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1、維修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液壓基礎知識,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2、維修工必須按要求檢修,保證正常的維修。
3、維修地點必須寬敞明亮,進風側避免汙染性作業。
4、液壓件需要帶入井下,應有防汙染措施。
5、當維修現場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時,嚴禁送電試車;當達到1.5%時,停止一切作業,切斷電源。
二、維修前的準備:
1、維修人員應配齊所需的工具、儀器、儀表等用品。
2、維修人員應向全體維修人員講清維修內容、分工、安全注意事項。
3、維修前,將采煤機及相關設備停電、閉鎖、掛停電牌,並與相關人員聯係好。
三、操作:
1、在煤壁側、機身上或兩端檢修時,應設專人監護,不準擔任維修.
2、更換截齒時,采煤機上下滾筒5米範圍嚴禁有人。
3、拆下的部件及使用工具應放在專用箱內。
4、維修後,必須清洗油池,注入油池必須經過過濾。
5、試車前,維修人員不得將手伸入機體內觸摸可轉動部位。
6、采煤機電器部分的維修按電器設備維修操作標準進行。
7、恢複送電前,維修人員撤離運轉部位,並與相關人員聯係好,聽到信號後,方可送電。
四、收尾:
1、進行全麵試機,觀察運轉情況。
2、清理工具、材料、備件升井,作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