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年雨季前,礦雨季三防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人員對全礦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麵檢查,針對檢查出的問題,由安全科製定專門的雨季“三防”措施。防治水中心每年二月份提出全年水情預報,提出雨季水情預報及地麵河道裂縫情況等調查資料,對於可能存在漏水、滲水的地麵裂縫、河道雜物等組織進行回填封堵清理。機電部門雨季前對井下水泵、水管、閘閥、等機電排水設備進行一次全麵檢修,並組織一次聯合排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雨季前還必須對井下排水溝、水倉徹底清淤一次,保證無淤泥、雜物。
2、調度中心、安全科、防治水中心等部門通過網絡或上級部門通知等及時收集氣象資料,包括降雨時間及強度、降雨量、增發量、氣壓、相對濕度、風向、風速、有無引發泥石流和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的可能等。
3、調度中心接到災害性天氣預報後要立即彙報雨季“三防”小組。當日值班礦長配合“三防”搶險總指揮,組織協調搶險工作。科隊長及應急分隊人員等要立即到位上崗待命、搶險。
4、當接到汛情預警後由調度中心值班人員具體負責向全礦發出預警信號,24小時不間斷預警,“三防”小組值班領導安排人員維持秩序,待汛期預警解除後,方可停止預警。
5、後勤行政辦公室要備足防洪、防汛所需的各類物資,做到有險情發生時有充分的應急準備。沒有“三防”領導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隨意調動。
6、財務科要做好防治水工作的資金落實工作。
7、礦井醫務室要配備醫療急救人員和器械,協助救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