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用電機車時的檢查
1、各電氣設備的安裝是否正確和牢固可靠。蓋子是否蓋緊,聯接螺絲是否齊全和擰緊。
2、電纜的保護橡皮套管是否完好,線管是否鬆動。
3、蓄電池正負極接線是否正確,蓄電池箱在車上是否牢固,擋塊和定位銷是否可靠。
4、控製器的觸頭、電動機的整流子及起動電阻等狀態,不符合要求時應予修理。
5、電機車的機械部分有無嚴重變形,磨損過限及其它問題,各聯接螺釘是否緊固和齊全、可靠。
6、轉動製動手輪對電機車製動和緩解是否靈活,車閘及車輪間的間隙保持在2--3 毫米範圍內,並處於同心位置。
7、警鈴能否正常使用。
8、所有潤滑處的潤滑油,油量是否夠用。
9、檢查照明燈是否明亮。
二、電機車的交接檢查
除進行第一條所規定的各項檢查外,還應檢查軸承的溫度不得超過75℃,否則應退回機庫檢修。
三、運行中司機應注意以下檢查
1、各軸承摩擦處是否過熱。
2、蓄電池的放電是否已超過允許範圍(牽引狀態時,司機可根據照明的發光程度來判斷電壓降落情況)。凡達到規定的行駛噸公裏時,應立即返回車庫更換蓄電池箱。
3、查看電纜及保護套管有無損傷。
4、隨時注意不正常的氣味和聲響,以便告訴車庫人員及接班司機。
四、電機車的入庫檢查
電機車在入庫前,司機應會同車庫工作人員進行與交接班同樣的檢查,並在機車履曆薄上登記。
五、電機車的電源聯接原則
1、控製器的調速手柄和換向手柄應在“零”位。
2、插銷插入插座時,正極對正極,負極對負極,不得互換。
3、插銷插入後,應向右旋轉到位,使之與插座正確連接。
4、以照明燈的點亮來檢查電源是否接通。
六、電機車的駕駛規則
1、隻有當換向手柄放在中間位置時,才允許將插銷插入插座,或從插座中取出。
2、控製主手柄不得停留在兩個位置的中間,否則會引起電弧燒壞觸頭。
3、電動機起動時,控製器主手柄隻允許逐級轉換,不許一下滑過幾個位置。
4、隻許控製器在運行位置長期使用,否則會燒壞電阻器和過多消耗電能。
5、控製器從任何位置退回“零”位,均應迅速而平穩。
6、車輪打滑時,應將主手柄退回“零”,然後才撒砂逐級起動。
7、絕對禁止用閘瓦製動來防止住空轉。
8、應盡量避免蓄電池組放電電流過大。
9、在掛鉤時應用最低速度,減少撞擊和振動。
10、司機離開機車時,必須將換向手柄隨身攜帶。
11、電機車起動、運行、停車
⑴鬆開製動閘,將換向手柄移動至“向前”或“向後”位置。
⑵發出起動信號,操縱控製器調速手柄,從一個位置轉到下一個位置;在每個位置上停留時間為2--3 秒;位置轉換動作應迅速。
⑶正常運行位置:2.5T 機車的四、六檔。
⑷停車時,先將調速手柄回到“零”位,操縱製動手輪或製動閘逐級製動。如發現車輪被刹緊後在滑行,應適當放鬆製動閘,以解除滑行。
⑸如發現減速不夠迅速,應及時檢查製動係統,消除閘瓦摩擦麵的油汙。
⑹絕對禁止以逆向電流,使機車作反接製動停車。
七、司機操作注意事項
1、機車運行中,禁止將頭身探出車外。機車頭禁止搭乘人員。
2、運行時,司機應隨時注意,發現用礦燈發出的信號應立即停車。
3、接近風門、岔口、岩巷口、彎道、坡度較大的地方,視線有障礙及前麵有人時,必須降低速度,並發出信號。
4、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將調速手柄和換向手柄打到“零”位,刹緊車閘,不得關閉車燈,並將換向手把取下,隨身保管。
5、齒輪箱每天用探針檢查油量。
6、蓄電池應經常保持清潔,防止水滴進入,蓄電池箱蓋合上前,應將充電箱及蓋上的防爆接觸麵擦幹淨。
7、各型號機車具有的特殊規定按其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