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由總礦長組織分管領導、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實施;各業務部門按照係統主導的原則,對本部門排查的安全風險、評估分級情況及管控措施進行彙總、審核;
二、各業務部門負責人根據排查出的安全風險,逐一明確管控層級,落實具體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具體的管控措施,通過隔離風險源、采取科學手段、實施個體防護、監控設施等辦法,對風險源進行有效管控。
三、安全風險根據各作業場所變化,管控措施到位,有時逐步消除,有時也發生變化,各業務部門要及時關注風險源的動態變化情況,隨時重新變更、分級,采取針對性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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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製度(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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