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行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24h值班製度。每年汛期,各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單位和各有關部門要保障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及時準確的收集上報汛期地質災害巡查、監測、防範和災情險情、搶險救援等情況。
2.汛期礦井按調度中心排班進行24h值班調度值班、跟班;各職能部門、隊組留守值班人員。安排專職人員接聽電話,確保人員到位、信息暢通、救援及時。
3.調度中心值班電話應向社會公布。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及時接聽電話。嚴禁脫崗、漏崗、擅離職守,保證汛期值班24h無空崗。值班人員每班至少一次進行廠區重點區域排查,並填寫記錄。
4.值班期間應對上報的災情、險情和上級下達的指示等內容要認真做好記錄,並立即向領導彙報,根據領導指示提出具體處置意見和建議及時傳達到位。發生險情災情,要及時向帶班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帶班領導應趕赴現場了解險情災情,通知有關人員及時采取措施,做好搶險救援。
5.值班期間遇到嚴重的災情、險情或遇到職權範圍內不能處理的事,必須逐級向上級及相關職能部門請示彙報。
6.值班人員應該學習地質災害防治基本知識,熟悉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和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
7.與縣局防洪辦、周邊、上遊礦井企業或儲水壩等部門建立水害預警係統,發生災情、險情及時相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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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期間巡視及停產撤人製度(寨崖底煤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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