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備電工基本知識,熟悉所維修範圍內的供電係統、電氣設備和電纜線路的主要技術數據。
2、了解所負責維修的設備性能原理和保護裝置的運行狀況,有維修及故障處理等方麵的技能和基礎理論知識,能獨立工作。
3、熟悉礦井巷道布置,了解作業地點的瓦斯濃度,熟悉在災害情況下的停電順序及人員撤離路線掌握電氣防滅火方法和觸點搶救知識。
4、井下電氣維修工入井前應檢查、清點應帶的工具、儀表、零部件、材料,檢查驗電筆是否保持良好狀態。
5、井下電氣設備在檢查、修理、搬移時應有兩人協同工作,相互監護。檢修前必須首先切斷電源,經驗電確認已停電後再放電(采區變電所的電氣設備及供電電纜的放電,隻能在峒室內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才準進行)、懸掛接地線,操作手把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後,才允許觸及電氣設備。
6、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高壓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操作。操作千伏級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或站在絕緣台上操作。127伏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的絕緣應良好。
7、井下電氣維修工工作期間,應攜帶電工常用工具、與電壓等級相符的驗電筆和便攜式瓦斯檢測儀。
8、在井下使用普通型儀表進行測量時,應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1)普通型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進行測量時,隻準在瓦斯濃度為1%以下的地點使用。
(2)被測設備中有電子插件時,在測量絕緣電阻之前,必須拔下電子插件。
(3)在測定設備和電纜絕緣電阻後,必須將導體完全放電。
9、檢修、安裝、挪移機電設備、電纜時,禁止帶電作業
10、對維修職責範圍內設備的維修質量,應達到《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要求,高低壓電纜的懸掛應符合有關《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的要求,設備檢修或更換零部件後,應達到檢修標準要求,電纜接線盒的製作應符合有關工藝的要求。
11、饋電開關的短路、過負荷、漏電保護裝置應保持完好,整定值正確,動作可靠。
12、移動變電站的安裝、運行、維修和管理必須按照要求執行,其漏電保護主副接地極的安裝、維護必須符合要求。
13、各類電氣保護裝置應按裝置的技術要求和負載的有關參數正確整定和定期校驗。
14、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開路,二次側地線不準斷路。在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進行通電試驗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電。
15、在檢查和維修過程中,發現電氣設備失爆時,應立即停電進行處理。對在現場無法恢複的防爆設備,必須停止運行,並向有關領導彙報。
16、電氣設備檢修中,不得任意改變原有端子序號、接線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護裝置,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17、檢漏繼電器跳閘後,應查明跳閘原因和故障性質,及時排除後才能送電,禁止在甩掉檢漏繼電器的情況下,對供電係統強行送電。
18、電氣設備的局部接地螺栓與接地引線的連接必須接觸可靠,不準有鏽蝕。連接的螺母、墊片應鍍有防鏽層,並有防鬆墊圈加以緊固,局部接地極和接地引線的截麵尺寸、材質均應符合有關規定。
19、鍇裝電纜芯線連接必須采用冷壓連接方式,禁止采用綁紮方式。
20、連接屏蔽電纜時,其半導體屏蔽層應先用三氯乙烯清洗劑(阻燃清洗劑)將導電顆粒洗幹淨。對於金屬屏蔽層,不允許金屬絲刺破芯線絕緣層。屏蔽層剝離長度應大於國家標準規定的耐泄痕性d級絕緣的最小爬電距離的1.5-2倍。
21、在同一饋電開關控製的係統中,有兩個及以上多點同時作業時,要分別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誌牌,並有一個總負責人負責聯絡、協調各相關環節的工作進度。工作結束後、恢複送電前,必須由專人巡點檢查,全部完工並各自摘掉自己的停電標誌牌後,方可送電。嚴禁約定時間送電。
22、當發現有人觸電時,應迅速切斷電源或使觸電者迅速脫離帶電體,然後就地進行人工呼吸搶救,同時向地麵調度室彙報,觸電者為完全恢複,醫生未到達之前不得中斷搶救。
23、當發現電氣設備或電纜著火時,必須迅速切斷電源,使用電氣滅火器材或沙子滅火,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24、所有檢修工作完畢後,工作負責人對檢修工作進行檢查驗收,拆除臨時接地線和摘掉停電牌,清點工具,確認無誤後,恢複正常供電。並對檢修設備進行試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