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烷斷電儀入井前必須按以下規定進行檢驗:
1)各防爆部位符合防爆。
2)本安輸出符合本安參數,並進行短路試驗和開路電壓測試。
3)對斷電功能,遙測功能進行模擬試驗,符合技術要求方可入井使用。
2、甲烷斷電儀、甲烷傳感器,下井前進行注冊登記,注明使用地點、地址編碼及有關參數和支領人。
3、對於甲烷斷電儀,甲烷傳感器電纜由於使用管理不當而造成損壞,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罰款。
4、甲烷斷電儀上井後及時進行消帳,對於正常損壞的傳感器向井下檢修人員詳細介紹故障情況。
5、甲烷傳感器檢修後必須在井上連續運行48小時,方可下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