場的阻車器必須經常處於關閉狀態,放車時不準打開。
4、超過12度的斜巷提升應加保險繩。
5、上崗前必須紮緊袖口和 腰帶,做好自身安全保護。
6、上崗後必須詳細檢查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連接裝置,保險繩、鉤頭和接頭以及各種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並查看鉤頭15米以內的鋼絲繩是否打結、壓傷、壓彎等不安全隱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嚴禁提升。
7、詳細檢查傾斜內有無障礙或影響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隱患,有無其他工作人員進行工作。如有,則應及時處理消除,應通知那些工作人員撤到安全地點,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提升。
8、認真檢查設備、材料必須捆綁固定牢靠,重心必須穩定。
9、運送超重、超高、超長、超寬設備、材料等物件應采取安全提升措施,方可提升。
10、把鉤工必須待車停穩後按規定車數掛車和摘鉤。
11、上把鉤工的操作順序:掛好繩鉤和保險繩鉤-在車輛運行的前方掛上紅燈-將車推至擋車器處-與司機聯係將鋼絲繩繃緊-站在軌道的一側打開擋車器-與絞車司機聯係將車緩慢推或拉向變坡點處下放。
12、下把鉤工的操作順序:當聽到打鬆車信號後,打開坡底的擋車裝置-當車輛鬆到合適位置,鋼絲繩不再處於工作狀態時,打停車信號--待車輛停穩後,站到軌道的一側,先摘去保險繩鉤。
13、上把鉤工沒關閉擋車器前不許摘掛鉤,下把鉤工沒打開擋車裝置不許打開車信號。向下放車時鋼絲繩未繃緊、未掛好鉤頭和保險繩鉤,不許打開擋車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