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技術部支護材料管理員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和“一崗雙責”的原則,按照門分工負責公司支護管理工作。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範圍
1.在部門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支護材料管理工作,履行支護材料管理的安全職責;支護材料範圍包括錨杆、錨索及其附件、錨網(鋼筋網、菱形網、塑料網)、托梁、單體液壓支柱(含三用閥、柱帽)、金屬支架及其附件等作為巷道支護使用的材料。
2.負責全礦支護材料(包括錨杆、錨索、錨網、托梁、錨固劑、臨時支護材料、U型金屬支架、單體液壓支柱等)年度及月度計劃的編製、審批、使用、考核等工作.
3.負責材料使用前的、選型、質量檢驗、井下現場跟蹤管理及回收複用等工作;負責對新型支護材料立項和技術監督,並能根據現場實際,及時變更支護材料的規格型號及技術要求。
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
1.熟悉、掌握並貫徹執行公司有關材料管理的製度,掌握公司支護材料用量及增減變化情況。
2.負責根據生產任務對各區隊下發各施工地點延米單耗指標,並嚴格按照指標及列入計劃的材料對生產區隊全月各項材料發放進行審批,單次審批量不大於三天材料用量。
3.禁止超計劃、超指標領用材料,若因地質條件變化導致材料消耗變化,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對延米單耗指標進行調整,並根據調整後的指標進行審批發放。
4.根據各作業地點施工設計及進度,核實材料領用單,領用單必須寫清型號規格、數量、用途、用料地點,否則不予審批,審批後建立審批建賬。
5.按照標準製定支護材料登記表,及時錄入規範的材料信息內容,並按照程序完成出入庫有關手續。
6.做好支護材料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鏽、防蛀、防盜等工作。
7.組織支護材料清查盤點,發現盤盈、盤虧和損壞等情況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並嚴格按照公司材料管理製度進行獎懲。
8.及時高效地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創新工作,阻力創建新型企業建設工作。
三、考核規定
實行按月考核,安全生產責任製考核納入安全績效考核,具體規定如下:
1.上述第1-4條落實不到位,每次扣3分;
2.上述第5-17條落實不到位,每次扣2分;
3.其他條款落實不到位,每次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