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健全、完善通風係統巡視檢查製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及相關部門的職責,特製定本製度。
一、通風係統巡視檢查方法
采取全麵檢查和重點檢查等方法對通風係統進行巡視檢查。
二、通風係統巡視檢查內容
通風係統巡視檢查內容應包括巡視地點、風量、風速、斷麵、長度、主要影響地點、與上旬相比、巷修情況、以及通風係統存在問題等;
三、礦井主要進、回風巷、硐室等井下所有通風的巷道都屬於通風係統巡視檢查範圍。
四、礦井主要進、回風巷及硐室的巡視檢查結果必須報礦總工程師審閱並簽字。
五、通風係統巡視檢查時間
回風巷道(包括硐室)、角聯通風巷道由瓦檢員每班至少巡視檢查1次;進風巷道由測風員每10天至少巡視檢查1次;掘進工作麵、采煤工作麵及其運輸巷、回風巷由瓦檢員每班至少巡視檢查1次。
通風係統發生變化(包括巷道貫通、新建通風設施、主要通風負壓發生變化等異常情況等),須及時對巷道進行巡視檢查。
六、礦總工程師每月至少組織1次通風係統審查,審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礦井采掘工作麵及硐室專用回風係統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角聯通風巷道、通風係統是否合理、進回風係統是否暢通、通風設施是否可靠等;
2、審查井下巷道的風量、風速、瓦斯濃度、溫度、一氧化碳濃度、二氧化碳濃度等是否符合規定;
3、審查采、掘工作麵的布置是否合理;
4、審查井下巷道斷麵是否滿足通風要求、巷道狀況是否完好等。
七、通風科測風員每旬必須對通風係統進行一次巡視,並做好通風係統巡視記錄。
八、檢查人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光學瓦檢儀、紅外線測溫儀(溫度計)、一氧化碳檢測儀等儀器。
九、按相關規定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牌板、巷道測風牌板等。
十、對井下不用的巷道或廢棄巷道應及時封閉,以簡化和優化通風係統。
十一、 盡可能避免出現角聯通風巷道,特殊情況下,在角聯通風巷道內必須安設風速和瓦斯等傳感器。
十二、通風係統巡視檢查領導小組應認真收集、03manbetx 、整理各種資料,並建立通風係統巡視檢查台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