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關部門及工作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彙編
5.不參與編製礦井采掘接續計劃,不按規定報有關領導審批,不能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罰款50元。
6.不能經常深入現場,及時解決現場存在的問題,未能掌握采、掘工程的進度及工作麵支護狀況等情況,不能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彙報,罰款50元 。
采掘技術助理(掘進)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和《煤礦安全規程》,負責掘進、開拓工程等方麵的技術管理工作。
2.協助部長和分管副部長搞好巷道掘進、巷俢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工作。
3.認真學習煤礦安全法規及上級有關掘進方麵的規定,熟悉國家技術政策。
4.參與掘進作業規程和掘進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會審工作。
5.對掘進過程中的過斷層、貫通、揭煤等重要安全環節,必須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法供領導決策。
6.開展掘進專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7.經常深入現場,檢查掘進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領導彙報。
8.收集、整理、分析有關掘進安全技術資料,並按時填好報表,建好用好掘進技術資料檔案。
9.按時參加安全檢查和部內的安全活動。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考核標準
1、未能及時對各作業地點規程措施進行現場校對,罰款100元 。
2.未及時進行掘進工作麵的工程質量檢查、驗收,不能積極參與煤礦采、掘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考核等工作,罰款100元 。
3.未能及時從技術上加強頂板管理,罰款100元 。
4.不參與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不參與公司組織的救災演習。,罰款100元 。
5.不參與編製礦井采掘接續計劃,不按規定報有關領導審批,不能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罰款50元。
6.不能經常深入現場,及時解決現場存在的問題,未能掌握采、掘工程的進度及工作麵支護狀況等情況,不能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彙報,罰款50元 。
工程管理專員(土建)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監督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各項安全技術規範。
2.參與土建工程項目的前期調研、立項審查、立項申報工作。
3.參與土建工程項目計劃的彙編、備案。
4.參與土建工程招標、合同(協議)的審查等工作。
5.參與土建工程項目設計、組織實施管理、竣工及月(季)度驗收,參與土建工程項目結算審查工作。
6.貫徹落實土建工程項目投資管理辦法及製度落實情況。
7.參與土建工程項目的動態考核。
8.對接西部煤電集團運管部季度土建工程項目“四控製”檢查工作。
9.參與土建工程項目的資料收集、整理及歸檔工作。
10.負責土建工程相關資料的工程管理信息化係統錄入。
12.完成部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
二、考核標準
1.未掌握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各項安全技術規範,罰款200元。
2.未參與土建計劃及收集土建相關資料的歸檔工作等,罰款200元。
3.不及時參與土建工程驗收及編製相關製度,罰款100元。
4.不積極參與土建工程“四控製”檢查,罰款100元。
機電技術專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監督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各項安全技術規範。
2.參與機電安裝工程項目的前期調研、立項審查、立項申報工作。
3.參與招標維修設備的招標、合同審查、修前鑒定、修後驗收、結算審查工作。
4.參與機電安裝工程招標、合同(協議)的審查等工作。
5.參與機電安裝工程項目竣工及月(季)度驗收,參與機電安裝工程項目結算審查工作;參與招標維修設備的招標、合同審查、修前鑒定、修後驗收、結算審查工作。
6.督查機電安裝工程管理辦法及製度落實情況。
7.參與機電安裝工程項目的動態考核。
8.對接西部煤電集團運管部季度機電安裝工程項目“四控製”檢查工作。
9.參與機電安裝工程項目的資料收集、整理及歸檔工作;參與機電安裝工程、采購設備的建賬工作。
10.參與固定資產的報廢鑒定、報廢審批工作;參與報廢資產的處置工作。
11.負責機電安裝工程相關資料的工程管理信息化係統錄入。
12.完成部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掌握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各項安全技術規範,罰款200元。
2.未積極參與相關設備調研,招標、合同、結算、技術資料收集、歸檔等項目,罰款200元。
3.未積極參與機電工程驗收,罰款100元。
4.不積極參與機電安裝工程“四控製”檢查,罰款100元。
地測通防部安全生產責任製
地測通防部是公司地質測量、水害防治、礦井通風、瓦斯、煤塵、防火、監控等專業技術服務和監管的責任歸口部門,其主要職能是:
1.負責礦井地測防治水、“一通三防”技術和業務管理工作,負責製定和完善地測防治水、“一通三防”方麵製度及管理規定,並對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研究礦區煤係地層、地質構造、煤層的變化規律,查明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各種地質因素,提供礦井安全生產各個階段所需的地質資料,解決采掘工作中影響安全生產的地質問題。
3.負責井上下水動態調查,分析總結變化規律。負責調查研究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及充水因素,掌握礦井水文地質情況,及時研究和解決礦井安全生產的水文地質及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工作。
4.負責礦井資源儲量的技術管理工作,掌握礦井儲量動態,提供各類儲量數據和圖紙。
5.負責礦井生產建設中的測量工作,提供有關測量圖紙;負責礦井施工測量放線工作;負責大型測量工程的技術方案、設計及測量措施的編製工作。
6.負責地表和岩層移動的觀測工作,掌握本地區的岩層移動規律。
7.負責地質預報、水害預報、過巷、貫通等業務聯係書的編製發放工作。
8.負責編製地測防治水和“一通三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月度工作計劃。
9.負責組織礦井通風係統、煤層自然發火防治、瓦斯治理、煤塵防治等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並對其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負責礦井煤層自然發火、瓦斯等基礎資料的收集和管理;負責審查礦井通風係統圖、避災路線圖、通風月報等技術資料。
10.負責製定地測防治水、“一通三防”年度危險源辨識和管控工作,開展日常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1.負責製定防治煤層自然發火、瓦斯防治中長期規劃,編製礦井防滅火設計、通風能力核定報告、“一礦一策、一麵一策”等年度資料。
12.負責風門、密閉牆、防塵簾等通防設施設計,並組織督查驗收。
13.負責落實礦井瓦斯等級鑒定、通風阻力測定、煤層自然發火傾向性鑒定、煤層煤塵爆炸危險性程度鑒定等工作。
14.負責“一通三防”專業範圍內合同簽訂、監督落實工作。
15.負責地測防治水、“一通三防”資料收集、整理、分析、總結工作。
16.負責礦井采區設計、通風係統、防滅火係統等設計的審查,並督促現場落實;負責“一通三防”工程、裝備等管理工作。
17.貫徹執行西部集團下發的有關指令、決定和規定,結合本礦特點,擬定公司通風、防滅火、瓦斯管理規定、技術標準和規範。
18.積極組織地測防治水和“一通三防”科研攻關,負責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19.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部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煤炭生產的方針政策、技術規程和上級業務部門指示。
2.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搞好地測通防部全麵工作,編製地測工作計劃。
3.認真抓好部門職工的政治和業務學習,提高思想覺悟,掌握新技術,不斷提高職工的業務素質。
4.組織好地測及一通三防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提高部門工作標準化水平。
5.及時處理出現的問題。根據生產情況經常深入現場掌握第一手資料,及時了解各專業組工作情況,發現困難和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糾正。
6.定期召開部門業務會議,對地質防治水、測量控製網改造、大型貫通等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7.定期對地質、水文、測量、一通三防的資料進行檢查總結。
8.負責協調好部門內部事務和各專業之間的關係、按時完成生產任務。
9.及時落實公司領導下達的其他任務。
二、考核標準
1.未按要求落實礦井地質、測量、防治水技術管理工作罰款200元。
2.未及時製定具體的工作計劃和措施,未審核監督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罰款200元。
3.未落實各工作麵地質狀況預測預報工作的罰款200元。
4.未及時安排進行井巷控製測量工作,誤差控製在標準規定之內的罰款50元。
5.未參與審查作業規程和探放水措施的罰款100元。
副部長(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協助部長做好礦井防治水技術管理工作。
2.嚴格按照要求做好防治水專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創建工作。
3.組織安排礦井水文地質基礎及現場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4.組織編製水害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協助做好水害應急演練工作的開展。
5.收集水文地質相關資料,組織編製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報告。
6.根據采掘接替計劃,做好水情水害預報、隱患排查工作。
7.組織做好各類防治水工程的現場實施質量把關及技術指導。
8.積極組織防治水技術研究和科技攻關,提高業務水平。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按要求落實礦井防治水技術管理工作,罰款200元。
2.未落實防治水專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創建工作,罰款200元。
3.未落實水文地質基礎資料收集、分析工作,罰款200元。
4.未落實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報告的編製等相關工作,罰款200元。
5.未落實各類水情水害預報,罰款200元。
6.未落實各類防治水工程考核、監督工作,罰款200元。
副部長(測量)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協助部長認真落實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製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各項測量規程、規定和技術政策,負責分管範圍內的技術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2.負責貫徹落實《煤礦測量規程》、礦及集團公司等上級部門下發的各種規定與要求,建立健全礦井測量管理製度。
3.根據礦井生產計劃,組織首席工程師、班組長、技術員、討論安排月、季、年度的工作計劃,做好隱患排查,並督促落實,並進行定期檢查。
4.負責測量專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實施工作。
5.組織測量工程技術人員對測量控製網、大型貫通、沉降觀測方案等重大測量工程編製方案設計,並按時報批及組織實施。督促本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積極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會審工作。
6.督促檢查本專業業務資料及安全技術資料的建檔、使用情況,定期進行測量專業安全技術工作總結。
7.負責監督、檢查測量儀器、工具使用和保養情況,確保工作正常開展。
8.積極引進與推廣新技術新方法,不斷提高測量隊伍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
9.參加應急知識培訓,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參與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相關測量專業技術管理出現問題的,每次罰款50元。
2.未按要求落實礦井測量技術管理工作,罰款200元。
3.未落實測量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達標實施工作,罰款200元。
4.未督促檢查本專業業務資料及安全技術資料的建檔、使用情況,定期進行測量專業安全技術工作總結,罰款200元。
5.未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罰款200元。
副部長(一通三防)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協助部長做好“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以及公司下發的各種指令、決定等。
3.負責檢查、督促“一通三防”日常工作及各項任務的完成情況,對通風相關資料、規程措施等進行審查、審批,並及時整理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