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1、維修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熟悉《電業安全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及本01manbetx ,經考試合格,方可參加維修工作。
2、工作人員要思想集中,線路、電氣設備在未經驗明確實無電前,一律視為有電,在未製定好安全措施前,不準用手觸摸。
4、必須使用同等電壓等級的試電筆,試驗時電筆應逐漸接近帶電體。
5、拆除、檢修電氣設備、線路前,必須先辦理工作票,禁止帶電作業。
6、在高壓故障修理或進行高壓試驗時,必須將工作場所遮攔起來,並懸掛“危險”標誌。
7、臨時工作中斷後重新工作前,必須重新驗明無電和檢查接地是否可靠。
8、設備安裝時,要詳細檢查線路和電氣零件,並按設備各項要求進行調整試驗。
二、在斷電保護、儀表等二次回路的工作
9、直接在高壓回路上或經過儀表變壓器的表計和繼電器,一切檢查、調整、拆卸、修理和安裝等工作,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1)在高壓遮攔內或導電部分小於安全距離以內進行工作,應填寫工作票覆行停電和裝設地線手續。
(2)對連接於電流互感器和儀表變壓器二次線圈並裝在配電盤上的繼電器和保護裝置,可以斷開所保護的高壓部分,並填寫工作票和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10、在全部或部分帶電盤上工作,應將檢修設備和運行設備用明顯的標誌分開。
11、在保護盤上進行鑽孔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防止運行中設備掉閘的措施,必要時經請示同意可將保護暫時停用。
12、繼電保護裝置做傳動試驗或一次通電時,應通知值班人員到現場監視方可進行。
13、在帶電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嚴禁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
(2)短路電流互感器二次繞組,必須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短路應妥善可靠,嚴禁用導線纏繞。
(3)嚴禁在電流互感器與短接端子之間的回路和導線上進行任何工作。
(4)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使用絕緣工具,並站在絕緣墊上。
14、在帶電的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嚴格防止短路或接地,應使用絕緣工具,必要時,工作前停用有關保護。
(2)接臨時負載,必須裝有專用刀閘和保險。
15、二次回路通電或耐壓試驗前,應檢查回路上確無人工作後方可通電或升壓。二次回路通電試驗時,為防止由二次側向一次側反充電,除應將二次回路斷開外,還應取下一次保險或斷開刀閘。
三、電力電纜工作
16、電力電纜停電工作應執行停電工作票,工作前必須核對電纜名稱,需工作的電纜是否與工作票相符,安全措施正確可靠後,方可開始工作。
17、挖掘電纜工作應按現場規定進行。
18、挖掘出電纜或電纜盒,如下麵需要挖空時,必須將其懸吊維護,懸吊電纜應每隔1-1.5m吊一道,懸吊接線盒應放平,不得使接頭受到拉力。
19、移動電纜盒一般應停電進行,如帶電移動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絕緣損傷爆炸。
20、熬電纜膠工作應有專人看管,熬膠人員應戴帆布手套及鞋蓋。攪拌或舀取熔化的電纜膠或焊錫時,必須使用預先加熱的金屬棒或金屬勺子,防止落入水分而發生爆濺燙傷。
21、製做環氧樹脂電纜頭和調配環氧樹脂工作過程中,應采取有效的防毒防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