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礦井必須按規定進行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湧出量的鑒定工作,報省煤炭工業廳審批,並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1)通風瓦斯防治中心根據礦井通風係統和生產布局,負責製定瓦斯檢查點設置計劃(或瓦斯巡回檢查計劃圖表),劃分並及時調整瓦斯檢查區域、地點,確定檢查人員,規定巡回檢查路線、檢查時間和內容,報通風副總、礦長助理、通風通風瓦斯防治中心主任、通風礦長、總工程師審批。瓦斯檢查點設置計劃一式三份,一份交瓦檢員使用,一份瓦斯隊留存、一份通風瓦斯防治中心留存。瓦斯檢查區域有變動的,計劃要及時修改,報礦總工程師、通風礦長批準,並將修改情況報通風瓦斯防治中心備案。每月結束後,要將計劃圖表、瓦斯檢查循環圖表和瓦斯檢查員交回的瓦斯檢查記錄手冊一並保存。
2)每個檢查點檢查內容主要是瓦斯濃度、二氧化碳濃度、溫度、“一通三防”設施、監測監控設施外觀、設備運行情況,其它需要檢查的內容由礦總工程師、通風礦長決定。
3、采、掘工作麵每班必須安排專職瓦斯檢查員。其它用風地點根據路線長度、工作量大小劃分區域,安排人員巡回檢查瓦斯。
4、各地點的瓦斯檢查次數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180條及經總工程師、通風礦長審批的《瓦斯檢查點設置計劃》;
檢查次數:對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麵及回風巷,每班至少檢查三次;對瓦斯湧出異常的工作麵或作業地點,派專人負責檢查,每班至少檢查三次;對無人工作的工作麵,每班檢查次數不得少於兩次。
5、瓦斯檢查員要求每次巡回檢查時間間隔不超過3小時,各檢查點瓦斯檢查間隔時間要均勻,誤差不超過20分鍾,因處理問題等特殊情況下,當班瓦斯檢查員不能按規定時間到達巡回檢查地點時,必須向通風瓦斯防治中心彙報,要根據通風瓦斯防治中心指示執行,采取相應措施,並有記錄可查。
6、采、掘工作麵中二氧化碳達到1.2%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報礦總工程師、通風礦長、通風通風瓦斯防治中心主任、礦長助理、通風副總、通風瓦斯防治中心長批準,進行處理。
7、掘進工作麵放炮地點附近2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0.8%時,嚴禁
放炮。
8、采、掘工作麵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2%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8%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9、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麵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0.8%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10、礦井總回風或一翼回風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0.6%時,礦總工程師必須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11、對於易存在的瓦斯積聚區,要進行瓦斯檢查,發現體積大於0.5m3,濃度達到1.6%時,附近20米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並向有關部門彙報。
12、瓦斯檢查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製度和請示報告製度,嚴格按巡回檢查計劃圖表規定的地點、時間、內容認真檢查,每次檢查結果必須記入瓦斯巡回檢查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並將檢查情況通知現場工作人員。
13、瓦斯檢查人員的配備,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勞資、通風部門每半年核定一次,保證崗位不缺員。
14、通風瓦斯防治中心必須將通風設施、防塵設施、監測監控運行情況納入瓦檢員的檢查範圍。瓦斯檢查巡回路線以外的通風設施、防塵設施、監測監控運行情況由通風隊按所在位置就近劃分(特殊情況指定人員負責)給附近瓦斯檢查員,發現設施損壞,要及時處理彙報。
15、瓦斯濃度超過《煤礦安全01manbetx 》有關條文規定時,瓦斯檢查員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作業,並撤到安全地點,切斷電源,掛警示牌,進行彙報處理。
16、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製度。
17、瓦斯檢查員必須使用光學瓦斯檢定器檢查瓦斯,且帶有不少於2米長的膠管和檢查高度相適應的瓦斯杖,嚴禁戴非防爆電子表。瓦斯檢查員應隨身攜帶便攜式瓦檢儀,起預警作用。檢查瓦斯嚴格按《崗位責任製》和《01manbetx 01manbetx 》進行作業。
18、檢查井上、下煤(矸)倉瓦斯時,檢查煤倉上口以用膠管伸入煤倉2米為準,檢查下口以放煤口附近最高處為準,當瓦斯濃度達到1.2%時,停止附近20米內電器設備運轉,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隻有瓦斯濃度降到0.8%以下,方可開動電器設備運轉。
19、瓦斯檢查員每檢查完一個地點,都要將對該地點監測斷電傳感器顯示的數據進行對照,並記在圖表上。每檢查完一個采掘工作麵,向通風調度彙報一次檢查結果,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彙報,做到瓦斯檢查手冊、瓦斯檢查記錄牌板、循環圖表“三對口”。
20、每一檢查地點必須懸掛瓦斯檢查記錄牌,填寫檢查地點、時間、瓦斯濃度、二氧化碳濃度、溫度、檢查人姓名等。瓦斯檢查牌的懸掛位置:采掘工作麵掛在距工作麵不大於20米範圍內的回風巷內安全地點,其它地點懸掛在檢查位置。
21、專職瓦斯檢查員必須在工作麵現場交接班;巡回檢查的瓦檢員應在通風
瓦斯防治中心指定的地點交接班,交接班時必須交清本班情況及下班須注意的問題,並在對方的圖表上簽字。如當班瓦檢員發現瓦斯超限、無計劃停開局部通風機或未處理完瓦斯,必須在工作地點交接班。
22、瓦斯檢查員如當班發現瓦斯超限、積存、無計劃停風時,有權停止受影響區域的工作人員作業,能現場處理的必須組織現場人員進行處理,凡不配合瓦斯檢查員處理瓦斯或恢複盲巷供風導致事態惡化者,按嚴重“三違“以上追究處理。
23、瓦斯檢查員在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並彙報礦調度,瓦斯檢查員不能處理的問題通風瓦斯防治中心組織處理,通風瓦斯防治中心不能處理的問題通知“一通三防”有關領導組織處理。
24、班中臨時停風的地點,瓦斯檢查員必須立即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置警標、禁止人員進入,並報告礦調度指揮中心和通風調度。
25、瓦斯檢查員對當班出現的重大通風、瓦斯等問題,必須立即彙報“一通三防”有關領導,同時彙報礦調度指揮中心,由通風瓦斯防治中心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進行處理。
26、礦長、礦總工程師、爆破工、采掘區隊長、通風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組長、流動電鉗工、安檢員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與瓦斯檢查員共同處理。
27、瓦斯班長上崗應認真落實瓦檢員巡回檢查瓦斯的工作質量,03manbetx 審查圖表,協助處理問題;班長在班後必須及時彙總情況,並彙報通風瓦斯防治中心。
28、嚴格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圖表審查製:
1)通風瓦斯防治中心管理人員下井遇到瓦檢員必須審查圖表,發現隱患問題必須提出處理意見或協助瓦斯檢查員進行處理。
2)瓦斯班長要在班後審查當班全部圖表並簽名,且要與記錄手冊相對照,注明審查意見並簽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9、瓦斯班長每日填寫“瓦斯循環圖表”、“礦井瓦斯日報”等記錄報表,經瓦斯隊長和通風瓦斯防治中心長審閱簽字後,報礦長、總工程師、礦長助理、通風通風瓦斯防治中心主任、通風副總審閱。
30、所有納入瓦斯巡回檢查地點的瓦斯數據都必須如實記入瓦斯循環圖表和填寫瓦斯日報表(瓦斯日報表中瓦斯數據以各檢查地點全天最高瓦斯濃度為準。其他檢查地點的檢查情況要有記錄可查,在檢查中發現瓦斯濃度超過0.4%時,也必須加實記入瓦斯循環圖表和填寫瓦斯日報表)。
31、瓦斯隊長和通風瓦斯防治中心長要認真審閱當日瓦斯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並作出處理意見。
32、礦長、礦總工程師、通風礦長、通風通風瓦斯防治中心主任、礦長助理、通風副總必須當日審閱通風瓦斯日報,對反映出的主要問題要明確批示處理意見。
33、通風瓦斯防治中心負責將公司及礦長、礦總工程師、通風礦長、礦長助理、通風通風瓦斯防治中心主任、通風副總的批示通知礦調度及有關單位,並負責督促協調問題的處理,及時掌握問題進展情況,直至問題處理完畢。
34、瓦斯檢查手冊、瓦斯循環圖表至少保存一年,瓦斯日報表必須歸檔永久保存。
35、瓦斯檢查員應認真、嚴格履行職責,嚴禁脫崗、虛報、假報、漏檢、假檢等情況,否則要給予嚴肅處理。
36、對於局部積聚的瓦斯,必須製定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經總工程師、通風、安監、機電、調度指揮中心等部門審批,方可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