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範圍
井下煤倉,地麵儲煤筒倉。
2、解決瓦斯方法
1)利用自然風壓稀釋。當發生瓦斯超限時可以采用放空煤倉,打開門窗等辦法利用空氣中分子的自由運動形成的風流對瓦斯進行放、稀釋。
2)采用局部通風機排放瓦斯。
3、管理規定
1)各煤倉崗位人員負責監視煤倉的煤位,煤倉最高煤位必須低於煤倉上口平麵3米,以免影響抽排裝置的效率。
2)井下皮帶隊每班必須安排專人對煤倉自動抽排裝置係統進行不少於兩次檢查,並做好記錄,當煤倉抽排係統自動裝置不起作用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並安排人員將其打到手動位置或作相應處理,未解決問題前要保持風機正常運轉。
3)通風瓦斯防治中心要加強對煤倉的瓦斯管理,編製瓦斯巡回檢查路線圖,合理安排瓦斯檢查點,將煤倉瓦斯檢查和煤倉上下口的瓦斯檢查納入檢查範圍,每班安排瓦斯檢查員逐個檢查,當煤倉較深時要使用長膠管檢查瓦斯,充分換氣,煤倉煤位距煤倉上口平麵大於2米小於10米時換氣15-20次,大於10米的換30次。
4)校驗室負責按規定至少七天對煤倉瓦斯傳感器進行一次氣樣調校,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5)對於煤倉內瓦斯濃度超過0.8%時,現場瓦斯檢查員、煤倉崗位人員要立即向通風調度、調度指揮中心彙報,采取停止向該煤倉入煤、利用抽排裝置加強抽排、放空該煤倉的措施解決,當倉內瓦斯濃度低於0.8%時再向該煤倉入煤。
6)地麵筒倉要經常打開窗戶,加強通風,筒倉崗位人員和瓦斯檢查員要加強筒倉內瓦斯檢查,防止瓦斯積聚。
7)煤倉、筒倉崗位人員必須佩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隨時檢查筒倉內、煤倉上下口的瓦斯濃度,如煤倉上下口或筒倉內瓦斯濃度超過0.8%,要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通風調度彙報,采取加強通風和抽排、停止向筒(煤)倉入煤的措施處理,當瓦斯濃度降到0.8%以下時方可恢複生產。
8)煤倉上、下口嚴禁煙火,嚴禁人員攜帶煙火及點火物品進入煤倉及煤倉附近20米範圍內,違者按“三違”處理。
9)煤倉內、煤倉上下口20米範圍內的施焊(包括與煤倉連通的通道空間)必須放空煤倉,製定專項施焊安全技術措施經礦領導批準,方可執行。施焊前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工程負責人和瓦斯檢查員、安檢員共同檢查具備作業條件下後方可開始作業,施焊全過程必須在專職瓦斯檢查員和安檢員的監護下進行。
4、凡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瓦斯超限的,對02manbetx.com 責任者罰款200元,並對責任隊組隊長罰款500元;造成重大02manbetx.com 的,要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