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塵工安全生產責任製(麟北煤業)
消塵工是通風隊對井下文明衛生所屬區域,防塵工作的責任人,在通風隊隊長、分管副隊長的領導下開展防塵及巷道清理工作,消塵工生產職責如下:
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範圍
1、消塵工負責對本單位井下文明衛生所屬區域進行日常滅塵工作;
2、消塵工應熟知《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等有關職業衛生和粉塵防治相關規定。掌握煤塵堆積的相關規定。
3、掌握井下供水係統、熟知管路閥門位置,接口大小,管內水壓等。
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製度。
2、熟悉綜合防塵設施工作原理、熟知礦井防塵係統、消塵區域劃分。
3、在工作前,應首先判斷作業環境安全,無冒頂、片幫危險。按照規定使用U型銷連接高壓膠管。嚴禁帶壓插拔高壓膠管快速接頭。
4、定期檢查負責區域防塵設施使用情況,發現隱患及時彙報相關班組進行整改。
5、按規定的消塵周期對責任區域進行灑水消塵,確保巷道無積塵。
6、負責所屬文明區域巷道衛生清理工作,及時撿拾巷道內的垃圾。
7、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製度,按時參加區隊召開的各種會議、安全活動、業務培訓。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一通三防”的臨時性和緊急工作。
三、考核規定
實行按月考核,安全生產責任製考核納入安全績效考核,具體規定如下:
1、若上述第1、2、4、6、7條執行不到位,每次扣3分;
2、若上述第5、8條執行不到位,每次扣5分;
3、若上述第3條執行不到位,每次扣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