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範各類安全技術審批程序,夯實安全管理的基礎水平,特製定本製度。
一、職責範圍
1.全單位生產各個環節作業的安全技術工作由礦長負全麵責任、總工程師具體負責,對重大生產技術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並經分管業務領導審簽後,由分管負責人組織實施。
2.必須明確各業務部門的職責範圍和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執行誰主管誰負責,各級認真審核把關,逐級簽字蓋章,方可生效實施。
3.各項工作必須服從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執行施工質量標準,建立健全檢查、考核、驗收製度,使生產、安全、質量、技術互相促進,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二、審批規定
1.采區設計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製,采區設計提前3個月送交施工單位,新采區移交生產前由礦長組織驗收。
2.回采工作麵設計由生產技術科編製,總工程師審批,新工作麵移交生產前,由生產礦長組織驗收。
3.每一單位工程施工設計由總工程師組織會審,建立工程技術檔案。
4.作業01manbetx 必須組織有關業務部門會審,並經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後方可執行。
5.重要工程,如:峒室開掘、溜煤眼施工、巷道維護、大型設備運輸巷道開口、貫通、過斷層、修改支護、采麵放頂,準備搬家等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6.“一通三防”工作由總工程師負責,通風科具體實施管理。
7.按照相關規定(每2個月)對全單位現行的作業01manbetx 及措施進行一次複審,總工程師負責對各環節作業01manbetx 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符合規定,必須及時糾正,在每月25日召開生產安全例會時,落實檢查當月安全情況,安排下月的安全技術工作。
8.01manbetx 的編製審批要嚴格按照《采掘作業規程編製指南》的規定執行。
9.規程、措施的審批簽字逐級進行。
10.對貫通措施和特殊施工專項措施必須組織會審,在會審通過後,進行逐級審批簽字。
11.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礦井災害應急預案必須由礦長、安全礦長、生產礦長、總工程師、施工隊負責人會審,並上報有關部門審批後執行。
12.瓦斯日報表必須由礦長、總工程師和通風科長審批,發現問題由通風科及時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