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生產管理是煤礦安全生產的基礎,是采煤生產規範化、精細化的主要內容。為規範采煤工作麵及巷道文明生產,明確責任範圍,提高采煤工作麵的工作質量和工作環境,特製定本規定,望各部門認真學習,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嚴格監督、檢查,力爭使采煤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再上新台階。
一、材料堆放
1、兩巷材料堆放的料場要選擇在頂板完整,支架完好處,空間位置寬敞,不影響行人、運料、通風地點,並設專人負責管理;
2、所有材料必須分類掛牌管理,碼放整齊,數量按作業01manbetx 要求配備,同類材料碼放應橫豎成線,高度不超過1、5m,不同材料之間間隔0.7m。標誌牌內容齊全、規範統一。小型材料及黃泥等必須用木板釘製圍欄存放。凡不符合要求,一處罰責任管理人200元。
4、備用料的規格、數量、距工作麵的距離及備用料的使用要求必須在作業01manbetx 中明確規定,碼放要求同其它材料一致,掛牌管理並標明規格數量。不按要求執行的,每項罰責任管理人200元。
5、材料分類存放在礦統一加工的材料架上,生產單位負責管理。機電配件堆放要整齊,分層碼放,一處不合要求罰責任管理人500元。
6、回收的工字鋼、皮帶、損壞單體及頂梁等要分類集中堆放在指定地點,碼放整齊,否則罰款責任管理人每一處200元。
7、回收的工字鋼堆放處不得超過2堆,超過2堆罰責任人200元,過後仍未拿走的要加倍處罰。其它回收物料夠一車必須及時運走。對損壞的單體支柱滿10支要及時升井,不及時升井的罰運料隊責任管理人200元。同時按單體管理規定另行處罰。
8、回收的防塵管、壓風管、排水管要分類集中堆放,碼放整齊。否則發現一處罰通風科責任管理人200元。夠一車要及時運走。
二、管線、電纜管理
1、兩巷管線吊掛位置及高度要統一,管線吊掛要平直。嚴格按標準要求執行。
2、電纜按監測、通訊、信號、低壓、高壓順序自上而下分檔吊掛,垂度適當,電纜鉤固定上下平直,距離一致。高差不超30mm。不合要求的,每一處罰責任管理人200元。
3、風、水管按防塵管、壓風管、液壓管、排水管自上而下吊掛,吊掛點間距均勻,與巷道坡度一致,杜絕跑、冒、滴、漏現象。不合要求的,一處罰責任管理人200元。
4、風、水管路、液壓管路、排水管路的吊掛由隊組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5、瓦斯監測線路、通訊線路、電纜的吊掛由通風科負責,隊組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6、以兩巷超前棚向外20米為界,20米之外為永久吊掛。超前棚20米至工作麵為臨時吊掛,由隊組負責各類管線臨時吊掛,不落地,不用時按規定盤好,否則,每處罰責任管理人200元。
7、轉載機機尾到設備列車前10米段的電纜吊掛由隊組負責,吊掛要平直。不符合規定要求一處罰隊組責任管理人200元。
三、圖牌板管理
1、圖牌板由技術員統一管理,技術員負責圖牌板內容審查的確定。內容不齊全,一次罰技術員200元。
2、圖牌板內容應與現場施工相符,牌板內容包括精細化管理,工作麵布置圖、設備布置圖、通風係統圖、監測通信係統圖、供電係統圖、工作麵支護示意圖、正規作業循環圖表、避災路線圖等。缺少一塊罰技術員200元。
3、牌板製作應規格統一、擺放整齊,牌板存放地點有條件的要設置照明。
4、圖牌板應保持清潔無積塵,發現有明顯的積塵,一次罰責任管理人200元。內容應根據工作麵情況及時進行更換。內容與工作麵不符,一次罰技術員200元。
5、施工圖牌板移挪、日常保護等由隊長安排專人負責。
四、巷道文明衛生
1、巷道底板必須保證平整,安排人員清掃;巷道內不得出現直徑大於50mm的矸石。發現一處,罰責任管理200元。
2、有水溝巷道,巷道水溝應保持暢通,不得有雜物。否則,每處罰責任管理人200元。
3設備工具必須放在專用工具架上或工具箱內,不得隨意落地。否則,每次罰責任管理人200元。
4、采煤工作麵要做到“三直”、“一平”、“兩暢通”。液壓支架(柱)實行編號管理,號牌清晰端正,否則一處罰責任人200元;超前支護必須打成一條直線,單體柱三用閥注液口與巷道平行,否則一處罰責任人200元。
5、超前棚範圍內,不得有雜物、多餘單體頂梁等,保持清潔、幹淨、文明。發現一根物料罰責任管理人200元。
五、其它
1、巷道超前棚按01manbetx 要求進行執行;不按要求支護,每次罰相關人員每人200元。
2、支柱初撐力合格率達不到要求,每次罰管理人200元。
3、所有備用物料要分類集中堆放巷幫,不得隨意丟放在巷道內,發現一根罰款100元。機、風巷及工作麵損壞的單體、頂梁必須及時外運到指定地點,不得隨意丟放,否則,發現一根罰款200元。每個工作麵隻能設一端作為損壞單體指定存放點。
六、監督檢查及獎懲
為更好的將文明生產管理規定落實到現場,特製定如下檢查與獎懲辦法:
1、成立檢查小組
第一組:安全科
第二組:生產科
每月對各采煤工作麵進行兩次檢查(上下半月各一次),檢查分組由生產技術辦公室負責,每月5號前各小組將上月的兩次檢查結果報技術科。
2、獎懲
(1)檢查小組依據標準罰款,月度罰款作為獎勵基金使用,
由檢查小組評定,對執行較好的人員進行獎勵。
(2)檢查小組根據罰款數目,每月對各采煤工作麵進行排名,
劃分兩個檔次,第一、二名分別按5000元/月、3000元/月進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