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防滅火規定》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礦的實際情況,特製定井上、下消防材料庫管理製度。
一、礦井必須設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庫,並有軌道直達井口,檢查軌道完好情況。
二、消防材料庫須懸掛牌板,位置醒目,必須保證消防器材的存點幹燥無淋水。
三、消防材料庫必須按有關規定備齊必備的消防材料,並在消防材料庫內懸掛消防材料裝備明細表。
四、必須保證通向消防材料庫的道路通暢,做到取用消防器材時快速方便。
五、消防材料庫要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工具,加強管理,組織有關人員對消防材料庫,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井上下消防器材庫設備,材料工具已到報廢期的應及時報廢注銷並重新配備,嚴禁將過期或失效的滅火器存放在消防器材庫內。
六、消防材料庫內一切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確保消防材料規格、數量符合要求。必須由專人管理。
七、井下消防材料庫內消防器材必須按規定要求有齊全的合格證書或煤安標誌等證書。
八、每季度由礦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隊組對井上、下消防材料庫設備進行一次全麵檢查,對發現有遺丟、損壞和失效的設備器材,及時更換,保證裝備完好。
九、井上、下消防作業後,消防作業人員應及時將其設備器材歸還消防材料庫,有關部門要給予清單並做好台賬。
十、消防器材庫內應保持清潔,材料、工具擺放整齊。
十一、井上消防材料庫由物資供應科負責管理、井下消防材料庫由所在隊組負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