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調動探水隊職工的積極性,真正做到“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特製定本製度。
1、探放水作業必須嚴格按照探放水設計進行,或遵照防治水中心出台的規定、措施、方案執行,否則,所做的探放水鑽孔工程量為無效工作,不予考核。
2、探放水設計必須經過審核、批準,探放水工程應使井下采掘工作麵不再受水害威脅,或根據探放水結果采取有效措施後,采掘工作不再處於危險之中,否則,視為設計或施工錯誤失效,進行處罰。
3、鑽探施工要保證鑽孔質量,方位、傾角、長度、深度等參數,必須符合探放水設計、01manbetx 的規定,否則,所做的探放水鑽孔工程量為無效工作,不予考核。
4、探放水作業應保證工效,考慮現場作業條件、水文地質條件等對探放水
作業的影響,探水隊製定相應的作業計劃,製定符合實際的考核基數,經生產礦長、總工、防治水中心等審批後執行。
5、探放水設備必須按規定進行保養、維護,由於缺乏保養、維護或工作人員不愛護設備、硬幹、蠻幹而造成設備損毀,造成誤工的按平均工資兩倍金額處罰所有作業人員及探水隊管理人員。
6、根據采掘計劃,由防治水中心製定月探放水工程量。由防治水中心、安全科驗收統計當月探放水隊工程量。
7、探放水工程量,以m為單位進行計量。
8、探水隊日工資由統計部門出具上年井下工人月平均工資,結合礦井生產崗位工資進行平衡。
9、井下作業場所環境或地質條件各不相同、采用設備不同,考核基數需及時調整,附屬工程作業必須考慮在內。
10、防治水工作獎罰在計件工資之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