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充電機必須有良好接地,應由專人負責管理操作,其它人員未經許可,不準亂動。工作時一定要戴好防護眼鏡、口罩、防護手套,必要時穿防酸膠鞋。
2.所有機械設備必須與充電設備隔離。發電機整流子、炭刷不準接觸硫酸溶液或氣體。在未接好蓄電池的鉛柱頭前,嚴禁將電源合閘,以防產生火花引起爆炸。
3.配製電解液時,必須先裝蒸餾水,然後緩慢倒入硫酸。嚴禁將水倒入濃硫酸中。禁止將濃硫酸直接倒入蓄電池中。中途停車或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切斷直流電源,然後關斷充電設備,防止電流倒流引起爆炸。
5.蓄電池的端子,應使用鍍鉛夾子緊密連結,以防產生火花,引起電池內的氫氣爆炸。
6.充電室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充電時,應打開門窗或通風設備。
7.在充電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在塞子上麵或在蓄電池殼蓋透氣管裏麵的透氣孔內的情況。如果這些小孔閉塞,氣孔壓力就會劇烈上升,使外殼爆炸。同時應經常檢查電壓、溫度及電解液比重,特別是溫度不得超過45℃,以防止爆炸或燃燒。
8.充電或檢查電瓶時,嚴禁將金屬工具放在電瓶上,以防電瓶短路而引起爆炸傷人。
9.搬運蓄電池瓶應用小車,並帶膠質手套,圍裙。要輕拿、輕放。
10.充電室不得離人,並應加強管理,禁止閑人亂進。
11.充電室內禁止明火、火花,應張貼“禁止煙火”的標誌。室內應備有四氯化碳和二氧化碳滅火器。
12.蓄電池外殼及周圍與酸液接觸的地方應經常用堿水(5%碳酸鈉水溶液)擦洗。
13.皮膚接觸酸液時立刻用堿水或清水衝洗。酸液濺入眼內時應立刻用清水衝洗。充電室內應經常備有足夠數量的碳酸鈉溶液。
二、初充電安全操作
1、用兩柱扳手插入透氣蓋的孔中,旋下透氣蓋,取出墊圈和堵頭。
2、把電池傾斜45 度左右,用注液器將電解液注入,每個單格電池內應注入一定比重的電解液105ml 電解液。
3、注液後,將蓄電池靜置2~4 小時,然後將蓄電池直、立起來,如電解液麵低於注液孔時,應再補充一些電解液,直至與注液孔相平。
4、注液完畢後,把外殼漏液擦淨,裝上堵頭、墊圈、透氣蓋擰緊。
5、按蓄電池說明書接通蓄電池,調整電壓,使充電電流為0.9~1.0A。
6、每隔一小時調整一次電壓,使充電電流保持0.9~1.0A 進行充電,充電至48 小時後,應打開注液孔,補充一次蒸餾水,使液麵與注液孔平,然後繼續充電滿60 小時,再補充一次蒸餾水,再充電2小時,使電解液均勻。
7、檢查電解液比重,如有偏高或偏低現象,應加以調整,然後再以0.9~1.0A 電流充電2 小時,至此,初充電結束。
8、礦燈在初充電完畢,放置2 小時後,在燈房作點燈試驗,點燈時間應達到11 小時,而電池電壓不低於3.5V。
9、為了避免在初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過高,也可采用充電電流0.7A 進行充電,在充電至55 小時後,補充一次蒸餾水,然後繼續充電滿90 小時。其它操作同上麵的5、6、7、8、條。
三、日常充電安全操作
日常充電采用恒壓並聯充電法,充電電壓為5±0.1V,在充電架上進行。
1、將礦燈依次放在充電架上,關閉燈頭開關,把燈頭充電插頭孔插在充電插頭上順時針旋轉180 度直到固定位置,電路接通,充電指示器有指示,則表示充電正常。
2、日常充電時間不得少於12 小時,充電完畢時充電電流應低0.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