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理 對 象 | 安 全 帶 | 管理責任人 | 登高作業人員 |
監 管 部 門 | 作 業 單 位 | 監 管 人 員 | 作業單位負責人 |
編 號 | PLNTY-01 | ||
管 理 標 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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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登高作業或者高空作業前,作業人員必須對登高使用的安全帶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完好立即更換。 |
管 理 對 象 | 梯 子 | 管理責任人 | 登高作業人員 |
監 管 部 門 | 作業單位 | 監 管 人 員 | 作業單位負責人 |
編 號 | PLNTY-02 | ||
管 理 標 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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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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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對 象 | 腳 手 架 | 管理責任人 | 登高作業人員 |
監 管 部 門 | 作 業 單 位 | 監 管 人 員 | 作業單位負責人 |
編 號 | PLNTY-03 | ||
管 理 標 準 |
登高作業使用的腳手架材料應符合安全要求:金屬材料製作的腳手架,使用ф40㎜的鋼管和卡扣連接,配置3000㎜×300㎜×60㎜的鬆木架板。木質材料製作的腳手架,使用120㎜×120㎜的鬆木方料,用8#鉛絲綁紮,配置3000㎜×300㎜×60㎜的鬆木架板。支架分布均勻且間距不大小1.2m,腳手架的跨度不得小於1.2 m,當腳手架高度超過2 m時要設置欄杆。 | ||
管 理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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