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測煤厚工作由采掘區隊配合,地測技術人員負責。
2、穩定煤層:采掘工作麵每100m探測煤層厚度一次。回采工作麵探測包括工作麵內部,間距為50米。
3、不穩定煤層或煤層局部變化較大時,縮小探測間距,準確探明變化範圍。
4、探測煤厚鑽孔應盡量垂直頂底板施工,探測誤差應小於3%。
5、嚴禁弄虛作假,不按規定探測或偽造資料者給予處罰。
6、探測資料每月月底及巷道施工結束時交地質技術員負責彙總,科長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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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測工作質量、事故分析製度(寨崖底煤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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