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聯係製度(2021)
1、為了及時準確有效地配合生產,地測科(防治水)應按規定事先互相聯係:
①凡大型貫通(立交)及重要工程在掘進過程中,要及時進行測量填圖,並根據測量成果及時檢查、調整中腰線。當貫通(立交)巷道時,測量人員應以書麵通知施工單位,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②日常延設中腰線,施工單位應提前一天通知地測科(防治水)。
2、重要測量及貫通(立交)工程,設計部門應提前向地測科(防治水)提供設計圖紙,並在總工程師主持下,通過業務會議共同確定貫通(立交)允許偏差,審查貫通(立交)誤差預計及施測計劃,安排安檢、通風、運輸、機電部門配合工作,保證地測科(防治水)有足夠的測量時間,保證測量人員和儀器的安全。
3、如遇巷道貫通(立交),透老巷、老塘,測量人員應按01manbetx 有關要求提前書麵通知施工區隊和有關單位。
4、巷道已掘到位,掘進停頭暫不進行封閉巷道時,在停頭後施工單位及時通知地測科(防治水),控製停頭真實位置、標高,並及時填圖。測量成果由施測技術員簽字。
5、基本建設巷道和改擴建巷道一律按設計圖紙延引中腰線,無設計圖紙的一律拒絕給線;如變更設計,圖紙須經設計部門和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給線。
6、回采工作麵所需地測資料,應在采麵掘出後五天內提交。掘進各類巷道所需的地測資料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地測科(防治水),地測科(防治水)資料應在設計前十五天交付,重點設計所需地測資料需事先聯係,商定提交期限。
7、巷道進尺驗收應由施工單位配合生產地測科(防治水)進行,驗收的數字應以測量為準。
8、對回采工作麵的停采線,由地測科(防治水)根據設計在現場標定,其他人不得擅自更改。
9、施工單位在測量給線、地質調查和打超前鑽時應密切配合,提供條件和時間,以保證安全,地測科(防治水)隨時將獲得情況通知施工單位。
10、各種巷道中腰線,施工單位必須妥善保管和交接,如有損壞或懷疑時應及時通知地測科(防治水)進行校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