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礦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防止和杜絕地質災害02manbetx.com ,特製定本製度。
1、礦井地質工作是指在原勘探報告的基礎上,從礦井基本建設開始,直到閉坑為止的全部地質工作。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具體負責地質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技術管理。
2、按照《地質工作規定》,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編製相關地質報告、圖件和台賬。報告、圖件和台賬都應數字化、信息化,內容真實可靠,每年對相關內容進行補充完善。圖件的比例尺以滿足工作需要為原則。
3、礦井地質類型每5年應重新確定。當礦井發生影響地質類型劃分的突水和煤與瓦斯突出等地質條件變化時,礦井應在1年內重新進行地質類型劃分。
4、地質工作應當堅持“綜合勘查、科學03manbetx 、預測預報、保障安全”的原則。
5、對重大技術問題要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討論,製定實施方案報請總工程師批準。
6、礦井地質資料由專人負責管理;資料要齊全、完整,分類妥善保存,便於利用。
7、礦井應組織或安排地質技術人員介紹繼續教育或業務培訓,每3年至少進行1次。
8、研究礦井地層、地質構造、煤層、煤質、瓦斯、水文地質和其他開采地地質特征及其變化規律,開展地質類型劃分。
9、查明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各種隱蔽致災地質因素,做好相應的預測預報工作。
10、進行地質補充調查與勘探、地質觀測、資料編錄和綜合03manbetx ,提供礦井建設和生產各個階段所需要的地質資料,解決礦井安全生產中的各種地質問題。
11、估算和核實礦井煤炭資源/儲量以及礦井瓦斯(煤氣層)資源/儲量,掌握資源/儲量動態,為合理安排生產提供可靠依據。
12、調查、研究礦井含煤地層中共(伴)生礦產的賦存情況和開采利用價值。
13、在工作麵回采或者掘進前宜采用“瞬變電發勘探”、“地麵直流電法”等技術手段,對工作麵範圍內的老窯采空區、陷落柱、斷層帶等進行物探,盡量查明地質構造情況,以便采取地質災害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