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對象 | 隊長 | 管理責任人 | 機電井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區隊管理 | 編號 | PLNYS-01 |
所需個人防護 | 礦燈、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 ||
管理標準 | 1.建立合理的管理製度,並貫徹實施。 2.合理安排全隊職工的各項工作,做到使用車輛包車到人,杜絕各類02manbetx.com 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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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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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對象 | 副隊長 | 管理責任人 | 運輸隊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組織現場安全生產,抓好現場的安全管理。 | 編 號 | PLNYS-02 |
所需個人防護 | 礦燈、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 ||
管理 標準 |
1.嚴格抓好職工勞動紀律。 2.工作任務明確,人員搭配及分工合理,嚴格執行車輛點檢製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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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措施 |
1.跟班(值班)時對各班組工作現場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脫崗、睡崗人員,嚴格按製度考核。 2.不定期監督檢查車輛的點檢情況,發現未按製定執行時,要求整改並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
副隊長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副隊長 | 管理責任人 | 運輸隊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排查生產中的安全隱患。 | 編 號 | PLNYS-03 |
所需個人防護 | 礦燈、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 ||
管理 標準 |
對工作現場進行危險源辨識,安全隱患排查。 | ||
管理 措施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負責監督,發現跟班(值班)副隊長未對現場進行危險源辨識,安全隱患排查的,要求其改正。 |
副隊長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副隊長 | 管理責任人 | 運輸隊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抓好車輛的日常檢查、點檢工作。 | 編 號 | PLNYS-04 |
所需個人防護 | 礦燈、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 ||
管理標準 | 1.對入井車輛的檢查工作進行檢查,禁止帶病車輛入井。 2.做好通勤車的日常檢查,保障車輛安全運行。 3.做好入井車輛的年檢,超過使用年限的車輛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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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瓦斯檢查員(安全員)發現帶病車輛入井時要及時進行製止,並責令整改。 2.上級管理部門不定期對通勤車的使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責令其整改。 3.機電運輸部人員在井下發現超過使用年限的車輛時,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
技術員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技術員 | 管理責任人 | 運輸隊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安全教育培訓 | 編號 | PLNYS-05 |
所需個人防護 | 礦燈、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 ||
管理標準 | 1.負責製定本隊培訓計劃,培訓內容要全麵,具有可實施性。 2.負責新職工、轉崗人員的崗前培訓。 3.負責全隊各工種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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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政工部定期負責對製定的培訓計劃進行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時,責令其改正。 2.政工部不定期對在崗人員進行詢問,發現有新職工、轉崗人員未進行培訓的,責令整改。 3.政工部不定期對班前會和安全活動日學習情況進行監督,發現未按要求正常開展的責令改正。 |
技術員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技術員 | 管理責任人 | 運輸隊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車輛技術管理 | 編號 | PLNYS-06 |
所需個人防護 | 礦燈、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 ||
管理標準 | 1.認真負責建立車輛管理台帳,編製和修改各種運行記錄表樣。 2.認真負責建立運輸隊的技術管理檔案,並建立技術資料借閱台帳,對相關的所有技術資料進行統一管理。 3.認真負責對所管轄車輛的重要技術數據進行記錄、統計和03manbetx ,為車輛的有效管理提供技術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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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區隊管理人員定期檢查各項技術檔案的完整情況。 2.定期組織對管理人員的培訓。 3.區隊管理人員隨機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對其進行考核。 4.區隊管理人員進行監督、管理 |
技術員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技術員 | 管理責任人 | 運輸隊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安全教育培訓 | 編號 | PLNYS-07 |
所需個人防護 | 礦燈、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 ||
管理標準 | |||
管理措施 |
4、區隊管理人員進行監督、管理。 |
材料員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材料員 | 管理責任人 | 運輸隊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庫房管理 | 編號 | PLNYS-08 |
所需工具 | |||
所需個人防護 | 礦燈、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 ||
管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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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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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員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材料員 | 管理責任人 | 運輸隊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材料管理 | 編號 | PLNYS-09 |
所需工具 | |||
所需個人防護 | 礦燈、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 ||
管理標準 | |||
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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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員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材料員 | 管理責任人 | 運輸隊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油脂管理 | 編號 | PLNYS-10 |
所需個人防護 | 礦燈、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 ||
管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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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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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長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班組長 | 管理責任人 | 運輸隊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負責車輛的正常運轉及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 | 編號 | PLNYS-11 |
所需個人防護 | 礦燈、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 ||
管理標準 | 1.認真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人員安排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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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分管副隊長負責監督,發現班組長未按要求實施,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2.跟班(值班)人員監督各班組人員分工,發現人員安排不合理,責令改正。 |
班組長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班組長 | 管理責任人 | 運輸隊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組織完成本班組的安全生產任務 | 編號 | PLNYS-12 |
所需個人防護 | 礦燈、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 ||
管理標準 | 1.按照生產工作安排,及時組織人員實施,定期組織班組安全活動. 2.開展技術革新和改造,抓好車輛的入井檢查、點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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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隊領導負責監督各班長的生產、活動組織情況,發現不符合要求,責令整改。 2.副隊長、技術員負責對各班組開展技術革新、改造車輛的檢查、點檢工作;進行監督考核,發現問題責令整改。 |
班組長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班組長 | 管理責任人 | 運輸隊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負責班組的工作安排,班組職工技能培訓,協助工會搞好班組建設。 | 編號 | PLNYS-13 |
所需個人防護 | 礦燈、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 ||
管理標準 | 1.負責本班班組建設工作。 2.負責本班人職工作安排,檢查各崗位工作情況和車輛完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根據工作需要,配合工會等完成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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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書記負責對各班組建設進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責令改正。 2.跟班(值班)人員負責對各班組的人員、車輛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未按要求處理,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3.書記負責監督、協調工會與各班組之間的工作配合,發現問題,要求改正。 |
檢修工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檢修工 | 管理責任人 | 運輸隊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礦車檢修 | 編號 | PLNYS-14 |
所需工具 | 車輛維修專用工具、礦燈 | ||
所需個人防護 | 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 ||
管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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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檢修工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檢修工 | 管理責任人 | 運輸隊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車輛維護保養 | 編號 | PLNYS-15 |
所需工具 | 車輛維修專用工具、配件、礦燈 | ||
所需個人防護 | 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 ||
管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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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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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修工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檢修工 | 管理責任人 | 運輸隊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焊接作業 | 編號 | PLNYS-16 |
所需工具 | 電焊設備 | ||
所需個人防護 | 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 ||
管理標準 | 1、檢修工必須檢查電焊設備是否完好,接地是否完好。 2、確定作業範圍10米內沒有易燃易爆品。 3、檢修工必須確定手套,麵罩,護目鏡完好,方可進行作業。 4、嚴格遵守電焊工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 5、焊接作業結束後,要將設備斷電。 6、焊接作業結束後,檢修工要清理幹淨地麵的高溫熔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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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區隊管理人員定期對所使用的機電設備進行檢查。 2、檢修工每班必須對所使用的工器具進行完好檢查。 3、區隊管理人員現場檢查,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4、區隊加強對檢修工進行01manbetx 01manbetx 的培訓學習。 |
檢修工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檢修工 | 管理責任人 | 運輸隊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切割作業 | 編號 | PLNYS-17 |
所需工具 | 切割設備 | ||
所需個人防護 | 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 ||
管理標準 | 1、檢修工必須檢查切割設備是否完好,接地是否完好。 2、確定作業範圍10米內沒有易燃易爆品。 3、切割時嚴禁正麵站人。 4、嚴格遵守切割機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 5、切割作業結束後,要將設備斷電。 6、切割作業結束後,檢修工要清理幹淨地麵的高溫火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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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區隊管理人員定期對所使用的機電設備進行檢查。 2、檢修工每班必須對所使用的工器具進行完好檢查。 3、區隊管理人員現場檢查,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4、區隊加強對檢修工進行操作規程的培訓學習。 |
車輛完好檢查工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車輛完好檢查工 | 管理責任人 | 運輸隊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入井車輛的完好檢查 | 編號 | PLNYS-18 |
所需工具 | 手工器具 | ||
所需個人防護 | 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 ||
管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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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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絞車司機風險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對 象 | 絞 車 司 機 | 管理責任人 | 帶 班 隊 幹 |
監 督 部 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機電專檢人員、瓦斯檢查員(安全員) |
工 作 任 務 | 拉 移 設 備 列 車 | 編 號 | PLNYS-19 |
所 需 工 具 | 礦燈 | ||
所需個人防護 | 安全帽、防塵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礦靴 | ||
管 理 標 準 |
1.絞車司機啟動絞車前必須檢查確認小絞車控製開關、操作按鈕、電機、電鈴完好,信號聲光兼備、清晰、準確可靠後,發出警報,方可啟動絞車 2.絞車司機啟動絞車時,小絞車司機必須和信號工配合好,信號一致後,方可啟動絞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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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帶班隊幹負責檢查絞車司機啟動絞車前,是否發出開車信號,對於未發出開車信號或信號不清啟動絞車的司機進行相應的處罰。 2.帶班隊幹監督、檢查絞車司機啟動設備列車前是否接收到開車信號,每發現一次未收到開車信號啟動絞車,對絞車司機進行相應的處罰。 3.由帶班副隊長負責監督絞車司機的作業行為。 4.瓦斯檢查員(安全員)、帶班隊幹發現絞車司機開機前,未發出警報,對責任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
電機車司機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電機車司機 | 管理責任人 | 運輸隊隊長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工作任務 | 材料運輸 | 編號 | PLNYS-20 |
所需工具 | 防爆電機車、車輛專用連接工具 | ||
所需個人防護 | 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礦燈 | ||
管理標準 | 1.防爆車司機在出車前必須檢查防暴車輛電器設備的各種開關,纜線,燈光,儀表是否完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填寫維修記錄後方可駕駛。 2.防爆車司機在出車前必須檢查防爆車輛的隔爆接合麵,空氣關斷閥,曲軸箱是否完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填寫維修記錄後方可駕駛。 3.出車前必須經過檢查。車廂不得用欄杆加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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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運輸隊組織電機車司機每周進行一次防爆車完好標準的學習。 2、機電管理人員隨機防爆車進行檢查,發現一次電器失爆對膠電機車司機進行相應處罰。 3、運輸隊管理人員隨機對防爆車進行檢查,發現一次失爆對電機車司機進行相應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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