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礦長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礦長是礦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礦防治水負監管責任。
(二)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煤礦防治水細則》及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建立專門防治水機構,並配備專業技術人員。
(三)經常聽取總工程師和業務主管部門對防治水工作規劃、計劃和相關工作情況彙報,並保證人力、物力和相關資金的落實。
(四)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負責製定每年的防治水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五)負責督促礦組織實施每年夏季的礦水災演習。
(六)對礦井水害隱患要及時組織處理。發生傷亡02manbetx.com 時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市委、當地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並采取積極穩妥的措施,立即組織搶救,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嚴禁遲報、謊報、瞞報各類傷亡02manbetx.com 。
二、總工程師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總工程師在礦長的直接領導下,對礦井防治水工作負直接技術管理責任。
(二)對各隊組防治水相關技術負責人的管理到位,確保技術管理體係暢順。
(三)每月組織召開一次防治水專項會議,協調和解決防治水工作方麵出現的難點和問題,總結上個月礦湧水量變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績和不足,並對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計劃。
(四)組織編製和檢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斷層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設計。
(五)組織督促技術負責人製定並審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時審批各種施工措施,為科學施工提供可靠依據。
(六)負責主持製定煤礦防治水工作計劃,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和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者進行教育和處罰。
(七)經常深入生產第一線,認真檢查督促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產失控和漏管。
(八)推廣應用防治水方麵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把技術創新作為礦技術發展的一種內在動力。對專業技術工作重點跟蹤,組織技術攻關。
三、安全副礦長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落實上級頒發的防治水方麵的法律法規,對全礦安全思想教育負全責。
(二)安全副礦長是防治水工作安全監察的第一責任人,對礦井防治水工作負全麵的安全管理責任。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治水方麵的規定和要求,參與礦井防治水重大安全工程計劃的決策,參與組織審查、審批重大防治水工程的設計、技術措施、防治水評價報告等。
(四)負責抓好職工的安全思想,負責安全法規、遵章守紀方麵教育的宣傳,不斷增加職工的安全生產意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勞動理念。
(五)監督落實水害防治工程,監督職工進行水害知識教育及培訓。
四、生產副礦長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在礦長的領導下,對分管範圍內礦井防治水生產管理工作負責。
(二)認真貫徹執行防治水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令、01manbetx 、文件及有關安全會議精神,牢固樹立“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思想。
(三)在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組織相關部門研究解決防治水中存在的問題。
(四)組織編製礦井生產計劃時,參加編製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五)參與製定防治水技術措施、災害預防和應急計劃,並組織實施。
(六)合理集中生產,合理勞動組織,改善防治水條件。
(七)在安排組織生產時,要優先考慮防治水安全需要,防止防治水重特大02manbetx.com 發生。
(八)發生礦井水災02manbetx.com 時,協助礦長組織事故搶救,03manbetx 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
(九)組織實施水害防治工程,落實雨季“三防”相關工作。
五、機電副礦長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認真貫徹執行“防治水”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令、01manbetx 、文件及有關安全會議精神,牢固樹立“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
(二)督促檢查分管業務的防治水崗位責任製的執行情況。
(三)參加編製分管業務的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
(四)組織召開機電設備安裝防治水安全工作03manbetx 會,研究解決防治水中存在的問題。
(五)參與製定災害預防和應急計劃,並組織實施。
(六)對分管範圍內不履行防治水安全崗位責任製的行為和情況進行追究。
(七)在安排組織機電運輸設備時,要優先考慮安全的需要,尤其是防治水需要,防止防治水重特大事故發生。
(八)參加防治水安全事故搶救指揮,防止災情擴大。
(九)負責其它分管業務的防治水安全工作。
(十)按要求開展雨季“三防”各項試驗,確保排水係統完好。
六、地測副總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製度。
(二)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加強地測、防治水技術管理,推進技術進步,提升安全生產技術保障水平。
(三)組織參與製定煤礦地質測量、防治水的相關技術管理製度;參與編製礦井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地質災害、水害防治應急救援預案。
(四)組織編製和審查礦區地質勘探、礦井改擴建、技術改造、開拓延伸、巷道設計等重大技術方案和設計的地質、水文地質、瓦斯地質等資料。
(五)組織府收集的地質、測量、水文地質、防治水方麵的資料進行03manbetx 整理,發現問題製定針對性措施並督促整改;督促地質、測量資料、圖件和地質成果上報及歸檔工作。
(六)組織研究和實施責任範圍提高礦井抗災能力的技術措施,參與製定防治水、采掘工程過地質構造帶期間頂板管理、瓦斯及防突管理等措施。
(七)組織編製年度雨季“三防”計劃地質災害、水害防治等相關方麵的措施並進行總結,對責任範圍雨季“三防”工程整改完成情況進行督促落實。
(八)煤礦發生重大事故和災害時,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參與製定事故和災害的搶險救援措施,參與搶險救援指揮工作。
(九)組織地質、測量、防治水技術攻關和科技交流,積極推廣應用符合安全生產規範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新經驗,提高地測人員技術業務素質,參與技術人員的知識更新和技術培訓工作;參與技術人員的考核工作。
七、其他專業副總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各專業副總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防治水相關工作,並負領導責任。
(二)負責學習上級下達的防治水方麵有關技術政策、指令、細則、通報和措施等,並組織實施。
(三)分管生產副總主要負責監督和落實防治水工程施工進度,施工質量,並做工程的驗收。
(四)分管機電副總主要負責督察機電部做好機電排水設備的選型工作,並保證防治水資金的落實,督促供應部對排水設備與探放水設備的購置工作。
(五)分管安全副總負責監督地質測量部對礦井各掘進頭和采麵的水害預報工作,負責督促培訓中心對探放水職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八、地測組長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在礦長及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管轄範圍內的技術業務負責。
(二)負責組織有關技術員編製、會審作業規程並督促貫徹執行,當現場條件發生變化時,督促有關技術員及時編寫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相關部門、領導審批。
(三)監督、指導、安排回采工作麵初放、末回、安裝回收和巷道開口、貫通工作。
(四)根據礦的方案,對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實施方案,參加製定相關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並監督貫徹落實。組織收集實施情況的相關資料並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應用提供可靠依據。
(五)負責組織隊組技術員方案設計、施工設計、設計修改及生產的銜接的編製工作,在回采作麵設計時,必須首先滿足安全生產相關係統的規範,確保安全生產。
(六)負責組織調查礦井巷道的失修情況,對嚴重失修的巷道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書麵通知相關隊組,提出處理措施,並跟蹤落實。
(七)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技術事故調查,提出防範措施。
(八)認真抓好地質、測量、采掘技術及防治水工作,協調好各專業的技術業務工作,及時落實上級工作安排。
(九)編製礦井采掘接續計劃,報請有關領導討論督促實施,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
(十)負責礦井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建立礦井技術檔案,做好礦井技術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十二)經常深入現場,及時解決現場存在的技術問題,掌握采掘工程進度,存在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十三)對達不到有關標準、規範的采掘工作麵,及時采取處置措施,並向相關隊組通報。
(十四)按照“先探後掘”的製度,落實地質資料成果03manbetx ,加強對允許掘進進尺的控製。
(十五)負責組織職責範圍內礦井相關證照的申辦工作。
(十六)負責技術人員的知識更新和技術培訓工作。
九、生產技術科科長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總工程師及副總工程師的安全生產決策、措施和技術方案。
(二)協助總工程師搞好礦井技術業務管理工作,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技術管理責任。
(三)深入井下,監督檢查規程、措施的貫徹執行情況,發現與規程、措施規定不符的,及時糾正。
(四)參加礦井采掘接續的編製工作,根據礦井采掘接續的安排參相關采掘設計工作。
(五)負責通知並參加對采、掘、修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會審工作,並嚴格遵照上級部門《作業規程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會審。
(六)參與製定每月巷修工程計劃,月底牽頭驗收重點巷修工程量,並填報書麵驗收單。
(七)組織礦井工程的設計及方案編製工作對需要修改施工設計及時安排修改,經審批後以書麵形式通知施工隊組。
(八)檢查分析采、掘工藝、巷道的支護形式和支護參數,落實礦製定的措施、方案,促新技術、技術創新和其他有益於礦井科技進步的實施方案的推廣,應用。
(九)參與礦井巷道的巡查工作,排查巷道存在的隱患,並參與製定巷道安全技術措施。
(十)負責建擋管理所管轄範圍內的作業規程、措施、圖紙以及相關資料。
十、地質副組長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以及上級的指示和決定,抓好礦井地質管理工作。
(二)為采礦設計、現場管理及領導決策提供正確、全麵的地質資料。
(三)參與編製礦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季度生產計劃。
(四)審查地質、水文地質資料。及時收集、分析現場資料,做好相關地質資料的呈報工作
(五)負責井上下地質調查。對井下受水害威脅的區域或施工地點遵守“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落實。
(六)按照《煤礦地質工作規定》及《煤礦防治水細則》要求,準確的提供地質預報、水害預報、老空區和老窯的預報工作。
(七)在製定重大地質及防治水措施時,帶領地質人員到現場進行參與會審,根據觀測及調查資料綜合分析及時編製相關圖件,及時向總工程師彙報,研究處理。
(八)加強對礦井資源、儲量動態及資源回收管理,遵循合理的開采程序,積極采用先進技術,提高資源回收率。
(十)認真抓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建立、完善各項管理製度;組織編製礦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年度地質災害防治計劃和地質災害、防治水應急救援預案。
(十一)編製年度雨季“三防”、地質災害防治計劃、防治水方麵內容及總結,參與雨季“三防”職責範圍的工程整改完成情況的督促落實。
(十二)分析礦井充水因素,礦井湧水與斷層裂隙的水力聯係,查清井下施工作業現場的水害因素,熟悉礦井水排放線路,排水能力及設備型號、水倉容量、設備完好等情況,製訂針對性的防範和治理措施。
十一、測量副組長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以及上級的指示和決定,按照職責要求抓好分管範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經常深入現場,熟悉井下生產及生產布局,根據給線通知,及時安排現場中、腰線的標定工作;檢查中、腰線管理情況,對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對查出問題及時向主任和總工程師彙報。
(三)負責測量儀器管理及校核工作。
(四)負責對礦井測量基準點的日常管理。
(五)根據《測量01manbetx 》製定測量操作規範。
(六)審查測量各種圖紙、資料及上圖工作。
(七)對測量成果的真實性負責。
(八)負責周邊地方煤礦調查測量工作,掌握地方煤礦與礦采掘關係並及時向主任、總工程師彙報。
十二、地質組長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組織帶領全組人員完成主任交給的任務。
(二)貫徹執行各項規程和技術政策。
(三)指導地質人員進行地質資料的分析與整理,解決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地質問題。
(四)每季和年終進行一次工作總結,並編製下年、下季的工作計劃,考核本組人員的工作情況。
(五)做好全組人員的分工,明確日常工作責任,對提供的地質資料進行審核。
(六)組織本組人員進行業務學習。
(七)負責監督檢查與本組有關的安全生產聯係製度及業務保安工作的執行情況。
(八)掌握礦井儲量各方麵的情況,對資源的合理開采提出建議。
(九)做好儲量報損、注銷、地質及水文地質損失、轉入轉出的呈報和審批,並將情況上圖、入賬。
(十)做好有關儲量的年報工作,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呈報有關部門。
(十一)建立、健全各種地質、儲量、水文等有關台賬、卡片。
(十二)繪製有關儲量方麵的圖件,掌握儲量變化情況。
(十三)負責地質資料的接受和歸檔,並建立資料管理體係,各種地質資料的保管,做到不損壞、不丟失,並按規定做好保密工作。
(十五)組織本組人員在雨季前對地表及小煤窯調查,並提供相關資料。
(十六)負責每周及月底交換圖的填繪。
十三、測量組長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負責組織全組人員完成主任交給的任務。
(二)負責測量專業的業務分工和工作安排,組織井巷貫通、大型測量工程標定、基本控製導線測量,組織地麵控製網及地形測量等施測方案的編製及實施。
(三)負責檢查各小組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負責審核各小組的測量成果。
(五)負責“三量”及損失量的計算上、報、上帳。
(六)組織測量專業八種礦圖的編製。
(七)負責交換圖的填繪和上報。
(八)負責測量儀器、工具的檢查。
(九)負責測量資料的歸檔管理。
(十)負責組織檢查各小組的測量標準化工作。
(十一)負責測量專業安全生產聯係製度的執行和業務保安工作。
十四、測量小組長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在分管主任、組長的領導下,積極組織人員完成科裏安排的各項工作。
(二)負責小組長的業務分工和工作安排。
(三)核對、驗算設計圖紙及相關的測量參數,組織人員按要求在現場準確標定。
(四)負責組織製定主要貫通測量的方案設計。
(五)負責內外測量成果的計算,並與組員對算後交大組長審核。
(六)施工隊組工程結束後,將導線成果做成台賬,轉交給測量大組長。
(七)按規定及時下發各種測量通知書。
(八)根據科裏安排組織人員按要求進行采麵及井巷工程的驗收,並及時準確填繪原圖。
(九)負責施工隊組的標準化工作,各項工作必須符合標準化要求。
(十)組織人員進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人員的業務能力。
(十一)積極組織人員完成科裏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二)每日及時彙報井下測量情況,並做好人員的自主保安工作。
十五、地質技術員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學習國家有關煤炭工業技術政策及規程。
(二)負責分管範圍的地質及水文地質工作,服從科組長的協調和安排。
(三)按規定的時間和內容向設計人員提供相關地質資料。
(四)對設計資料要認真研究分析,了解設計意圖,在工程施工中對揭露的地質情況要及時填圖,驗證所提供資料的可靠程度,發現問題及時向科組領導反映,以便研究處理。
(五)努力為生產服務,及時提供各種地質及水清水害預報。
(六)及時準確收集巷道素描,建立煤層斷層卡片,不能出現失真現象。
(七)在工作麵、區段或隊組施工結束後,按要求提交采後總結,經審核、簽字後存檔。
(八)負責隊組的日常用圖原圖填繪及圖紙管理工作。
(九)負責施工隊組日常地質標準化工作。
(十)負責隊組安全生產聯係製度的執行及業務保安工作。
(十一)完成科、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六、水文地質技術員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做好地質及水文地質技術工作。
(二)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和規程,執行礦技術管理規範和防治水工作條例細則,分擔礦水文地質技術或管理工作。
(三)協助主任組織開展地表水體、降雨量的調查觀測工作,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湧水量觀測工作,並將觀測結果建立湧水量觀測台帳。
(四)協助主任組織每月的防治水專項檢查工作,並將檢查結果及時向分管礦領導彙報,確保礦井安全正常生產。
(五)負責對礦井各采掘生產工作麵進行水害分析的預測預報,對存在水害威脅的工作麵提出整改意見。
(六)負責編製探放水設計工作,並根據情況進行現場技術指導,記錄放水量,編製施工總結。
(七)協助主任做好水文地質補充勘探設計工作。
(八)負責礦井充水性圖等各種圖表的填彙工作,及時繪製地下水等水位曲線動態圖,掌握地下水的水位變化。
(九)不斷總結礦井水文地質變化規律,積極探索礦井防治水的有效辦法。
(十)負責提供礦季度、年度標準化檢查所需的各種防治水資料。
(十一)積極學習文化科學知識,努力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參與技術革新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
十七、測量技術員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了解和掌握國家和上級部門頒發的有關礦山測量及時方針、政策、法令和法規,並認真貫徹執行。
(二)負責一個區域的測量技術工作或專項測量技術工作。
(三)向測量人員貫徹測量方法和精度要求,並參與施測。
(四)對測量成果進行檢查和整理。不合乎要求部分提出複測方案。
(五)按照標準計算和整理礦山測量資料。
(六)對隊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製定施測安全措施,並監督執行。
(七)努力學好測量技術知識,提高技術業務水平。
十八、采掘技術員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在地測組長、副組長的領導下,負責技術管理方麵的工作。
(二)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技術規範、礦企的規章製度,搞好本企業的技術管理工作。
(三)進行采掘工作麵的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評比,積極參與煤礦采、掘工程安全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考核等工作。
(四)指導隊組技術人員編製作業規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對各作業地點及時進行規程、措施的現場檢查。
(五)參加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措施的審查及采、掘工作麵貫徹規程、措施的檢查活動。
(六)參與編製礦井采掘接續計劃,按規定報有關領導審批,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有利於煤礦的安全管理。
(七)負責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開展煤礦安全生產科研攻關。
(八)參與“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和“應急救援預案”的編製;參加上級組織的救災演習和反風演習。
(九)及時完成領導安排的各項工程的技術方案及施工設計,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臨時任務。
(十)從技術上加強頂板管理,避免頂板事故。在頂板管理中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
(十一)及時向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各類技術資料、報表等。
(十二)要經常深入現場,及時解決現場存在的問題。隨時隨地掌握采、掘工程的進度及工作麵支護狀況等情況,及時向領導彙報。
(十三)收集整理有關技術資料,並進行總結、分析、整理,建立健全生產技術檔案,做好規程、措施、資料、報表的保管歸檔工作,對分管範圍內的各種報表、數據的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十四)開展部學研究、技術改造、技術革新和技術交流活動,抓好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工作,不斷提高礦井的技術水平。
十九、測量組員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在測量組長的領導下工作,必須服從組長的安排和指揮。
(二)外業能測能記,內業能對外業成果審核和計算。
(三)掌握設計圖紙的測量要素和幾何關係,按要求繪製測量圖件,準確地將設計巷道的測量要素標定於實地。
(四)負責檢查和攜帶測量工具,若損壞或丟失按《地測儀器物品使用維護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五)必須積極配合組長,認真負責地幹好本職工作。
(六)嚴格遵守科裏的各項規章製度,幹好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認真學習和鑽研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
二十、探放隊人員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探放隊長水害防治責任製
1、探放隊隊長在技術員的領導下,對探放水方麵工作負全麵責任。
2、負責編製鑽探生產計劃,設備材料使用計劃,搞好鑽探銜接。熟悉本專業的各種施工設備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夠協調組織生產,按時完成任務。
3、組織探放隊人員認真學習《煤礦01manbetx 》有關防治水規定,嚴格按探放水規程作業。
4、搞好施工現場的隱患排查,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探放隊技術員水害防治責任製
1、在隊長的領導下,負責探防隊的技術工作。
2、根據施工設計編製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做好宣傳、貫徹和落實工作。深入現場,及時解決鑽探施工過程中的技術問題,保證鑽孔施工質量,預防孔內事故。
3、做好職工的專業培訓和安全培訓工作。
4、搞好事故隱患排查,做好現場技術資料的收集,防止出現重大工程事故。
(三)探水工水害防治責任製
1、在探放隊隊長和技術員的領導下,完成各項探水任務。
2、詳細做好鑽探進尺、湧水情況、見煤矸的記錄工作。
3、努力保證施工質量,保證原始記錄的準確性。
4、做好設備的正常維護修理工作,保證設備的完好。
5、積極學習新技術、新方法,改進鑽探工藝,提高鑽進效率。
二十一、相關科室人員水害防治責任製
(一)機運科負責水倉排水係統排水設備的選型、安裝、維護及主要排水係統的排水能力測試等工作。負責對礦變配電、泵房的監督管理工作,保證水泵正常運轉。
(二)隊組對於正常施工的采掘工作麵等作業地點,本著“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各項防治水措施,切實做好防治水工作。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對有水害威脅的工作地點,按探放水設計要求停掘、停采,並負責探放水工程的現場施工工作,嚴格按有關規定及設計進行施工。負責編製作業規程中的礦井防治水有關內容,確定避水災路線等,並認真貫徹到每個作業人員。負責施工地點排水管路、排水泵及配電設備的安裝、維護、回撤工作。
(三)調度室負責協助礦長、分管副總做好礦井防治水管理工作中命令的上傳、下達。做好防治水工程施工過程中信息上傳下達和記錄。配合防治水的聯係、協調工作。負責防治水事故的上報工作。
(四)物資供應科負責防洪、防雷電、防地質災害、礦井探放水、排水物資和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發放和回收入庫保管工作。
(五)培訓部門負責礦井防治水知識的考試和相關證件的核發、保管工作。
(六)財務科負責對礦井防治水的資金調配及審核各類防治水費用支出,負全麵責任。
(七)人力資源科負責礦長防治水的人事調配工作,負全麵責任。
(八)安全科負責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和上級有關防治水安全的規定,命令、決定、通知、通報等。嚴格監督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防突(透)水方麵的政策、法令、規程、規定的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各業務科室防治水責任製落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防治水責任製的建立、健全情況。負責對發生的水害事故組織調查、分析和處理。對礦井水害事故隱患要及時簽發處理意見書,令其限期整改。
二十二、四量及儲量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一)在主任和分管副主任領導下,負責回采率及損失率月度與年度的計算。
(二)負責損失量和儲量年報的上報工作。
(三)負責 “四量”報表的計算與填圖,回采率及損失率計算上報工作。
(四)完成好科組下達的各項臨時性任務。
(五)按照標準化要求,做好資料整理,台帳、野帳、各種圖紙的達標工作。
(六)地損要按季度及時填繪在交換圖和微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