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做好爆破管理工作,規範火工品管理,從根本上消除爆破安全隱患,杜絕爆破02manbetx.com 的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結合礦實際情況,製定本製度。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爆破檢查領導小組
組 長:礦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各分管副礦長
成 員:安全科科長 通風科科長 生產技術科科長 保衛科科長 物資供應科科長 各隊組隊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保衛科,辦公室主任由安全副礦長兼任,成員由通風科、安全科、保衛科等科室組成。
(二)爆破材料管理職責
1、領導小組:負責對爆炸材料的儲存、領取、運輸、使用、回收及銷毀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領導小組每季度負責召開一次爆炸物品管理專題會議,由通風科組織,各職能部門負責彙報各自分管範圍內的工作進展情況與不足,共同研究解決管理使用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2、物資供應科:負責選購符合礦井瓦斯等級與特殊情況下所需的炸藥和雷管,負責電雷管的編號、導通以及雷管腳線的扭結工作,並按照當地公安部門對火工品管理的規定,負責做好火工品的發放、回收、銷毀工作。
3、保衛科:要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對爆炸物品的運輸、儲存、裝卸、消防、防雷設施等依法進行監督和管理,對涉爆案件進行查處,對違反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治安處罰,負責放炮員的培訓和上崗證件的辦理。。
4、生產技術科、通風科:主要負責爆破安全技術措施的製定、會審、審批、監督措施的貫徹落實,參與02manbetx.com 的調查與處理。
5、安全科:主要負責爆破器材運輸、儲存、現場使用情況的安全監督和檢查,參與02manbetx.com 的調查與處理。
6、各生產單位:主要負責采掘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中爆破技術參數的確定、審核、審批和炸材消耗的測定。
7、采掘班隊長: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采掘作業01manbetx 》中放炮的相關規定,並要熟悉了解雷管炸藥的性能 ,在放炮過程中要明確斷電、灑水、警戒、運藥人員並有簽字記錄,班隊長要指揮放炮員處理好放炮故障,配合放炮員搞好爆破作業安全工作。
8、放炮員:在爆破作業過程中嚴格執行爆破材料管理規定,嚴格執行01manbetx 01manbetx 和采掘作業規程中的爆破規定,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及“五不裝藥、五不放炮”規定,堅持不安全不作業。
9、發放工:做好爆炸材料的發放、退庫工作,做到帳、卡、物相符,雷管必須逐個導通、測阻,並認真做好記錄,不導通、腳線沒有扭結的雷管不得發放。
二、民爆物品的購買
(一)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單位申請購買民用爆炸物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購買申請,並提交下列有關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證明;
3、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銀行賬戶;
4、購買的品種、數量和用途說明。
受理申請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日內對提交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核發《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核發《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證》,書麵向申請人說明理由。《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證》應當載明許可購買的品種、數量、購買單位以及許可的有效期限。
(二)銷售、購買民用爆炸物品,應當通過銀行賬戶進行交易,不得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交易。
購買民用爆炸物品的單位,應當自民用爆炸物品買賣成交之日起3日內,將購買的品種、數量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三、民爆物品的儲存
(一)民用爆炸物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內,並按照國家規定設置技術防範設施。
(二)儲存民用爆炸物品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建立出入庫檢查、登記製度,收存和發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須進行登記,做到賬目清楚,賬物相符;
2、儲存的民用爆炸物品數量不得超過儲存設計容量,對性質相抵觸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嚴禁在庫房內存放其他物品;
3、專用倉庫應當指定專人管理、看護,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區內,嚴禁在倉庫區內吸煙和用火,嚴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帶入倉庫區內,嚴禁在庫房內住宿和進行其他活動;
4、民用爆炸物品丟失、被盜、被搶,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三)在爆破作業現場臨時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應當具備臨時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條件,並設專人管理、看護,不得在不具備安全存放條件的場所存放民用爆炸物品。
(四)爆炸物品的貯存,永久性地麵爆炸物品庫建築結構(包括永久性埋入式庫房)及各種防護措施,總庫區的內、外部安全距離等,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五)井上、下接觸爆炸物品的人員,必須穿棉布或者抗靜電衣服。
(六)開鑿平硐或者利用已有平硐作為爆炸物品庫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硐口必須裝有向外開啟的2道門,由外往裏第一道門為包鐵皮的木板門,第二道門為柵欄門。
2、硐口到最近貯存硐室之間的距離超過15m時,必須有2個入口。
3、硐口前必須設置橫堤,橫堤必須高出硐口1.5m,橫堤的頂部長度不得小於硐口寬度的3倍,頂部厚度不得小於1m。橫堤的底部長度和厚度,應當根據所用建築材料的靜止角確定。
4、庫房底板必須高於通向爆炸物品庫巷道的底板,硐口到庫房的巷道坡度為5‰,並有帶蓋的排水溝,巷道內可以鋪設不延深到硐室內的軌道。
5、除有運輸爆炸物品用的巷道外,還必須有通風巷道(鑽眼、探井或者平硐),其入口和通風設備必須設置在圍牆以內。
6、庫房必須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巷道內采用固定式照明時,開關必須設在地麵。
7、爆炸物品庫上麵覆蓋層厚度小於10m時,必須裝設防雷電設備。
8、檢查電雷管的工作,必須在爆炸物品貯存硐室外設有安全設施的專用房間或者硐室內進行。
(七)煤礦企業必須建立爆炸物品領退製度和爆炸物品丟失處理辦法。
(八)電雷管(包括清退入庫的電雷管)在發給爆破工前,必須用電雷管檢測儀逐個測試電阻值,並將腳線扭結成短路。
(九)發放的爆炸物品必須是有效期內的合格產品,並且雷管應當嚴格按同一廠家和同一品種進行發放。
(十)爆炸物品的銷毀,必須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四、一般規定
(一)爆破作業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的爆破作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倉庫管理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爆破作業人員應當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後,方可從事爆破作業。
(二)爆破作業單位應當如實記載領取、發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種、數量、編號以及領取、發放人員姓名。領取民用爆炸物品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作業後剩餘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須當班清退回庫。爆破作業單位應當將領取、發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原始記錄保存2年備查。
(三)煤礦井下炮掘工作麵爆破安全技術措施在作業規程中規定,其它井下工程爆破作業,必須編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措施及規程報相關業務科室及總工程師審批後,方可進行爆破作業。
(四)爆破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必須包含以下內容:
1、爆破說明書:規定炮眼布置、炮眼角度、炮眼深度、連線方式、裝藥結構、雷管段數、雷管炸藥用量等參數。
2、放炮站崗撤人示意圖:明確放炮站崗撤人警戒位置及距離,放炮站崗撤人警戒位置及距離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相關規定。
3、避災路線示意圖:明確作業過程中發生火災、煤塵、瓦斯災害或者發生水災時的避災路線。
4、井下爆破管理相關規定。
(五)參與井下爆破作業的人員必須貫徹學習爆破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按措施進行作業。
(六)所有爆破人員,包括爆破、送藥、裝藥人員,必須熟悉爆破材料性能、《煤礦安全規程》和爆破有關規定。
(七)爆破器材的領取、運輸及存儲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相關規定。嚴格執行爆破器材領退製度,領退必須有記錄、簽字,做到用多少領多少,剩餘部分必須交回爆破材料庫。現場安全員(班隊長兼任)、瓦檢員負責現場雷管、炸藥使用情況監督並簽字。生產隊組還必須建立爆破器材使用台賬,詳細記錄爆破器材領取、使用、退還情況。
(八)爆破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且必須做到持證上崗。
(九)爆破工作麵各警戒點必須安設電話,以便警戒人員彙報撤人情況,且各警戒點必須設置警戒牌及拉線。
(十)煤倉進行爆破作業,現場必須有帶班領導現場指揮,采麵機尾等特殊地點進行爆破作業,現場必須有副科級以上管理人員指揮爆破。
(十一)爆破母線的選用和長度必須符合規定,放炮母線嚴禁有明接頭。所有雷管腳線與腳線之間、腳線與放炮母線之間的接頭必須擰緊懸掛,不得和導電體接觸,接頭處必須用絕緣膠布包紮嚴密。放炮母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用絕緣膠布包紮嚴密,且相鄰兩接頭錯開150mm以上。
(十二)所有爆破作業地點,必須設置專用放炮母線。放炮母線用絕緣材料吊掛在巷道中部,且距離頂板不得小於300mm,離幫不小於500mm,不得與電纜吊掛在同一側,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短路。
(十三)發爆器必須統一保管並加強維護,確保發爆器完好。1個工作麵隻準使用1台發爆器。發爆器的鑰匙必須由放炮員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
(十四)各生產隊組及礦調度室必須分別建立爆破管理台賬,台賬必須明確各站崗截人點、站崗人員及停電範圍,每次爆破調度員必須按台賬確認並記錄。
五、“一炮三檢”製度
(一)井下任何地點進行放炮作業都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做到“三對口”。
(二)每次電鑽打眼前必須檢查20m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過1.0%,不準打眼,應立即采取措施,嚴禁瓦斯超限作業。
(三)打眼完畢,在每次裝藥放炮前後必須嚴格檢查瓦斯(即一炮三檢)。
1、裝藥前,在每次認真檢查放炮地點10m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1.0%時方可裝藥。
2、放炮前必須檢查放炮地點20m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以及局部積聚情況,隻有不超限,方可撤出人員,設置好警戒,組織放炮。
3、放炮後至少等30分鍾,工作麵炮煙吹散後,檢查工作麵瓦斯、風筒情況,隻有瓦斯不超限,供風正常,方可進行其他工作。
4、在補炮後,處理瞎炮、殘炮等情況時,必須執行上述規定。
六、“三人連鎖”放炮製度
(一)井下任何地點進行放炮作業都必須執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否則不準放炮。
(二)每一個爆破作業地點必須配置爆破聯鎖箱,爆破員、瓦檢員和班隊長,每人配備一把專用鎖和一把鑰匙,三人之間不得有相互開啟他人鎖的鑰匙,聯鎖箱鑰匙實行交接班。若其中有鎖失效,隊組必須及時更換新鎖。
(三)“三人連鎖”放炮製度由放炮員、瓦檢員、班組長三人共同遵守,缺一不可,並嚴格履行簽字和換牌製度,安全員現場監督,並按下列要求執行:
1、放炮器必須由瓦檢員隨身攜帶。
2、裝藥完畢,放炮員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
3、班組長接到警戒牌,在檢查頂板、支護、通風等達到放炮要求條件時,並在瓦斯檢查小票班組長一欄簽字。
4、班組長指定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道上擔任警戒工作,設置警戒牌、拉繩等標誌,並組織當班全體人員撤到規定的安全地點待避。
5、班組長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後,將自己攜帶的命令牌交給安全員。
6、安全員接到命令牌後,立即對各警戒點進行檢查,履行簽字手續,並將命令牌交給瓦檢員。
7、瓦檢員接到命令牌後,立即檢查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在1、0%以下時,將隨身攜帶的放炮牌交給放炮員。
8、放炮員接到放炮牌,將放炮母線與聯接線連接好後,撤到規定的放炮地點,瓦檢員、放炮員、班組長三人同時在連鎖放炮單上簽字後,將放炮牌交給放炮員,同時利用隨身攜帶的連鎖鑰匙打開連鎖箱。
9、發出放炮信號,大吼三聲,至少再等5S後,方可開炮。
10、放炮後最少再等30分鍾,待炮煙吹散後,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一氧化碳濃度符合規程要求時,班組長、放炮員、安全員、瓦檢員進入放炮地點檢查通風、瓦斯、頂板、支護、瞎炮、殘炮等情況,如有異常情況立即處理。
11、放炮作業完畢後,各自拿好自己的牌,放炮機鎖入連鎖箱內,班組長撤去警戒,方可恢複下一工作程序。
(四)上述要求如有一項未按要求執行不準放炮。
七、撤人、警戒及放炮要求
(一)爆破前,按照各自職責,班隊長、爆破員、瓦檢員、安全員必須對工作麵瓦斯、頂板、支護、雷管腳線的聯結和包紮、爆破母線完好情況、電氣設備是否停電閉鎖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確認無隱患後,班隊長清點人數,並向礦調度彙報進行停電、撤人工作。
(二)爆破前,必須由現場班隊長組織瓦檢員及工作麵人員召開爆破前集體會議,安排落實撤人、警戒工作,明確具體警戒人員及責任。
(三)爆破前,站崗截人工作必須由現場班隊長親自安排,凡是進入爆破點的每一個通道必須有專人警戒,警戒人員必須在安全地點警戒,嚴禁離開警戒崗位,並在警戒處拉線掛牌設置警戒。警戒人員到崗後必須禁止任何人進入爆破警戒範圍內,親自打電話彙報礦調度撤人、警戒情況,隊組警戒點彙報警戒到位後,經認真確認彙報礦調度,同時通知現場班隊長站崗撤人到位,由班隊長、安全員、瓦檢員向礦調度彙報,經礦調度綜合爆破信息確認無隱患後,向隊組下達爆破指令,隊組得到指令後方可向現場班隊長下達爆破指令。接到可以爆破指令後,跟班隊長再次清點人數,切實無任何隱患後,跟班隊長方可向爆破員下達放爆破令。這時,爆破員、安全員、瓦檢員和班隊長分別打開聯鎖箱,由爆破員取出發爆器,爆破員發出爆破信號(口哨三聲),至少再等5秒鍾方可起爆。
(四)爆破工作麵警戒點警戒情況必須由現場班隊長現場確認。對於警戒點多的爆破工作麵,現場班隊長接到礦調度爆破指令後,必須再次核實清楚各個警戒點撤人、警戒情況後方可向爆破員下達爆破指令。
(五)爆破後,爆破員必須將發爆器鎖入聯鎖箱內,同時瓦檢員、安全員、班隊長本人親自上鎖,嚴禁將鑰匙轉交他人。
(六)爆破後,至少30分鍾後待炮煙散盡後,先由瓦檢員、爆破員、安全員、班隊長檢查工作麵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確認瓦斯不超,且無其它隱患後,方可進入工作麵。
八、爆破作業“拒爆、殘爆”處理
(一)出現拒爆、殘爆時,安全員、瓦檢員、跟班隊長必須向調度彙報,否則嚴肅處理。
(二)出現拒爆、殘爆時,視為02manbetx.com 和重大隱患,現場班隊長不得自行安排處理,必須彙報礦調度彙報,再由礦調度彙報礦分管領導,經礦領導同意並下達指令後,由礦調度通知相應隊組按規定組織處理。若是普掘工作麵,礦必須派一名值班領導到現場統一指揮;若是防突或揭煤工作麵,除值班領導必須派一名分管領導到現場統一指揮外,同時通風科、安全科必須派一名隊長或以上管理人員到現場協助。嚴格按照《煤礦01manbetx 》規定和作業規程進行處理。如不按規定處理,礦將組織進行事故03manbetx ,嚴肅追究責任。
(三)通電以後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並將爆破母線從起爆器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同時將起爆器鎖入連鎖箱中,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電雷秋時,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電雷管時,至少等15min),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的原因。但必須有分管領導在現場組織瓦檢員、安全員、班隊長、爆破員共同完成。檢查時先將爆破母線與雷管腳線斷開,扭結成短路,然後檢查接線情況;檢查母線時將母線從迎頭收回至少100米位置進行檢查。
(四)處理拒爆、殘暴時,必須在值班領導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五)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於連接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在距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餘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暴)炮眼。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末爆的電雷管。
5、在拒爆處理完畢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九、具體要求
(一)施工爆破眼前必須認真檢查工作麵支護、鑽具等情況,確認支護到位、可靠及鑽具完好,並檢查工作麵有無殘炮拒爆。爆破工作麵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或支架有損壞,或者傘簷超過規定及瓦斯超限等情況時,嚴禁打眼,並彙報調度。
(二)裝藥、做引藥、聯線、放炮工作隻能由放炮員一人擔任,並嚴格按《01manbetx 》進行操作。裝藥時嚴禁打眼、開運輸設備等作業平行進行,裝藥後必須將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爆破母線與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機械等導電體接觸。
(三)爆破工作麵瓦斯超限;爆破地點20米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體堵塞巷道斷麵三分之一以上;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軟、透老巷、采空區等情況;風量不足。出現上述情形之一時,嚴禁裝藥、放炮。並及時彙報調度,待采取針對性措施處理後方可裝藥、放炮。
(四)出現拒爆時,爆破員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將爆破母線從發爆器上摘下,扭結成短路,並將發爆器鎖入聯鎖箱內,再等15分鍾後,方可沿線路檢查。但必須有分管領導在現場組織瓦檢員、安全員、班隊長、爆破員共同完成。檢查時先將爆破母線與雷管腳線斷開,扭結成短路,然後檢查接線情況;檢查母線時將母線從迎頭收回至少100米位置進行檢查。
(五)違反本規定的按《礦“三違”管理製度》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