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安全生產,掘進工作麵必須嚴格執行下列停風、停電撤人製度,及安全措施。
1、掘進工作麵必須保證,24小時連續不間斷供電,保證工作麵的風量及風速滿足正常生產的需要。
2、局部通風機如有檢修、更換確實需要停風時,必須與區域瓦檢員聯係,且彙報通風部門,製定停風措施,由瓦檢員組織撤出停風區域的所有人員,停止工作麵的供電,回風口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嚴禁人員入內。
3、如果發生緊急停電(無計劃停電),時間超過10分鍾未恢複送電時,由本區域瓦檢員組織,立即撤出停風區域的人員,揭示警標,嚴禁人員入內。
4、因其它原因停風時,都必須按照上述第二條製度,撤出人員。
5、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後,恢複通風時,必須由瓦檢員檢查了解停風區的有害氣體變化情況,且彙報調度室及通風部門,按《排放瓦斯製度》進行排放瓦斯。
6、經瓦斯排放後,檢查有害氣體,無異常變化,供風穩定30分鍾後,方可供電,開工作業。
7、各作業人員必須聽從瓦檢員的組織安排,積極配合停風、停電撤人製度。不得違章無風作業。
8、跟班領導、安檢員必須現場監督,嚴格執行,否則追究其責任。
9、班前會議有關各隊組必須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人人嚴格遵守本製度。
上一篇:
局部通風管理製度(2021)
下一篇:
瓦斯檢查製度(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