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一抽放工程施工完畢,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鑽孔布置參數、管路敷設情況、漏氣試驗等);驗收不合格的,要責成有關單位處理,直到合格為止,驗收合格後,應提出驗收合格報告。
2、鑽孔施工結束後,由通風瓦斯防治中心組織驗收,原則規定鑽孔深誤差不得超過1m,角度誤差不得超過1℃。
3、抽放管路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安裝,保證質量,做到“平、穩、直、密”。凡是新安裝的瓦斯抽放管路,必須進行氣密性試驗,千米漏氣不超過3m3/min。
4、未經驗收的,未提出竣工驗收報告的工作麵,投入係統不準投放運行,工作麵不準投入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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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放泵站管理製度(寨崖底煤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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