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運輸管理辦法(2021)
1、為規範公司入井車輛管理,保證輔助運輸係統安全、高效、低耗運行,根據《安全01manbetx 》、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相關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2、入井機動車輛隻限於防爆柴油機車和防爆蓄電池機車。
3、輔助運輸車輛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
4、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公司輔助運輸車輛。
組織機構
第一條、為加強輔助運輸安全高效運營,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成立輔助運輸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礦長
成員:各部室、區隊負責人。
第二條、領導小組職責:負責輔助運輸的管理、指導、督查等工作。領導小組在機電科設輔助運輸管理辦公室,由機電副礦長兼任辦,機電科指定一名專職輔助運輸管理人員。
職責劃分
1、機電科是輔助運輸管理主要職能部門,其職責:
③負責編製輔助運輸中、長期規劃。
④負責輔助運輸日常運行管理工作。
⑤負責車輛及配件采購計劃的審核。
⑥負責車輛大、中、項修理計劃的審核及管理。
⑦負責實施車輛年度強製檢測檢驗。會同安檢科檢查車輛完好狀態及共同簽發車輛的“入井檢驗合格證”。
⑧負責井下行車路線信號燈、測速裝置等硬件設施製作和安裝維護。
⑨負責協調維修服務單位對車輛進行專業化維修服務。
⑩負責繪製輔助運輸車輛運輸路線圖,行車路線變化時及時變更。
2、安檢科是輔助運輸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其職責:
②負責組織對輔助運輸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③負責駕駛員崗前安全培訓。
④負責監督檢查駕駛員持證上崗情況。
⑤負責與機電科共同簽發車輛的“入井檢驗合格證”。
⑥負責井口區域車輛交通管理和入井車輛的檢查與登記工作。
⑦負責井下行車路線的警示標識、標牌製作安裝。
3、技術科職責:
②負責提供影響運輸線路相關礦務工程,以便及時調整行車路線。
4、調度室職責:
①負責協調各單位車輛使用調度。
②負責指揮救援、搶險等緊急狀況車輛調度。
5、通風科職責根據礦井總進風量和工作麵實際風量,規定礦井和各區域允許同時駛入車輛數量。
6、輔助運輸隊及其它車輛擁有單位是車輛安全運行主體責任單位,其職責:
①負責本單位防爆運輸車輛的統一管理、調度工作。
②負責編製本單位各工種崗位責任製和車輛運行管理辦法。
③負責對駕駛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與考核。
④負責生產用車的組織、調配及安全運行,包括人員、材料、配件的運送等。
⑤負責車輛日常運行、點檢、保養、維修等工作。
⑥負責建立車輛台帳、運行、維護等記錄及相關內業資料。
⑧負責執行公司調度室安排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