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理 對 象 | 絞 車 | 主要責任人 | 絞 車 司 機 |
監 督 部 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機電專檢人員、瓦斯檢查員(安全員) |
編 號 | PLNYS-01 | ||
管 理 標 準 |
1.絞車的滾筒無裂紋、破損或變形,固定螺栓和油塞不高出滾筒表麵。 2.絞車的鋼絲繩在滾筒上固定牢靠、無打結,繩卡不少於兩道。 3.絞車的閘把及杠杆係統動作靈活可靠,施閘後閘把位置不超過水平位置。 |
||
管 理 措 施 |
1.機電副隊長每個月負責組織人員對絞車的完好進行詳細的檢查,對於存在的問題必須立即組織人員整改。 2.操作絞車前,絞車司機必須對絞車的完好情況進行直觀的檢查,對於存在的安全隱患,必須立即組織人員整改。 |
管理對象 | 滅火器材 | 管理責任人 | 檢修工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保衛科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消防管理人員 |
編號 | PLNYS-02 | ||
管理標準 |
|
||
管理措施 |
|
管理對象 | 油脂 | 管理責任人 | 材料員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企管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消防管理人員 |
編號 | PLNYS-03 | ||
管理標準 |
|
||
管理措施 |
|
通用手工工具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通用手工工具 | 管理責任人 | 維修鉗工 |
監管部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管理人員 |
編號 | PLNYS-04 | ||
管理標準 |
|
||
管理措施 |
|
氧氣(乙炔)瓶
管理對象 | 氧氣(乙炔)瓶 | 管理責任人 | 電氣焊工 |
監督部門 | 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機電管理人員 |
編號 | PLNYS-05 | ||
管 理 標 準 |
1.氧氣瓶、乙炔瓶完好,壓力充足,無漏氣。 2.氧氣瓶、乙炔瓶的回火器必須完好。 3.氧氣瓶、乙炔瓶之間的安全距離保證在10m以上。 |
||
管 理 措 施 |
1.領取氣瓶時,材料人員必須對氣瓶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完好的氣瓶嚴禁領取、使用。 2.主管技術員強化對氧氣瓶乙炔瓶使用知識的培訓,提高電氣焊工使用氣瓶的操作技能。 3.氣瓶搬運時要輕拿輕放,防止碰撞。 4.嚴格氧氣瓶、乙炔瓶領用、運輸,使用、保管程序,嚴格執行相關管理製度。 5.氧氣瓶、乙炔瓶泄露後,及時將氧氣瓶、乙炔隔離,杜絕靠近火源,並立即更換瓶嘴。 6.氧氣瓶發生爆炸時,人員立即撤離現場,立即通知井生產調度室或相關單位。 |
梯子風險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梯子 | 管理責任人 | 維修鉗工 |
監督部門 | 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機電管理人員 |
編號 | PLNYS-06 | ||
管 理 標 準 |
1.梯梁與踏板的夾角(銳角)最大不超過87°15′。 2.踏板防滑。 3.梯子穩定、無歪斜、無扭曲變形。 4.梯腳有防滑墊。 5.平台與梯梁連接牢固。 6.鉸鏈牢固。 7.梯腳底部堅實,踏板上下間距為30㎝,無缺檔。 |
||
管 理 措 施 |
1、每月對梯子的完好狀況進行檢查,有故障及時維修,並做好記錄。 2、登高或高空作業前,作業人員必須對登高使用的梯子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完好必須進行處理或立即更換。 |
台式切割機風險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台式切割機 | 管理責任人 | 維修鉗工 |
監督部門 | 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機電專檢人員 |
編號 | PLNYS-07 | ||
管 理 標 準 |
1.操作人員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做到“三緊”。 2.工作中操作人員不準將身體正對切割片,操作人員應站在切割機的側麵。 3.操作時,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 4.啟動後,待達到額定轉速時方可進行切割作業。 5.嚴禁戴手套作業。 6.切割片無裂紋,固定牢靠。 7.切割機固定可靠,緊固件和防護罩緊固完好。 8.電氣部分完好。 |
||
管 理 措 施 |
1、帶班人員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按要求作業的,進行處罰。 2、維修鉗工定期檢查檢修台式切割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
手持式角磨機風險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對 象 | 手持式角磨機 | 管理責任人 | 包機人、分管副隊長 |
監 管 部 門 | 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鉗工、機電專檢人員 |
編 號 | PLNYS-08 | ||
管 理 標 準 |
1.砂輪機必須設專人管理,按時更換和修理砂輪,啟動前要檢查砂輪有無裂紋和鬆動,檢查防護罩、托刀架是否完好; 2.操作者必須戴上防護眼鏡; 3.對砂輪機性能不熟悉的人,不能使用砂輪機; 4.有裂紋,有破損的砂輪,或者輪軸與砂輪孔配合不好的砂輪不準使用; 5.換砂輪上的螺絲要均勻用力,不要過緊或過鬆,安裝砂輪的法蘭盤,不得小於砂輪直徑的三分之一,與砂輪之間要墊好襯墊; 6.砂輪機必須設托刀架,托刀架與砂輪間隙不得大於4-6毫米; 7.使用時,要站在砂輪的側麵,不準站在砂輪的正麵,以防砂輪破碎傷人; 8.使用前,首先將砂輪機空運轉,確認正常後,方可磨物件,磨削時,不得用力過猛; 9.一片砂輪,不準兩人同時使用,不準磨削木料和銅、鋁、錫等軟物件。 10.用完後,應立即關閉電源開關。 |
||
管 理 措 施 |
1.機電隊(機修)對車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 2.車工在打磨刀具前班組要組織加工作業人員進行班前崗位風險評估; 3.分管副隊長對磨刀具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未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佩帶安全帽、護目眼鏡,未檢查砂輪機的完好性,立即製止、批評教育,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
台式鑽機風險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台式鑽機 | 管理責任人 | 維修鉗工 |
監督部門 | 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機電專檢人員 |
編號 | PLNYS-09 | ||
管 理 標 準 |
1.操作人員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做到“三緊”。 2.嚴禁酒後上崗,班中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3.嚴禁戴手套作業。 4.工作時,必須把工作台上的雜物清理幹淨,嚴禁工作台上放工器具或有雜物。 5.工作時,嚴禁多個工件疊加打孔。 6.鑽機、鑽頭固定可靠。 7.設備絕緣或接地完好。 |
||
管 理 措 施 |
1.帶班人員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按要求作業的,進行處罰。 2.維修鉗工定期檢查檢修台式鑽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
手動葫蘆操作風險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對 象 | 手 動 葫 蘆 | 管理責任人 | 手動葫蘆操作人員 |
監 管 部 門 | 機電運輸部 | 監 管 人 員 | 機電專檢人員 |
編 號 | PLNYS-10 | ||
管 理 標 準 |
1.鏈環發生塑性變形的伸長達到原長度的5%; 2.鏈環之間以及鏈環與吊鉤連接部位磨損不得低於原直徑的80%,其它部位磨損不得低於原直徑的90%; 3.手動葫蘆的鏈環及吊鉤無扭曲、無嚴重鏽蝕、無不能排除的積垢; 4.手動葫蘆上必須有吊鉤,吊鉤的危險斷麵磨損未減少到原尺寸10%; 5.吊鉤無補焊,吊鉤表麵光滑,無裂紋、變形等缺陷;且吊鉤上無鑽孔或焊接; 6.吊鉤上必須有安全扣; 7.吊鉤開口最短距離處的二個適當位置必須有不易磨損的標誌,標誌間距離的開口度不超過原尺寸的10%。 |
||
管 理 措 施 |
1.檢修工對手動葫蘆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或處理。 2.機電運輸部機電專檢人員對手動葫蘆進行檢查,發現手動葫蘆不完好或無相應標識對使用單位進行相應處罰。 |
台式砂輪機風險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 台式砂輪機 | 管理責任人 | 維修鉗工 |
監督部門 | 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機電專檢人員 |
編號 | PLNYS-11 | ||
管 理 標 準 |
1、操作人員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做到“三緊”。 2、工作中操作人員不準將身體正對砂輪,操作人員應站在砂輪機的側麵。 3、操作時,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 4、啟動後,待達到額定轉速時就進行磨削作業。 5、嚴禁戴手套作業。 6、砂輪片完好、無裂紋。 7、緊固件和防護罩緊固完好,電氣部分完好。 8、砂輪機、砂輪片固定牢固。 9、傳動三角帶完好無損。 |
||
管 理 措 施 |
1、帶班人員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按要求作業的,進行處罰。 2、維修鉗工定期檢查檢修台式砂輪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
電焊機風險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對 象 | 電 焊 機 | 主要責任人 | 電 氣 焊 工 |
監 督 部 門 | 安全檢查部、機電運輸部 | 監管人員 | 機電專檢人員、瓦斯檢查員(安全員) |
編 號 | PLNYS-12 | ||
管 理 標 準 |
1.電焊機電壓與電網電壓相符。 2.電焊機工作台必須有可靠接地,接地線不許接到有易燃易爆介質的管道或設備上。 3.電纜無劃傷、無破損。 4.焊把絕緣完好。 5.電焊機必須完好可靠。 |
||
管 理 措 施 |
1.機電副隊長負責組織電工按照要求設置接地線,接地電阻符合要求。 2.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機電運輸部機電專檢人員負責監督,當時用電焊機出現漏電跳閘時,必須查明原因,嚴禁甩保護送電,否則對責任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3.電氣焊作業前對電氣焊工進行培訓。 |
上一篇:
人員的風險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下一篇:
環境的風險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