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管理部副經理是通風管理部在安全生產管理活動中的主要責任人,對分工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在部門經理的領導下積極協助部門經理在分工範圍內開展好相關工作,通風管理部副經理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
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範圍
1.在部門經理領導下,具體負責礦井安全監控係統和瓦斯抽采技術管理工作,配合部門經理抓好通風、瓦斯防治、防滅火、防塵等日常管理工作,搞好分管範圍內的管理工作。
2.部門經理未在崗時,應根據安排承擔部門負責人職責,保證相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連續性。
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部門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煤礦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指示、指令,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積極配合部門負責人抓好通風、防治瓦斯、防塵、防滅火等日常管理工作,搞好分管範圍內的管理工作。
3.負責“一通三防”各項工程質量把關,隨時入井檢查井下“一通三防”設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安排人員進行維護等。
4.督促檢查通風隊、瓦斯抽采隊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完成情況,積極組織協調未完成任務中存在的困難,予以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5.定期組織參加“一通三防”隱患排查工作,及時發現“一通三防”方麵存在的隱患,並及時安排整改。
6.定期組織召開通風工作例會,研究解決礦井通風、瓦斯治理、防塵、防滅火、安全監控等方麵的安全技術問題。
7.及時向部門經理提出改進工作的具體建議。
8.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工作,組織對部門員工進行培訓,並進行考核。
9.部門負責人未在崗時,應根據安排承擔部門負責人職責,保證相關工作的連續性。
10.按要求完成每月跟、值班工作。
三、考核規定
實行按月考核,安全生產責任製考核納入安全績效考核,具體規定如下:
1.若上述第1、2、9條落實不到位,每次扣5分;
2.若上述第3、4、5、6條落實不到位,每次扣3分;
3.若上述第7、8、10條落實不到位,每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