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職局部通風機司機或兼職司機負責局部通風機的管理工作,保證局部通風機正常運轉。司機應經過專門訓練,掌握操作方法,並考試合格。
二、啟動前,應先由瓦檢員檢查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及開關附近的瓦斯濃度。當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符合規定時,才準啟動;當其濃度超過規定時,必須報告通風科領導並采取專門處理措施,待符合規定後,才準啟動。
三、局部通風機進風口前5米內不應堆有雜物。
四、每台局部通風機必須懸掛管理牌板,內容包括:局部通風機編號、管理人姓名、風筒長度、周圍瓦斯及二氧化碳濃度、有效風量。
五、局部通風機應斷續啟動,不要一次啟動,以防止風筒脫節或吊環脫落。
六、同一地點安裝兩台局部通風機和兩台開關時,開關上要有明顯標誌,以防發生誤操作。
七、兩台局部通風機串聯時,應在第一台啟動後再開第2台,嚴禁同時啟動。
八、局部通風機啟動後,發現機體有震動、顫動等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處理。
九、應經常檢查局部通風機電機外殼溫度,亦可拉開機殼門用手摸電機外殼檢查溫度,以不燙手為正常。
十、專職司機除觀察局部通風機運轉情況和巡視風筒外,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十一、兼職司機必須在啟動局部通風機10分鍾後,確認一切正常時,方能進行其他工作,但必須時刻注意局部通風機的運轉情況。
十二、司機每班至少要檢查2次風筒,發現有脫節、擠壓、扭折、破裂、脫掛及漏風等現象時,要及時處理。
十三、局部通風機在正常運轉時,不準隨意停機。
十四、沒有通風科的正式通知,不允許任何人搬動局部通風機。
十五、遇到下列情況時,司機有權立即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
(一)運轉過程中聲音突然發生變化、轉速減慢、發生單相運轉或其他故障時;
(二)電纜過熱或電機有焦味時;
(三)電機外殼溫度高於80°時。
十六、如因檢修停電,必須事前通知司機;司機在通知掘進工作麵撤出人員後,才準切斷電源。
十七、掘進工作麵臨時停工時,不準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
十八、局部通風機停風後,司機必須通知工作麵撤出人員,並在停風區巷道口2米處設置醒目的柵欄、在停風巷道口新鮮風流處設崗看守,禁止人員進出停風區,待恢複正常通風後方可撤崗。
十九、當局部通風機發生故障停止運轉時,要及時向調度室彙報,等待處理,不得離崗。
二十、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後,司機不得隨意啟動局部通風機
二十一、必須在現場交接班。
二十二、采用混合式通風方式時,抽出式風機必須選用防爆風機或濕式除塵風機,且應由專職司機管理,並須安裝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
二十三、抽出式風機啟動前,必須先經瓦檢員檢查瓦斯。
二十四、濕式除塵風機啟動前,必須先向水箱注滿水,並接通水源,在連續供水後方能開泵,不得無水開泵和反轉,開泵後再啟動風機。
二十五、啟動風機前須先打開安全風窗,待運轉正常後再逐漸關閉。
二十六、雙台風機聯合運轉時,應分台分次啟動,間隔串聯啟動時,被串風機必須執行先停一機、後啟動的規定,以確保在新鮮風流中安全操作。
二十七、在混合式通風係統中,用作短抽和短壓的風機,必須執行先停機後啟動的規定,以避免循環風。
二十八、應保證抽出式風機經常運轉,無特殊情況不能停機。因故障檢修、停電等原因停機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
二十九、采用不帶除塵裝置的抽出式風機通風時,在距風機5米處的連接風筒內應安設水幕噴霧裝置。
三十、當風機內的瓦斯濃度超限時,可打開安全風窗,逐漸調節風窗滲入新風。
三十一、濕式除塵風機的維護及常見故障的排除按風機說明書的要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