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對象 | 頂 板 | 管理責任人 | 帶班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技術部、生產調度室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 |
編 號 | PLNZJ-01 | ||
管 理 標 準 |
1.頂板無離層.無活矸.無磷皮,支護完好; 2.巷幫無片幫.無裂縫,支護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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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帶班隊長隨時對巷道頂板.巷幫進行檢查,當發現頂板有離層.活矸.磷皮時和巷幫有片幫煤時,需及時進行處理,當頂板離層嚴重或巷幫片幫嚴重時,需要組織人員進行掛網.上鋼帶等加強支護; 2.班組長現場指揮,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不安全不作業; 3.出現設備在空頂下故障停機時,瓦斯檢查員(安全員)要盯在現場,發現不安全時堅決製止。 |
管理對象 | 頂板、巷幫 | 主要責任人 | 采掘專檢人員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 | 監 管 人 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 |
編 號 | PLNZJ-02 | ||
管 理 標 準 |
1.頂板無離層.無破碎帶.無裂隙,無活矸,無鱗皮,無傘簷,巷幫無裂隙.無傘簷.無活矸,支護有效。 2.破碎帶和頂板裂隙處網片完好,有效,網片上無活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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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瓦斯檢查員(安全員)必須每天檢查巷道的頂板情況。 2.由於構造.破碎帶的頂板必須及時編製措施,並貫徹到全體職工。 |
管理對象 | 瓦 斯 | 管理責任人 | 帶 班 隊 長 |
監管部門 | 通安隊、安全檢查部 | 監 管 人 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 |
編 號 | PLNZJ-03 | ||
管 理 標 準 |
1.掘進工作麵的進風流中,氧氣濃度不低於20%,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0.5%; 2.掘進工作麵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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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掘進機司機掘進前對工作麵瓦斯濃度進行檢查,工作麵瓦斯濃度不超1.0%,方可進行生產。 2.掘進工作麵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3.掘進工作麵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製定措施,進行處理; 4.在工作麵的掘進頭風筒出口處設置瓦斯傳感器,(甲烷傳感器設置在風筒對側,出風口後5m範圍內);風機的開關處設置風機開停傳感器。 |
巷道掘進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管 理對象 | 巷道掘進工程質量 | 管理責任人 | 綜掘機司機、班組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技術部 | 監 管 人 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 |
編 號 | PLNZJ-04 | ||
管 理 標 準 |
頂.底.幫平整,觀感良好,頂板不能有明顯的起伏和“搓板”狀;高度.寬度允許誤差0——+200mm; | ||
管 理 措 施 |
1.掘進機司機在掘進前,必須檢查激光儀的指向,嚴禁無線.偏線掘進,控製好工程質量; 2.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每天對工程質量檢查,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責令班組長立即整改。 |
可燃物、煤塵風險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可燃物、煤塵 | 管理責任人 | 帶 班 隊 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 | 監 管 人 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 |
編 號 | PLNZJ-05 | ||
管 理 標 準 |
1.電焊氣割焊接等工作地點的前後兩端各10m的巷道範圍內,必須灑水滅塵,並在作業地點不得有液壓油,機油,棉紗,風筒等易燃易燃物品,並有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 2.作業地點10 m內煤塵,浮煤,必須經過衝洗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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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每次井下需要進行電氣焊作業前,必須對相關作業人員進行措施學習,並在現場操作中,由帶班隊長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
浮煤風險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對 象 | 浮 煤 | 主要責任人 | 清 煤 工 |
監 督 部 門 | 安全檢查部、生產調度室、技術部 | 監管人員 | 采掘專檢人員、瓦斯檢查員(安全員) |
編 號 | PLNZJ-06 | ||
管 理 標 準 |
帶式輸送機電機.機尾,刮板機電機.機尾,附近內無積塵.無雜物.無浮煤。 | ||
管 理 措 施 |
1.帶式輸送機.刮板運輸機司機必須每班清理電機附近浮煤一次; 2.跟班隊幹負責監督,發現其未按照要求作業,必須要求其立即整改,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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