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煤炭資源管理,合理開發利用監督,加強對礦井開拓、準備和回采煤量的管理,保證礦井采掘的正常接替,延長礦井壽命。結合礦實際,特製定“四量”管理製度。
1、嚴格執行《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煤、泥炭地質勘查規範》、《煤炭工業技術政策》、《煤炭法》、《礦產資源法》、《生產礦井儲量管理01manbetx 》及實施細則,按規定的要求進行礦產資源儲量的估算、監督和管理。
2、嚴格按生產礦井地測防治水安全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進行日常技術管理,及時填繪各種資源儲量圖,填寫各種台帳,統計各種回采率(包括年度、季度、月度)。
3、嚴格資源儲量增減製度,資源儲量變動要按規定的審批權限提出申報,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隨意自行變動。符合資源儲量轉入、轉出、注銷、地質及水文地質損失和報損條件的,生產技術科提出請示,上報主管部門審核批複,沒接到批複前不得隨意進行破壞性開采,凡未經批準就棄而不采者,按不合理丟煤處理,參加損失率計算,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獎罰。
4、回采工作麵收尺和地質調查一般要求每旬一次,當工作麵推進較快時或構造複雜時應增加觀測次數。收尺和地質調查必須深入現場,準確測量,測量的內容包括煤層傾角、厚度、結構、采高、浮煤、丟頂煤厚度、地質構造變化、水文等情況。觀測點間距一般10-15米。
5、中厚和厚煤層的工作麵要求進行探煤厚工作,探清工作麵內丟頂底煤厚度情況,做好原始記錄,並做地質素描、建立台帳,將探煤厚資料上圖,根據探煤情況提出一次采全高或合理分層、控製采高等建議。
6、加強礦井資源儲量業務監督工作,礦資源管理人員要參加水平延深、工作麵設計,對設計中違反國家政策和規定的提出建議和意見。對不符合規定、不按設計要求施工或生產,有丟煤可能時,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彙報,並發放“丟煤通知書”。已經造成不合理損失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不準出現掛帳煤。
7、按時填繪工作麵和隊組交換圖,礦地質負責人進行認真審核,保證圖紙內容準確齊全,無錯漏現象。四量每月有地質負責人進行審核,有礦總工程師進行審批,每月25日前將四量報表上報上級部門。
8、礦總工程師要每月組織有關部門對資源儲量動態、損失量及回采率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全麵的檢查、03manbetx ,找出問題,不斷改進。
9、四量說明
(1)開拓煤量是在礦井可采儲量範圍內已完成設計規定的主井、副井、風井、井底車場、主要石門、采盤大巷、回風石門、回風大巷、主要硐室和煤倉等開拓掘進工程後,形成礦井通風、排水等係統所圈定的煤炭儲量,減去開拓隊內地質及水文地質損失、設計損失量和開拓煤量可采期內不能回采的臨時煤柱及其它開采量。
(2)準備煤量是在開拓煤量範圍內已完成了設計規定的采盤主要巷道掘進工程,形成完整的采盤通風、排水、運輸、供電、通訊等生產係統後,且煤與瓦斯突出煤層煤巷條帶區域無突出危險的煤層中,各區段(或傾斜條帶)可采儲量與回采煤量之和。
(3)回采煤量是準備煤量範圍內,已按設計完成工作麵進風巷、回風巷等回采巷道及開切眼掘進工程所圈定的,且瓦斯抽采、防突和防治水的效果已達到工作麵安全回采要求的可采儲量,即正在回采或隻要安裝設備後,便可進行正式回采的工作麵可采煤量之和。
瓦斯抽采、防突和水害防治效果達到安全回采要求的可采儲量,可以按工作麵推進方向分段計算,分段長度不得小於300米。
(4)安全煤量是在開拓煤量範圍內已完成了設計規定的采盤主要巷道掘進工程,形成完整的采盤通風、排水、運輸、供電、通訊等生產係統後,經抽采達標和消除突出危險後的煤量。且煤與瓦斯突出煤層煤巷條帶區域無突出危險的煤層中,各區段(或傾斜條帶)可采儲量與回采煤量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