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第1條 適用範圍。
1、本工種適用於采煤工作的打眼作業。
2、本01manbetx 01manbetx 適用於采煤打眼工工種。
第2條 上崗條件。
1、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操作。
2、采煤打眼工負責當班回采工作麵的所有鑽眼工作。
3、采煤打眼工必須熟悉設備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業01manbetx 中爆破說明書及支護部分的相關規定。
第3條煤電鑽必須配備煤電鑽的綜合保護裝置。
二、操作
第4條 操作前準備。
1、備齊鑽眼所需一切工具,檢查煤電鑽是否完好,煤電鑽綜合保護是否靈敏可靠,電纜是否有破皮漏電現象,防塵水管是否配齊,水壓是否滿足使用要求。
2、必須對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幫、支護等進行全麵檢查,若發現安全隱患由本人或由班(組)長指定人員及時排除隱患。同時要清除炮道內的浮煤和雜物。
第5條 操作步驟。
1、打眼由兩人操作,即一人站在電鑽一側領釺定眼,一人負責鑽進。
2、要嚴格按照作業01manbetx 中爆破說明書的炮眼布置方式用手鎬刨點定位。定位後,使鑽頭頂緊定位點,間斷地送電2-3次,使鑽頭鑽進煤體。然後根據爆破說明書的規定調整鑽進方向和角度。打眼時要均勻用力,順勢推進,同時調節好水量排出孔內煤粉。,
3、底眼打完後要用木塊或大塊煤、矸蓋好眼口,以防煤塵堵塞。
第6條 操作注意事項。
1、工作地點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打眼:
(1)工作麵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
(2)發現煤層內有連續小煤炮聲響或有大量瓦斯湧出,有煤與瓦斯突出征兆時。
(3)在有衝擊地壓危險工作麵打眼過程中,發現卡鑽釺、孔內衝擊及爆孔等動力現象時。
(4)發現煤層變潮、煤質鬆軟,有掛汗、出現霧氣、水滴、頂板淋水加大、空氣變冷等透水預兆時。
(5)打眼中突然遇壓力水從鑽孔流出時(此時嚴禁抽動鑽杆)。
(6)工作麵局部頂板來壓,片幫嚴重或支護不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時。
(7)在自溜運輸工作麵、打眼處上方正在出煤時。
對上述(1)、(2)、(3)、(4)、(5)項,如情況緊急,
必須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威脅地點人員,並向上級彙報。
2、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止打眼,經查明原因處理好後方可繼續打眼:
(1)出現卡住鑽杆時。
(2)電鑽出現異聲時。
(3)電鑽外殼超溫(60℃以上或燙手)或有燒焦味時。
(4)電鑽鑽杆嚴重震動時。
(5)電鑽外殼帶電時。
3、搬運移動電鑽時,必須卸下鑽杆,嚴禁運輸機運送電鑽、鑽杆和電纜。
4、打眼過程中必須停止輸送機和采煤機,自溜運輸工作麵應在撤除溜槽後打眼。
5、回柱地點以上10m,以下15m內,打眼和回柱不準平行作業。
6、處理拒爆時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組)長直接指導和爆破工的配合下進行打眼。
(2)用木簽或竹簽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確定拒爆炮眼方向。
(3)在距炮眼0.3m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於拒爆炮眼深度。
(4)拒爆炮眼必須設置顯著標誌。
7、打眼工作結束後,要向爆破工交代本班打眼情況。
第7條 收尾工作。
1、打眼結束後,拔下鑽杆,卸下鑽頭,切斷電源,將電纜、電鑽、水管等工具運至指定地點放好。
2、按規定進行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