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風科值班領導或隊長必須在班前會上將各作業地點瓦斯檢查等重點事項交待清楚。
當班負責人具體安排工作,並負責發放連鎖牌(名字牌)和聯鎖鑰匙。
二、工作麵連鎖鑰匙現場交接隻能有一把,由接班瓦檢員帶入交接班地點,由交班瓦檢員帶回地麵。
隊組配備一把備用的鑰匙以便進行抽查,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備連鎖牌鑰匙,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三、瓦檢員交接班一律在“瓦斯檢查記錄牌板”處進行交接。
瓦斯檢查記錄牌板安設位置:掘進工作麵距迎頭不得大於50m,回采工作麵距上出口不得大於50m。
四、其它需要特殊說明交接地點由總工程師在月瓦斯檢查計劃中根據礦井實際情況確定。
五、瓦檢員井下交接時間由總工程師根據礦井工作製度,以及人員出入井所需要的時間等因素確定。
六、交班前,交班瓦檢員必須弄清楚以下內容:
1、所轄範圍通風、瓦斯、防塵、監測、局部通風和生產情況有無異常,是否需要下班處理及應采取的措施;
2、所轄範圍通風設施、裝備運行情況是否需維修;
3、所轄範圍的“一通三防”隱患,當班處理的情況和需要繼續處理的內容;
4、相關領導交待的工作落實情況和需要請示的問題等。
七、交班時交班瓦檢員必須將上述內容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並在瓦斯檢查小票上作好記錄。
八、需要繼續處理的“一通三防”隱患,必須由接班瓦檢員進行口述重複,進行確認。
九、接班瓦檢員到達工作麵後,向當班瓦檢員了解所轄區域內的通風係統、通風設施、瓦斯、粉塵、監測、抽放、作業等情況及注意事項。
十、接班瓦檢員按規定的瓦斯檢查線路檢查瓦斯、核實完交班瓦檢員敘述情況及班前會安排需要了解的情況後,確認交班瓦檢員所說情況相符。
十一、若現場需要交班瓦檢員幫助處理問題,未經接班瓦檢員同意不得交接班。
對瓦檢員不能處理的隱患,由交班瓦檢員向礦調度室彙報,由通風科組織處理。
通風科不能處理的隱患,向礦調度室彙報,由礦調度室彙報總工程師,由總工程師組織處理。
十二、交接班結束後,交、接班瓦檢員必須在不掛斷電話的情況下,依次在采掘工作麵的同一地點用同一電話向礦調度室彙報,再到瓦斯檢查牌板處更換聯鎖牌。
礦調度室必須做好交接班彙報內容記錄,並存檔一季度以上。
十三、交班瓦檢員在取得接班瓦檢員的同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可離開工作地點。
交班瓦檢員升井後將瓦斯檢查小票交當班負責人審閱簽字,聯鎖牌及聯鎖鑰匙交當班負責人。
十四、瓦檢隊長負責收集全天瓦檢員日報表,督促瓦檢員正確履職。
十五、瓦檢員交接班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要根據情節輕重從嚴從重從快處以經濟處罰或警告、記過、開除等行政處分:
1、交接班時不認真履職,造成瓦斯超限作業的。
2、出現假彙報、假數據等弄虛作假以及瞞報行為的。
3、不在指定地點現場交接班的。
4、對采用配鑰匙、損壞鎖等手段的瓦檢員,一律按“空班、漏檢”處罰。
5、其他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不良行為等。
十六、加強通訊係統建設,確保采掘工作麵通訊便捷。礦調度室的調度電話應具有錄音和來電顯示功能,確保對瓦檢員交接班的監督,並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