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行公開考勤,由隊值班負責人執行。
2、出勤人員必須在《考勤簽名表》上簽字,不得代簽。
3、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準休假,其餘人員可以在每星期的法定休息日休息。
4、需請假人員,一律要填寫請假條(一式兩份)交由隊長和值班指揮員審批後,簽名生效。
5、休假製度,所有人員的月休假天數不能超過法定休息日數。
6、考勤情況每星期一由值班負責人向全隊通報。
7、隊值班負責人必須堅持原則,嚴格出勤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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