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一)停送電操作人員和電氣維修工,必須經過相應部門的崗位資格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持證上崗。
(二)停送電操作人員必須熟悉作業範圍內的電氣係統,設備的性能、結構和工作原理,以及停送電的操作方法。
(三)電氣維修工和停送電操作人員必須掌握驗電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驗電、放電、掛短路接地線的具體要求和操作要領。
(四)電氣設備的維護要達到《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規定的要求、各種電氣保護齊全,靈敏可靠。
(五)進行停送電操作時,必須使用經檢驗合格的絕緣用具、驗電器具、儀表。
(六)任何停送電作業,必須由調度統一指揮,停送電工作應嚴格執行《電業安全01manbetx 》操作,停電檢修時必須遵守停電、驗電、放電、接地、懸掛標誌牌等程序。
(七)停送電操作應填寫“工作票”經批準後執行。應急處理02manbetx.com 時,可不執行“工作票”製度,但需調度室許可,由調度室統一協調指揮。
(八)井下不得帶電檢修和搬遷電氣設備(包括電纜)。
(九)在電氣設備上檢修時必須執行工作票製度、工作許可製度、工作監護製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製度。
(十)高壓變配電因檢修或工作需要而停電時,要將線路上的隔離開關和跌落保險拉開,並在停電設備可能發生感應電壓的部件打接地線。電容器接地放電,對施工設備的進出線各相進行驗電,確認設備無電。
(十一)工作人員必須在停電設備的範圍內作業,並與帶電部件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並在隔離開關和跌落保險處設專人監護,懸掛警示牌,安全保護用品齊全方可作業。
(十二)作業現場工作人員除正常檢修工作人員外,還要有專人巡回檢查和監護,監護人員在未得到命令前不許離崗。
(十三)作業完畢在恢複供電前,要對工作範圍進行全麵認真檢查,接地線,短路線,及各種安全保護設施要全部拆除,供電線路,變配電設備上無任何遺留材料、工具、雜物等,通知所有作業人員撤離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檢查無誤後,方可請示調度室同意後恢複供電。
(十四)井下高壓停送電必須征得礦主管領導或總工程師同意,才能進行停電,停電時要由專人先和地麵高壓配電室聯係,待其它輔助工作安排好後,方可停電,地麵配電室要堅守崗位,隨時保持通訊聯係,並在停電開關上懸掛警示牌,各開關手柄要按規定進行閉鎖。井下變電所作業人員要先將檢修線路驗電、放電、三相短路後接地,至少派一人監護,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方可作業。工作完畢,經檢查無遺留問題並通知所有作業人員撤離後,要由通知停電的專人與調度聯係方可送電。必須堅持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
(十五)停送電應由專(兼)職人員負責,嚴禁非工作人員任意停送電,停電作業時,穿戴好防護用品,站在專用的絕緣台上操作。操作時要由技術熟練和對本係統設備熟悉的人監護。停電先停負荷側,送電先送電源側,嚴禁帶負荷停送電。
(十六)線路故障和設備檢修,需經有關領導、調度室許可方可停電。
(十七)掘進工作麵停風後,未經瓦檢員檢查,任何人不得送掘進工作麵風機電源和動力電源。
(十八)在一條供電線路同時給予兩個(含兩個)以上隊組供電時,若首先一個隊組停電,在此停電時間,其他隊組不得私自利用該停電時間進行檢修電氣設備和其他相關操作,如需檢修必須辦理停電手續後,方可進行檢修。到送電時間,由檢修隊組持工作票聯係送電,並不再通知其他隊組。
(十九)各隊組自行施工或檢修設備,無涉及其他隊組停送電的,由主管人員申請報機電副礦長批準同意後,方可進行停電檢修工作。
(二十)在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下,現場人員可緊急停電。事後,立即彙報調度室。
(二十一)外來施工隊組需停送電的,由用工單位負責辦理停送電手續。
(二十二)各隊組在設備故障引起變電所開關跳閘後,作業人員或操作人員需立即上報調度室,並迅速查找原因,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後,由隊組申請,調度室批準指揮送電。
(二十三)主管機電領導負責日常電力設備、設施的維護、檢修和管理工作,確保電力係統安全可靠;並負責辦理停送電手續和協調停送電工作。
(二十四)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風機在恢複運轉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巷道內瓦斯,證實停風區域內瓦斯濃度不超過規定時方可人工開動局部通風機,由瓦檢員或救護隊員負責恢複局部通風機的正常供風。嚴禁“一風吹”
(二十五)井下因故造成無計劃停電停風時,應立即撤出人員,切斷電源,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二十六)凡突然發生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的掘進巷道,班組長應立即組織人員將停風工作麵打好柵欄,或安排專人警戒,禁止一切人員進入。調度室必須立即查明突然停電停風原因,按照01manbetx 進行處理。
(二十七)停電(計劃停電、02manbetx.com 停電、係統停電)而影響通風,在恢複送電前,送電區域必須檢查瓦斯,隻有當瓦斯濃度不超過規定,經現場瓦檢員或調度室同意後方可送電。
(二十八)禁止在交接班時間內辦理停送電工作(遇有02manbetx.com 時,由交班人處理完畢後方可交班)。
(二十九)礦井因停電,造成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必須製定恢複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安全措施。
(三十)主通風機停止運行後,按照《主通風機停止運行後停送電的管理規定》執行停送電。
(三十一)停送電除了要執行上述規定外,還要執行“安全管理製度中規定的《井下局部通風機停送電製度》、《係統停電管理製度》、《瓦斯超限停送電管理製度》。
二、停、送電管理
(一)維護,檢修任何電氣設備、線路時必須停電,不準帶電作業。確需帶電狀態進行工作的,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相關領導批準後方可作業。
(二)凡須對6KV(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設備、線路(包括電纜)進行停電檢修時,一律辦《第一種停送工作票》,停電範圍影響到其他隊組時,還需辦理《停電停風通知單》與第一種停送電工作票配合使用。須停主通風機和瓦斯泵檢修時,還必須同時辦理《檢修通知書》和《倒機票》與第一種停送電工作票配合使用。凡須對1140V及以下電壓等級的設備、線路(包括電纜)進行停電檢修時,一律辦第二種停送電工作票,須對井下設備、線路(包括電纜)進行停電檢修時,還必須同時辦理《停電停風通知單》與第二種停送電工作票配合使用。
(三)第一種停送電工作票必須由機電副礦長審批(機電副礦長出差或請假時,由礦長指定副礦長審批)。第二種停電工作票由各隊組負責人簽發。
(四)檢修通知書必須有相關領導簽字,牽涉到一通三防設施由機電副礦長和總工程師同時審批簽字。
(五)井下局部通風機“三專”設備及線路停電檢修時,停電停風通知單除按規定的相關人員簽字外,還必須有機電副礦長和總工程師同時簽字。在停電檢修前,必須製定局部通風機“三專”設備及線路停電檢修技術報告並按規定程序審批簽字後方可實施檢修工作。
(六)正常停送電指揮由調度室按停送電工作票執行。故障情況下停送電指揮可不辦理停送電工作票,由調度室指揮操作,必須及時向相關領導彙報。
(七)供電係統中高低壓開關櫃出現過流跳閘可指揮搶送一次,搶送一次不成功必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才能聯係送電。高低壓開關櫃出現短路跳閘嚴禁強送電。
(八)停送電操作由變電所、配電點值班員進行操作,無值班員的變電所、配電點由調度室派專(兼)職電工進行停送電操作。
(九)凡進行6KV(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停送電操作必須執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的二人操作製。
(十)所有停電檢修的電氣設備及線路(包括電纜),停電後都必須按規定進行驗電、放電、接地、掛停電牌。隻有上述安全措施經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檢修工作。
(十一)所有停電檢修的工作都必須嚴格執行監護製度和工作許可製度,嚴禁一人進行電氣檢修工作。
(十二)凡涉及到井下瓦斯的停送電工作,恢複送電前必須嚴格執行瓦斯檢查製度,必須得到調度室的指令方可送電。
(十五)在煤礦供電係統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設備、線路、變電所進行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兩票(工作票、操作票)製度,變電所值班員、維護檢修人員按工作票、操作票規定要求進行停電、做好相應安全措施後,應認真填寫工作的相關內容。停電工作票執行結束後,工作票由變電所、車間(隊)、調度室至少保存三個月。
三、停、送電作業
(一)地麵變電所和線路(含地麵機房各配電部分)
1、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必須熟悉供電係統,並持有相關資格證(如專業技術資格證和電氣設備操作資格證),才能從事此項工作。
2、嚴格執行“兩票製”,停送電由調度室統一指揮,停送電操作必須由變電所值班員執行,無人值守的變電所由調度室指揮專(兼)職電工進行停送電操作。
3、電話聯係停送電時,必須清晰準確,操作人員詳細記入操作記錄簿中,並向發令人複誦核對一遍,確認無誤後,才能進行操作。
4、按照“工作票”內容,根據供電係統圖和現場實際,核對無誤後,方可填寫“倒閘操作票”,按“倒閘操作票”填寫的順序逐項進行停送電的操作。
5、停送電操作要嚴格執行唱票複誦製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製度。
6、停電後,在工作地點施工時,要用與電壓等級相適應的驗電器驗電,確認停電後,用合格的短路接地線充分放電,在做好短路接地措施後方可開始檢修作業。
7、檢修工作完成後,確認所有人員已撤到安全地點和所有安全措施拆除,並經複核無誤後,方可聯係恢複送電。
8、同一線路上多組施工時,工作票隻發給一個總負責人,工作結束後,總負責人核實各組人員,確認人員已全部撤離工作現場後和安全措施已拆除方可聯係送電。
(二)井下變電所(含井下各個配電點)
1、所內高壓設備停送電
(1)按批準的“停送電工作票”執行。
(2)嚴格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01manbetx 01manbetx ,專人負責聯係停送電。
(3)所內的停送電操作必須由變電所值班員執行,其他人員不準進行停送電操作(無人值守變電所除外)。配電點高壓設備停送電由專(兼)職電工操作。
(4)電話聯係停送電時,必須清晰準確,停電負責人將工作任務記入操作記錄簿中,並向發令人複誦核對一遍,確認無誤後,才能進行操作。
(5)停電後,在工作地點施工前,要用與電壓等級相適應的驗電器驗電,確認無誤後,用合格的短路接地線充分放電,並將開關手車拉出鎖牢,裸露的可能帶電體按規定作好短路接地措施,掛好停電警示牌後方可開始檢修作業。檢修完成後,先拆除所有安全措施,並經複核無誤後,方可聯係恢複供電。
2、所內低壓設備停送電
(1)按批準的“停送電工作票”執行。
(2)所內的停送電操作必須由變電所值班員執行,其他人員不準進行停送電操作(無人值守變電所除外)。
(3)停送電操作前,要對所停負荷名稱根據供電係統圖和現場實際核實停送電開關編號,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停送電操作,停電開關閉鎖、掛停電警示牌。
(4)電話聯係停電時,必須清晰準確,停電負責人將工作任務詳細記入操作記錄簿中,並向發令人複誦核對一遍,確認無誤後,才能進行操作。
(5)停電後,在工作地點施工時,用與電壓等級相適應的驗電器(筆)驗電,確認無誤後,用合格的放電導線放電,裸露的可能帶電體按規定做好短路接地措施後方可進行檢修作業。
(6)檢修完成後,拆除所有的安全措施,複核無誤後,聯係恢複送電。
3、所外分支高、低壓線路檢修停送電:
(1)按批準的“停電工作票”執行
(2)所內的停送電操作必須由變電所值班員(無人值守變電所除外)執行,其他人員不準進行停送電操作,對無人值班的變電所(配電點),必須有專(兼)職電工停送電。
(3)值班員停電操作前,要對所停負荷名稱根據供電係統圖和現場實際核實停電開關編號,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停電操作並閉鎖、掛停電警示牌。
(4)電話聯係停送電時,必須清晰準確,停送電負責人將工作任務詳細記入操作記錄簿中,確認無誤後,才能進行操作。
(5)所外檢修高、低壓開關時,待停電後,對停電開關操作機構閉鎖、拆除控製回路保險管或派專人看守開關等安全措施後,再到工作施工地點,用與電壓等級相適應的驗電器驗電,確認無誤後,用合格的放電導線放電,再掛短路接地線,之後方可進行檢修作業。
(6)檢修完成後,拆除所有的安全措施,確認無誤後,聯係調度室恢複送電。
(三)其他地點的停、送電
1、其他地點包括采煤、綜掘工作麵和其他地點的高爆開關、移動變電站;井上、井下變電所外的低壓線路及設備。
2、凡影響到其他隊組、用戶停電時,填寫“停電工作票”,經批準後執行停送電作業。
3、停送電操作由負責此項工作的電氣維修工執行。
4、停電操作前,要按照所停負荷名稱,根據供電係統圖和現場實際核實停電開關編號,確認無誤後,方可按01manbetx 操作開關,並閉鎖、拆除控製回路保險管或派專人看守開關等安全措施。
5、檢修高、低壓開關時,停電後,用與電壓等級相適應的驗電器(筆)驗電,確認無電後,用合格的放電導線放電,再掛短路接地線,之後方可檢修作業。
6、檢修完成後,拆除所有的安全措施,複核無誤後,聯係調度室恢複送電。
四、有關驗電、放電和掛短路接地線的具體規定
(一)35KV 、6KV(10KV)等級
驗電:用電壓等級相應而且經實驗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的進出線的兩側各相分別驗電,驗電時必須帶上絕緣手套,35KV級驗電時人體與可能帶電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6KV(10KV)級驗電時人體與可能帶電體保持0.7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放電:當驗明無電壓後,用有合格絕緣外層的導線或專用器具對地放電。
裝設短路接地線:當驗明確認無電壓後,要立即裝設短路接地線。由兩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拆除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接地線用專用線夾固定在導體上。裝、拆接地線時均應使用絕緣棒、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短路接地線用多股裸銅線,其截麵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於25mm2。
(二)1140V、660V、380V以下等級。
驗電:用電壓等級相應而且合格的驗電筆,在檢修設備的兩側各相分別驗電,人體與可能帶電體保持0.2米以上的距離。
放電:用有絕緣外層的導線或者專用器具對地放電。
裝短路接地線: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接地線用專用線夾固定在導體上。拆卸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短路接地線用多股裸銅線,其截麵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於25mm2。
(三)驗電器(筆)使用規定
電壓等級 | 驗電器(筆) |
35KV | 35KV |
6KV | 610KV |
1140V | 1500V |
660V | 1000V |
380V及以下 | 500V |
五、其他相關規定
本規定根據上級有關規程、規定結合礦井實際編製,如在工作中發現與上級有關規程、規定不同,則以上級規程、規定為準。
(一)工作票簽發人員及權限
1、機電副礦長:負責全礦第一種停送電工作票的最終審批。
2、總工程師:負責礦停電停風通知單的最終審批。
(二)工作許可人
所有停送電的許可人是調度室的值班人員、現場值班人員(現場檢修負責人)。現場值班人員(現場檢修負責人)必須經調度室的值班人員同意方可停送電。
六、安全監督
(一)調度室負責監督管轄範圍停送電的執行情況,調度室負責落實內容包括:詢問開關是否已按要求停電;提醒工作人員在工作地點施工前必須驗電、放電、接地,必須由工作負責人按要求懸掛停電牌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提醒工作人員必須做好停送電安全措施;工作結束,恢複送電前,詢問工作地點人員撤離情況和安全設施拆除情況,命令工作負責人檢查確認各項工作完成後,然後取下停電牌,方可恢複停送電。
(二)高壓供電係統接線方式改變、多工種多地點停電作業必須由機電副礦長或機電副礦長指定現場安全監督負責人員,但必須由機電副礦長統一負責該項工作。
(三)現場安全負責人負責監督現場安全工作。
(四)調度室負責監督停送電安全工作,現場負責安全監督人員每次停電檢修作業前,須向調度室彙報。調度室須落實停電的開關、線路是否已停電(是否已將開關手車、櫃體拉出)、是否已驗放電、是否已掛“三相短路接地線”、是否已掛停電牌。恢複送電前,須落實開關、線路短路接地線是否已拆除,線路工作人員是否已撤離。
七、工作票管理製度
(一)工作票的意義及種類。工作票是準許在電氣設備上工作的書麵命令,也是明確安全職責,向工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以及履行工作許可手續,工作期間、轉移和終結手續,並實施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等的書麵依據。因此,工作時應按要求使用工作票。
(二)工作票應預先編號,填寫應清楚,不得隨意塗改。工作票中的妥為保管,以供備查。一般保留三個月。
(三)一個工作負責人隻能發給一張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點,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所謂一個電氣連接部分,指的是配電裝置的一個電氣單元,可以用刀閘和其他電氣部分作為截然分開的部分。
施工設備屬於同一電壓,位於同一樓層、同時停送電、不會觸及帶電導體時,則允許在幾個電氣連接部分共用一張工作票。
開工前,工作票內的全部安全措施應一次做完。
(四)02manbetx.com 搶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內。在開始工作前必須做好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監護。
(五)工作票簽發人的條件。工作票簽發人應由熟悉工作人員技術水平、熟悉設備情況、熟悉01manbetx 的生產領導或經礦主管生產領導批準的人員擔任。
工作負責人和允許辦理工作票的工作許可人應由主管領導批準。
(六)工作負責人可以填寫工作票;工作許可人不得簽發工作票。為了使所填寫的工作票得到必要的審核或製約,工作票簽發人不得兼任工作負責人。
(七)工作票中所列人員的安全責任
1、工作票簽發人: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4)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是否適當和充足,精神狀況是否良好。
2、工作負責人(監護人):
(1)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
(2)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思想教育;
(3)督促、監護工作人員遵守01manbetx ;
(4)負責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值班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適合現場實際操作;
(5)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措施;
(6)工作人員變動是否合適。
3、工作許可人:
(1)負責核對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2)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可能;
(4)對工作票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必須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詳細補充。
4、工作人員:認真執行安全工作規程和現場安全操作,互相關心,嚴格施工措施執行,並監督安全工作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
八、工作許可製度
履行工作許可手續的目的,是為在完成措施以後,進一步加強工作責任感,確保萬無一失所采取的一種必不可少的措施,因此,必須完成各項安全措施之後再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一)工作許可人(值班員)在完成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後,還應做到:
1、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再次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檢修設備確認無電;
2、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注意事項;
3、工作交代清楚後,會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分別簽名。
(二)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員不得變更有關檢修設備的運行接線方式。
工作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變更時,應事先取得雙方的同意。
九、工作監護製度
執行工作監護製度的目的是使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得到監護人一定的指導和監督,及時糾正一切不安全的動作和其他錯誤做法,特別是在靠近有電部位及工作轉移時更為重要。因此:
(一)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在完成工作許可手續並向工作人員交待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後,應始終在工作現場,認真做好監護工作。
(二)為防止人身觸電,在整個工作的始終,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均應負責監護工作。當進行的工作較為複雜、安全條件較差時,還應增設專人監護,專職監護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三)工作期間,工作負責人若因故必須離開工作地點時,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並詳細交待現場工作情況,同時通知工作人員。
若工作負責人需要長時間離開現場,應由工作票簽發人指派新的工作負責人,兩工作負責人應做好必要的交接。
十、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製度
(一)工作間斷時,所有安全措施應保持原狀。當天的工作間斷後又繼續工作時,無須再經許可;而對隔天之間的工作間斷,應交回工作票,次日複工還應得到值班員許可。
(二)在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前,值班員不準在施工設施上進行操作和合閘送電。
(三)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用同一張工作票依次在幾個工作地點轉移工作時,全部安全措施由工作負責人在開工前一次做完,不需要辦理轉移手續。但工作負責人在每轉一個工作地點時,必須向工作人員交待帶電範圍、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四)全部工作完畢時,工作人員應清掃、整理現場。工作負責人應先進行周密的檢查,待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點後,再向值班人員講清所修項目、發現的問題、實驗結果和存在問題等,並於值班員共同檢查設備狀況,有無遺留物件,是否清潔等;然後在工作票上填寫工作終結時間,經雙方簽名後,工作方告終結。
(五)隻有在同一地點、係統的所有工作票結束,拆除所有接地線、臨時遮欄和標示牌,恢複常設遮欄,並得到值班調度或值班負責人的許可命令後,方可合閘送電,工作票方告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