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井上下運輸係統管理,進一步整頓運輸秩序,規範提升運輸流程及設備、物料封裝車,提高運輸效率,確保安全生產,特製定本規定:
第一節 設備入井許可製度
所有設備和大型配件入井前要堅持檢查驗收製度,經檢查測試各類技術參數符合安全規定和質量要求後方可下井,井口把鉤工對沒有入井許可證的設備嚴禁放行入井。
第二節 車輛驗收交接規定
1、入井設備及物料車一律在副井口進行交接,使用單位必須注明單位名稱、運送目的地、下料日期。使用單位要及時將施工地點的各種運輸車輛運送至主軌道車場,回收或轉運的車輛要標明單位名稱、轉運目的地、轉運日期,使用單位要及時與運輸隊組辦理交接手續。把鉤工要認真檢查裝封車,凡是不符合規定的車輛,把鉤工不得交接提運。
2、下井的設備及物料車,不得擅自進入井口房或各主斜巷上車場,嚴禁下料單位強行進車占道,影響運輸秩序。由把鉤工指定路線分類劃車、調車,有秩序的提升運輸。
3、要有計劃的轉運設備、材料,嚴禁紮堆運輸。運輸隊組要按照下料通知單或車輛標明的地點,及時將沙、灰、石子、支護材料等物資運送至各主軌道車場,並通知使用單位做好現場交接。
4、使用單位要標明5t以上設備、大型配件及物料車實際重量(包括車輛自重),並按規定裝封車。凡是不標注重量或封車不合格的車輛,運輸隊組要通知使用單位立即整改,否則把鉤工不得進行交接提運。
5、檢修好的設備由運輸隊負責封裝車。運輸隊組將安裝設備運送至主軌道車場後,與安裝單位辦理簽字交接手續;回撤設備由回撤單位在指定地點將設備解體、裝封車後,運送至主軌道車場與運輸隊組辦理簽字交接手續,運輸隊組將回撤設備運送至機電修車間辦理簽字交接手續。
6、生產應急設備、材料、專用或特殊物件、大型設備、配件,由礦調度統一安排轉運的時間、地點,使用單位跟車押送,運輸隊組要及時提升運輸,優先運輸搶險設備及物質,確保搶險物資迅速、及時到位。
7、運送爆炸物品時,專項管理部門要專車專人押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提升運輸,運輸隊組要做好入井登記手續。特殊物品、四超車輛的裝運要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否則嚴禁提升運輸。
8、使用單位需跟人押送的材料、設備,在轉運途中造成材料、設備損壞、丟失的,由運送單位和使用單位負責。對運送到位的物料車,使用單位要及時轉走或卸車,不得壓道影響提升運輸。使用完畢的空車或需要轉運的物料車,應及時推入車場,以利於車輛周轉。
9、特殊物件、大型煤機、綜掘機、巷道支架、其它大型設備等大件運輸時,使用單位要配備跟護人員,負責大件調整與加固,及時排除沿途障礙。大件車輛運輸全過程中要有專人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跟護人員不得在大件車輛的兩側跟車行走,斜巷提升時要堅持“行車不行人”製度,確需監護時必須製定專項安全措施。
10、井上下各地點運輸途中、未運抵目的地前嚴禁私自解除封車。運輸隊組下料至各軌道車場解除封車後由使用單位立即重新封車,並於當班內轉運,不得造成主軌道車場的占線壓車;地麵環形車場、未轉運至卸車地點的材料、設備車輛嚴禁解除封車。
第三節 設備物料裝車管理規定
1、井下裝運材料、設備時,一輛車隻準裝運同一類材料或設備,嚴禁不同種類和規格差別較大的材料、設備混裝。優先使用礦車和花車裝運,集中運輸的材料優先使用平板車裝運,大型設備、配件或重量超過3t的設備必須使用平板車或專用車輛裝運:
(1)井下裝運沙子、石子、水泥、煤、矸石等零散物料時,必須使用1tU型固定車廂式礦車裝運;
(2)翻鬥車隻允許裝運煤和矸石,用於工作麵內短距離轉運;
(3)長度超過5m的管子、道軌、工字鋼等長件要使用轉盤車轉運,兩車之間用ø15.5mm以上鋼絲繩或撐杆連接,並將長件與車體用手拉葫蘆封成一個整體。
(4)錨杆、錨網、小H架、十字梁、膠帶機串杆、大板等長度大於2m小於4m的物料優先使用花車裝運,集中轉運時要使用平板車裝運;單體、液壓千斤頂等使用專用車輛裝運,嚴禁使用礦車裝運各種單體、液壓千斤頂。
(5)40T溜子、膠帶、膠帶機邊框、大H架、耙裝機溜槽、膠帶機滾筒、膠帶機驅動機頭等使用花車或大平板車裝運;用平板車裝運膠帶機滾筒等易滾動物品時,下方要用道木墊起懸空,用手拉葫蘆封實。
(6)55KW以上電機、減速機、液壓站、水泵、調度絞車、穩車等設備要使用專用車輛裝運,超過專用車輛長度或寬度的使用大平板車裝運。
(7)各類開關、設備、排沙泵、吊泵等使用專用開關車裝運,專用車輛嚴禁它用,嚴禁使用礦車裝運設備。
(8)特殊零散設備附件,如錨杆盤、水泥蓋板、小線電纜、小電、導水槽、鐵鞋、刮板機鏈子、膠帶機托輥、木道板、枇子、木楔等單件重量小於100kg的,少量運輸的錨杆、錨網、小H架、十字梁、小溜槽,可使用礦車裝運,但不得混裝。
(9)噴漿機、移變列車、變壓器等帶輪對的設備提升運輸前,使用單位要嚴格檢查,確保輪對完好,否則要使用平板車裝運,噴漿機要更換為1t標準礦車底盤輪對改裝的專用車,嚴禁使用礦車裝運。
(10)大型物件應解體裝車。特殊情況下,存在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物件裝車運輸時,必須製定專項特殊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對運輸路線內的安全間隙及彎道曲率半徑進行檢查驗證;必須校驗各提升運輸設備的提升運輸能力;必須明確並限製各提升運輸設備的運行速度;嚴禁將連接孔蓋住,嚴禁物料混裝。裝運大於4m的超長物料時要用穿杆分層碼放整齊,封車不少於兩道。
2、采用礦車運輸時,材料或小件在車內要分層擺放,上層不得超過車沿;需斜立放置的材料,材料上端不得超過車沿200mm,且在材料的周圍用枇子或木楔掩實;裝運矸石、煤等物料時,不得高出車沿;裝運清倉煤泥、水溝雜物等平巷運輸時,應低於車沿200mm,斜巷提升時不得超過礦車容量的2/3;裝運單件長形或圓形物件時,物件必須橫放,傾斜方向與上山一致,並用方木倚正填實,防止斜巷提升物件傾斜、滑動,導致礦車掉道,發生危險。
3、用花車(材料車)裝料時上層物料不得高出側架100mm。重量超過3t或長度超過4m時,不得使用花車運輸,必須使用平板車裝運。
4、平板車裝物料時,最大高度(從軌麵起)原則上不得超過1.8m,四周不得超過車沿。裝運物料(如溜槽、管子、鋼軌、工字鋼、長木料等)車不得用鋼絲繩頭連在其它礦車尾後運送。
5、所有車輛裝運量都不得超過礦車的額定載重(礦車、花車、開關車、轉盤車或其它用1t礦車底盤改裝的專用車輛不大於3t,小平板車不大於5t,大平板車不大於13t)。花車、平板車、開關車及專用車輛所裝運材料、設備的重心要在車體中心,材料、設備保持平穩,車輛不偏重且封裝牢固。
6、裝運管子、鋼軌、膠帶、工字鋼、溜槽、木料、電纜等長物料時,要碼放整齊,嚴禁蓋住車輛連接孔,嚴禁不同物料混裝。裝運管子、軌道等易滑落長件物料時,要用墊木或枇子隔開、分層碼放整齊。
7、井下提升運輸爆炸材料要嚴格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使用專用爆破物品材料車裝運。
8、按照公司及礦“十嚴禁”的要求,結合礦實際情況,以下材料(設備、物料、雜物)允許裝入同一礦車,不作為混裝處理。其餘情況未經專業鑒定,一律視為混裝。
(1)枇子、撐杆、撞楔、木楔類。
(2)錨杆、錨杆盤、錨網梯、軌距拉杆。
(3)軌道、管子、工字鋼。
(4)不能複用的枇子、老料、竹笆、水泥袋子、塑料瓶、塑料袋、風袋等不可再利用的雜物。
(5)不使用的舊錨網、舊錨杆、廢舊溜槽、舊鐵絲、舊鋼筋。
(6)回撤的設備、同一設備的配件,如80帶式輸送機中的直托輥、絞接托輥、廢舊短膠帶等,40T刮板輸送機鏈條、刮板等。
(7)下井的電纜、接線盒,在用電焊機、電纜及小配件、零用件、大型工具。
(8)油桶、塑料桶、廢舊膠帶等。
(9)不可複用的水泥蓋板、磚塊以及矸石,清理水溝的雜物等。
(10)矸石車或煤車內不準存放其它配件、材料等物料。
第四節 設備物料封車管理規定
1、所有封車用鋼絲繩套必須用ø15.5mm以上鋼絲繩插接:編股繩套插接不少於2花半(15錐);隨繩插接的繩套不少於4花(24錐);用卡子固定的繩套不少於3個卡子,且卡子反向固定;所有封車必須使用3t以上手拉葫蘆,封裝3t以上的材料、設備時必須使用雙鏈手拉葫蘆,封車後將手拉葫蘆小鏈鎖緊、盤好,防止滑鏈鬆散;鋼絲繩出現破股、硬彎、鏽蝕、斷絲、盤圈等現象時禁止使用,禁止使用不合格鋼絲繩套、手拉葫蘆封車。
2、轉盤車、花車、平板車要用鋼絲繩套和手拉葫蘆配合封車。轉盤車封車時,要將長件與每個車體分別用手拉葫蘆封成一個整體,兩車之間用ø15.5mm以上鋼絲繩或撐杆連接;花車裝運錨杆、錨網等質量較輕、長度不超過車體的規則材料時,可采用一道封車,裝運超過車體材料(4m以下的管子、軌道、工字鋼、長木料等或不規則物料)時封車不少於兩道;平板車封車不少於兩道,裝運兩個互不相連或非整體材料、設備時,每件封車不少於兩道。
3、采用平板車裝運材料、設備時,為防止材料、設備滑移,要用木板或舊膠帶墊在材料、設備的下方;裝前探梁、後掩護梁時,底部要墊設三塊標準的木軌枕,軌枕要擺設合理,切實起到防滑、防傾斜作用。
4、要確定不規則物件重心,按照“重心居於平板車中心,兩側不得超過車沿100毫米”的原則進行裝封車,同時要兼顧以主斜巷提升為主,按照“較重一端連主勾頭”的原則裝車,物件四周要使用道板襯平,與平板車接觸麵不得小於2處,所墊道板高度超過兩層的必須增加相應垛數,道板之間要使用鈀釘連接成一個整體。
5、與平板車有平整接觸麵的物件,裝封車時平板車與物件之間必須墊有舊膠帶,所墊舊膠帶的厚度要均勻,尺寸為長度不小於1300mm,寬度不小於700mm,厚度不小於8mm,且位於每個封車手拉葫蘆的下方,以增加物件與平板車間的摩擦力。
6、封車時將材料、設備和車輛車封成一個整體,封車位置要適當,前後均勻布置,兩端頭的封車位置距車體兩端不得少於300mm,封車用的鋼絲繩套、鏈子與車體、材料、設備的棱角結合點要用舊膠帶襯墊,所有裝運材料、設備的轉盤車、花車、平板車必須封實、封牢,接觸不實的部分必須加木枇或舊膠帶襯墊。
7、轉盤車、平板車、開關車及其它專用車輛的封車實行掛牌管理。使用單位對封車合格的車輛懸掛封車責任牌,在車輛經過每一個轉運點後必須由相關責任單位重新檢查封車情況,對材料、設備出現鬆動、滑移現象的車輛必須重新封車。車輛封好後,在卸車點以外的其它任何地點嚴禁私自解除封車。主軌道車場、運輸大巷和副井上下井口的封車情況由運輸隊組把鉤工嚴格把關,井口把鉤工有權對未懸掛封車責任牌、大件車上附帶冗餘附件、裝封車不標準、混裝、加載超長物件的車輛不予提升運輸。
8、封裝3t以上物料或設備、較大型零部件或使用平板車裝車的車輛,封車不少於兩道;裝運煤機、綜掘機、液壓支架、溜槽及其它大型設備時,必須使用ø15.5mm以上整根鋼絲繩封車,繩頭在支架、溜槽適當部位纏繞1圈,用3t以上手拉葫蘆鎖緊鏈後用鐵絲鎖緊小鏈。
9、裝運溜槽等尺寸較小的物料時,除橫向兩道封繩外,要在平板車縱向再封一道。裝運卷筒式物料時要有防滾動措施,利用手拉葫蘆縱向、橫向分別封車。
10、支架千斤頂、大立柱單重超過1t且采用平板車裝車的,不得超過兩層,物件之間要墊有舊膠帶增加摩擦力,物件與平板車間要采用枇子襯墊,每車裝車重量不得超過8t。
11、裝封液壓支架、溜槽、前探梁、後掩護梁時,底部要墊設三塊標準的木道板,道板要擺放合理,切實起到防滑、防傾斜作用;裝設支架底座、整體小架時,底部應墊設長3m、寬不小於0.9m的膠帶,用廢舊膠帶截割。整體小架子能用螺栓固定的,要采用足夠強度的四條螺栓在平板車的四角固定。裝運寬度大於1320mm的溜槽時,要采取傾斜方式,用6塊120×160×300mm木柱椅靠貼實。所裝支架、溜槽重心要與車體一致,嚴禁車體歪斜,要用ø15.5mm鋼絲繩封車,繩頭要在支架、溜槽適當部位纏繞一圈,除整體小架子用3t手拉葫蘆鎖緊外,其它均用2t手拉葫蘆鎖緊,鎖緊鏈後要用8#鐵絲捆紮牢固,封車不少於兩道。封裝煤機、綜掘機、巷道支架等大件的其它規定,按照有關提升運輸大件安全技術措施和安裝綜采(掘)設備施工措施執行。
12、封車責任牌由各單位按照統一尺寸製作,內容由封車單位封車人、驗收人和運輸隊組把鉤工、無軌膠輪車司機填寫。
第五節 設備物料車連接管理規定
1、正常連接運輸時,要使用經檢驗合格的車輛連接裝置。連車完成後必須由專人負責檢查連車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運行;同勾嚴禁混連車,超過大平板長度的物料車之間嚴禁裝運易碰損的設備;車場調車、頂車必須連接好銷環,無軌膠輪車不得進入摘掛鉤區。
2、運輸液壓支架時一次隻能運送一輛,不得連接其他礦車和設備。
3、大件與大件車輛連接或連接其它物料、不能用三環連接的超長物件車之間與無軌膠輪車連接時,要使用專用撐杆,其距離不得小於1.5m,防止刹車時碰撞無軌膠輪車傷人。
4、平巷運輸,大件車及超長物料車因銷孔被遮蓋不能正常連接時,可采用額定載荷5t以上的卸扣連接,如不能使用單環或三環連接時,可使用額定載荷5t以上的卸扣和加工的標準件連接,嚴禁倒插銷子連接,要確保卸扣連接牢固。
5、平巷運輸,連接長度超過4m的長物料車或煤機、綜掘機、液壓支架、溜槽、巷道支架等大件時,可使用不小於ø15.5mm的鋼絲繩頭連接;在連接無軌膠輪車時,要在無軌膠輪車和物料車之間加一輛大平板車或使用專用撐杆硬連接,防止無軌膠輪車減速時,超長物料車滑行碰撞無軌膠輪車,無軌膠輪車運行速度嚴禁大於2m/s。
6、提升運輸設備、物料單件重量等於或大於3t小於5t且高度超過1.2m的,要按大件進行裝封車、連車。斜巷提升時要按“三連接法”進行連件,主斜巷要按正常速度提升。提升運輸設備、物料單件重量大於或等於5t、小於13t時,要按特殊大件進行裝封車、連車。斜巷提升時要按“三連接法”進行連接,主斜巷要采用半速提升。
7、連車、連件“三連接法”使用說明:
(1)連車三連接法:絞車主勾頭掛於平板車上,同時采用不小於ø22mm的專用保險繩橫向或縱向攬於物件不易滑落的位置,配用不小於的10t卸扣與主勾頭連接,並掛有ø15.5mm的保險繩。具有起吊孔的,要使用不小於10t的卸扣,通過起吊孔與專用保險繩連接。
(2)連件三連接法:使用不小於ø22mm的專用保險繩橫向或縱向攬於物件不易滑脫的位置,通過不小於10t的卸扣與絞車主勾頭連接,另外再使用不小於ø22mm的專用保險繩,將主勾頭與平板車提升銷孔采用不小於10t的卸扣相連,並掛有ø15.5mm保險繩。具有起吊孔的,要使用不小於10t的卸扣通過起吊孔與專用保險繩連接。
8、安裝回撤期間,責任單位在進行提升運輸大件、特殊物件裝封車時,要嚴格按封車管理規定執行,並標明整車重量,件車到達車場後雙方要現場交接簽字。運輸隊組在提升運輸大件、特殊物件前,主斜巷軌道把鉤工必須仔細檢查特殊物件車的裝封車情況,發現不符合規定的車輛一律不得提升運輸,並及時通知相關單位。
第六節 處罰規定
1、各施工單位使用車輛嚴禁混裝,發現混裝車,一律不得進入車場,不予提升運輸,並按照管理規定,每輛混裝車罰款1000~3000元,並通知責任單位立即整改,從源頭上杜絕混裝現象。
2、對封裝車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提升運輸,如不及時整改造成壓道等影響提升運輸的,每影響1小時罰責任單位100元;對不符合要求予以提升運輸的,對責任人每車罰款100元,造成02manbetx.com 、影響提升運輸的,對責任人按“三違”論處,並嚴肅追究02manbetx.com 責任;因井口把鉤工玩忽職守,對沒有入井許可證的設備放行入井的,每車罰款100元。
3、對井上下各地點運輸途中、未運抵目的地前私自解除封車,未轉運至卸車地點的材料、設備車輛私自解除封車的,責任人按違章論處,並連帶責任單位每車罰款200元。
4、對不按規定封裝車的:材料在礦車內超高,超過車體、不加襯墊、材料、設備裝車歪斜、規格差別較大的材料同車裝運、不掛封車責任牌、責任牌填寫不認真的一律不予提升,連帶責任單位每車罰款200元,並責令整改。
5、使用不合格鋼絲繩套、手拉葫蘆,材料、設備不采取防滑措施,封車不牢,不按規定封車的,責任人一律按違章論處,並連帶責任單位每車罰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