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一)瓦檢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身體健康,無《煤礦安全01manbetx 》(以下簡稱《01manbetx 》)規定不得從事井下工作的病症;
3、從事井下采掘工作一年以上,具有煤礦生產實踐經驗或技校畢業生在井下實習一年以上;
4、經過專門的培訓和實習(脫產專門培訓1個月以上),並經過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持證上崗等。
(二)瓦檢員的職責:
1、嚴格執行煤礦“三大01manbetx ”、嚴格執行放炮聯鎖製度,認真履行瓦斯檢查製度。嚴禁空班漏檢、假檢和假彙報,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
2、瓦檢員必須持證上崗,堅守工作崗位。負責按規定進行所管轄區域內的通風及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的檢查與彙報工作;
3、瓦斯檢查工入井前必須對瓦斯檢定器進行檢查,不完好的嚴禁入井。妥善保管攜帶的瓦斯檢定器,不準碰撞、損壞、丟失及轉借他人;出現故障不準擅自修理,應升井後交檢修人員,並指出存在的問題;
4、負責對所管轄區域內的“一通三防”設施、設備的運行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運行不正常等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彙報礦調度室並督促處理;
5、必須隨時檢查采掘工作麵、回風巷、頂(底)板、采煤支架架間、上隅角等局部瓦斯,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並督促處理;
6、掘進工作麵瓦檢員還應檢查局部通風機供風情況、局部通風機及開關安裝地點10米範圍內瓦斯情況;
7、嚴格執行瓦斯防治相關規定,一旦發現瓦斯濃度超過《煤礦安全01manbetx 》及上級部門相關規定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向礦調度彙報,按照瓦斯超限應急處置處理;
8、瓦斯檢查工要對本班巡檢區域的各處通風設施、局部通風、噴霧、淨化水幕、甲烷傳感器、消防設施等“一通三防”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
9、瓦斯檢查工每班必須檢查工作區域內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對比光學瓦斯檢定器與傳感器的數值,作好記錄並將結果向監控信息中心值班員彙報。
10.瓦斯檢查工每班必須檢查瓦檢牌板內容或其它通風管理牌板內容是否被水衝掉或人為擦掉,發現有這種情況及時彙報並立即整改。
11、瓦檢員必須采用光學瓦斯檢定器檢查瓦斯濃度,且配備不少於2米長的膠管和瓦斯檢查棍或檢查杖。
12、嚴格執行“一炮三檢查”(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後)、“三人連鎖”(采掘班隊長、瓦檢員、放炮員)和“三人聯合簽字”(采掘班隊長、瓦檢員、放炮員、停電負責人)的放炮製度,杜絕放炮火源。
13、瓦斯檢查工應掌握責任區域內的通風係統,發現瓦斯積聚和超限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處理和彙報。必須熟悉掌握礦井采掘工作麵通風係統和避災路線等。
14、瓦檢員班中不得脫離崗位,不得看書、睡覺,不得空班漏檢、假彙報,否則給予開除礦籍。
(三)瓦檢員的權力:
1、發現瓦斯超限或其它有害氣體超過《規程》規定等隱患或發現自燃發火、煤與瓦斯突出、瓦斯湧出異常等不安全因素時,有權責令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2、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采掘工作麵或作業地點,有權停止作業:
(1)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無作業規程或措施開工的作業地點;
(3)未按規定執行“先探後掘”或“先抽後掘”或預測預報的采掘工作麵;
(4)監測報警斷電儀或監測傳感器不能正常運行的采掘工作麵;
(5)“三專兩閉鎖”、“雙風機、雙電源”和自動切換裝置不可靠的掘進工作麵;
(6)無防塵管路或防塵設施不能正常使用的采掘工作麵;
(7)機組無噴霧裝置或使用不正常的采掘工作麵;
(8)幹打眼或放炮前後不灑水的工作地點;
(9)運輸轉載點無噴霧灑水的;
(10)放炮不按規定充填炮泥和水炮泥或放炮母線、腳線有明接頭的;
(11)不執行“三人連鎖”或“三人聯合簽字”放炮製度的;
(12)通風設施受到破壞不能正常通風的;
(13)微風作業或局部通風機發生循環風的;
(14)石門揭煤或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麵無專用回風道的;
(15)采掘工作麵未實現獨立通風係統的;
(16)采掘工作麵進回風巷不暢通的。
3、對可能導致生產不安全,甚至釀成“一通三防”02manbetx.com 的一切工作和行為,有權拒絕作業和製止作業;
4、其他享有《礦山安全法》、《礦山安全條例》和《安全生產法》賦予企業職工的權力等。
二、瓦斯檢查
(一)瓦斯檢查計劃
1、總工程師每月必須組織編製瓦斯檢查計劃,其內容包括瓦斯檢查地點、檢查次數、檢查時間、檢查人員等。瓦斯檢查計劃須報總工程師審查和簽字。
2、通風科每月製定瓦斯檢查點設置計劃,設置計劃必須明確瓦斯檢查工的檢查地點、檢查次數等內容;對瓦斯湧出異常的掘進頭,由通風科編製有針對性的瓦斯管理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根據瓦斯管理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具體要求進行瓦斯檢查工作。
3、瓦斯巡回檢查路線每月由通風科製定,隨著井下生產變化情況及時進行調整後報通風科備查。瓦斯檢查工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
4、瓦斯檢查工要嚴格按照瓦斯巡回檢查路線進行瓦斯巡回檢查(有異常變化的作業地點要設專人進行瓦斯檢查),嚴禁瓦斯檢查中的“空班、漏檢、假檢”現象,記錄數據要準確、齊全,字跡要清晰、工整,並做到井下記錄、檢查手冊及地麵瓦斯調度記錄“三對口”。
(二)巷道風流的劃定:
1、有支架的巷道,距支架和巷底各為50mm的巷道空間內的風流;
2、無支架或錨噴、砌镟支護的巷道,距巷道頂、底、幫各為200mm的巷道空間內的風流;
3、回采工作麵風流是指距煤壁、頂(岩石、煤或假頂)、底(岩石、煤或充填材料)各為200mm(小於1米厚的薄煤層回采工作麵距頂、底各為100mm)和采空區切頂線為界的回采工作麵空間。采用充填法管理頂板時,采空區一側應以擋矸側為界。在回采工作麵上隅角以及一段未放頂巷道空間至煤壁線的範圍和空間,都按回采工作麵風流處理;
4、回采工作麵回風流是指回采工作麵煤壁線往外至回風巷第一交叉點往裏的這一段巷道內的風流;
5、掘進工作麵風流是指掘進工作麵到風筒出口這一段巷道的風流;
6、掘進工作麵回風流是指風筒出口到回風巷第一交彙點以裏這一段巷內的風流等。
(三)瓦斯檢查地點:
1、回風巷道、采掘工作麵及其進回風巷、回采工作麵上隅角、采煤機附近、回采工作麵采空區側、回采工作麵頂底板;
2、硐室、鑽場、密閉、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機電設備設置地點、刮板輸送機底槽、冒頂地點、瓦斯湧出異常的地點;
3、煤礦井下所有作業地點和容易積聚瓦斯的地點,必須定人、定時進行瓦斯巡回檢查,並采取防止瓦檢員空班漏檢的措施;
4、采掘工作麵,必須有專職瓦檢員跟班檢查瓦斯。
5、其他有人作業的地點都應納入瓦斯檢查範圍。
(四)瓦斯檢查次數:
1、采、掘工作麵每班至少檢查3次,每次檢查瓦斯不少於4個點;
2、回風巷道(包括硐室)、角聯通風巷道每班至少巡視檢查1次,進風巷道每天至少巡視檢查1次;
3、井下各硐室、水倉(臨時水窩)、煤倉、煤倉上口及非生產性巷道每天至少檢查一次瓦斯情況;
4、瓦斯湧出異常地點應隨時檢查;
5、密閉柵欄處風流瓦斯濃度每天至少檢查一次;擋風牆外瓦斯濃度每周至少檢查一次;
6、其它地點每班至少檢查1次瓦斯及二氧化碳濃度。
(五)采煤工作麵瓦斯檢查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瓦檢員交接班時必須交待清楚該采麵的詳細情況,有問題及時彙報;
2、瓦檢員接班後按采麵回風巷→上隅角→采麵→下運巷的路線詳細檢查回風流、上隅角、局部、進風流等地點的瓦斯濃度(包括電器設備附近20m範圍內的瓦斯情況);
3、正常情況下,瓦檢員必須按上述路線及地點在班初、班中、班末檢查三次瓦斯情況並彙報,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特殊情況,隨時檢查;
4、瓦檢員每次巡回檢查瓦斯並彙報後,必須返回至采麵上隅角附近堅守崗位(特殊情況需要離開須征得調度室同意並限製一定的時間);
5、采煤工作麵當班負責人必須將便攜式瓦斯檢測儀懸掛在上隅角位置,並負責管理;負責將便攜式瓦斯檢測儀懸掛在采煤機規定的位置;
6、采煤工作麵放炮時,瓦檢員負責檢查采麵回風巷、上隅角、采麵上出口往下20米範圍內以及局部冒高點的瓦斯情況;若采空區頂板未冒落時,還必須檢查切頂線以裏(采空區一側)1.2米範圍內和炮機附近的瓦斯情況,但切頂線以裏(采空區一側)瓦斯濃度按局部瓦斯進行管理,若瓦斯濃度超過《規程》規定,嚴禁放炮。
(六)掘進工作麵瓦斯檢查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瓦檢員交接班時,必須交待清楚該掘進工作麵的詳細情況,有問題及時彙報;
2、瓦檢員接班後,必須按規定或當班領導交待的路線詳細檢查回風流、風流、局部等地點的瓦斯情況(包括電器設備附近20米範圍內的瓦斯情況);
3、正常情況下,瓦檢員必須按上述路線及地點在班初、班中、班末至少檢查三次瓦斯情況並彙報,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特殊情況按上述路線及地點隨時檢查瓦斯情況;
4、瓦檢員每次巡回檢查瓦斯並彙報後,無特殊情況,必須返回至掘進工作麵堅守崗位(特殊情況需要離開須取得調度室同意並限製一定的時間);
5、瓦檢員每班必須對該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10米範圍內的瓦斯情況詳細檢查一次;
6、掘進機司機負責將便攜式瓦斯檢測儀懸掛在綜掘機規定位置;
7、掘進工作麵放炮必須檢查附近20米範圍內風流和局部冒高處、盲洞以及炮機附近20米範圍內的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超過《規程》規定,嚴禁放炮。
三、其它規定
(一)各級管理人員要大力支持瓦檢員大膽行使管理、監督、檢查權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攔或威脅、謾罵、毆打瓦檢員,妨害瓦檢員正常開展工作,否則嚴肅處理。
(二)礦必須配齊滿足采、掘工作麵實際需要的瓦檢員,嚴禁瓦檢員連班或一名瓦檢員在兩個及以上采掘工作麵(無論是否有人工作)同時工作。
(三)礦應組織人員不定時對井下瓦斯檢查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必須嚴格按礦相關規定處理。
(四)《規程》規定需要攜帶便攜式瓦斯檢測儀的人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檢測儀,檢查沿途瓦斯情況,瓦斯超限必須及時彙報礦調度並盯在現場處理。
(五)下列采掘工作麵應納入瓦斯重點監控和檢查範圍:
1、生產過程中回風流瓦斯濃度達到0.8%以上的采、掘工作麵;
2、初采及回收期間的回采工作麵;
3、石門揭煤和突出煤層的掘進工作麵;
4、放炮後回風流瓦斯濃度大於1.0%的掘進工作麵;
5、采、掘工作麵過老巷、采空區或小窖等。
(六)礦要根據具體情況,加大對瓦檢員履職的監管控製力度,建立查崗製度,舉報獎勵約束機製,防範瓦檢員失職。
(七)瓦檢員必須熟悉工作流程,弄清楚“必知必會”和“應知應會”內容,工作中做好“手指口述”工作。
(八)瓦斯檢查工作必須到位,嚴禁弄虛作假,否則嚴格按照煤礦“紅線二十條”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