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關部門及工作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彙編
3.負責原始資料的整理、繪製和有關圖表的填繪工作。
4.參與掘進、回采地質說明書或其它地質報告的編製工作。
5.參與井上、下水樣的采集及化驗工作。
6.積極參加各種業務培訓,努力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參與技術革新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
7.參加應急知識培訓,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參與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
8.參與井上、下物探施工及成果分析。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按要求深入井下現場收集整理基礎資料,罰款50元。
2.未按要求編製、填繪相關圖紙,台賬、卡片等工作,罰款50元。
3.未落實水情水害預測預報製度,罰款50元。
測量組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貫徹執行測繪專業各項規程、規定的工作細則,保證各項工作的質量和任務的完成,負責完成本專業各種報表、圖紙及資料的上報工作。
2.參與編製礦井年、季、月度生產規劃,負責實施測量工作任務。
3.建立礦井範圍的井上、下平麵控製及高程控製網,及時全麵測繪井下采掘進展狀況,負責井巷及大型機電工程的設備安裝定位工作,解決井上下生產建設中隨時出現測繪問題。
4.負責地麵零星地貌地物的補測工作。
5.根據規定為巷道掘進掛設中、腰線,麵向生產,為采掘第一線服務。
6.編製重大貫通工程的測量方案和施工技術及組織措施,實施基本控製導線測量,做好各項貫通測量的管理工作確保各項工程準確貫通。
7.根據煤礦生產建設需要,為提供其他專業用圖做好測繪工作。
8.配合有關單位開展地表岩層移動及重要機構建築的沉降觀測及“三下”開采工作,研究移動變化規律,為留設各類保護煤柱、土地征購、房屋搬遷提供參數。
9.負責各種煤柱的留設和土地塌陷征購及房屋搬遷工作中的範圍圈定工作。
10.認真貫徹業務保安製度,根據生產計劃和采掘進度,結合具體情況,把影響采掘不安定因素提前書麵通知單位。
測量組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在工作中對本組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業務安全負責,嚴格執行複測、複算原則,確保測量數據的準確無誤。
2.負責組織、協調好各作業人員之間的工作關係,在測量過程中加強自身保安工作,做好聯保互保工作,按質按量完成安排任務。
3.積極做好采掘單位測量技術服務工作,並按照測量管理規定負責巷道中腰線監督管理工作。
4.及時組織實測采掘進度,填繪采掘工程平麵圖,準確反映生產情況,為生產和設計提供可靠的測量資料。
5.負責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領導提供正確的測量資料和圖紙,並參加研究、審查。
6.在井巷施工中,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下達業務、貫通及淨垛等安全業務聯係書,並書麵通知相關部門。
7.組織做好測量原始資料的編錄整理工作,測量資料要成冊配套,與圖紙資料相符,做到管理檔案化。
8.參加礦遠景規劃的編製工作,及時提供必要的測量資料和有關圖紙。
9.組織做好測量儀器和工具的保管、維修和檢校工作,儀器和工具要建檔立卡、專業保管、定期檢查、及時擦拭;若有損壞,要認真追查處理。
10.認真組織好業務技術學習,積極推廣先進技術和先進經驗,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11.參加應急知識培訓,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參與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積極做好采掘單位測量技術服務工作,並按照測量管理規定負責巷道中腰線監督管理工作,罰款50元。
2.在井巷施工中,未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下達業務、貫通及淨垛等安全業務聯係書,並書麵通知相關部門按要求編製、填繪相關圖紙,台賬、卡片等工作,罰款50元。
3.組織做好測量儀器和工具的保管、維修和檢校工作,儀器和工具要建檔立卡、專業保管、定期檢查、及時擦拭;若有損壞,要認真追查處理。
測量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地質工作規定》等規程、規定,執行部務會議決議。
2.愛護測量儀器,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並定期進行清理檢校。
3.施工作業,提前做好準備工作,按照測量規程進行作業。
4.做好原始資料的記錄與檢核,及時進行成果資料對算,編製業務聯係書;遇見貫通及過巷時,按照測量規程要求,及時編製通知書及大樣圖,通知有關部門及施工單位。
5.按照規定要求更新施工進尺繪製圖紙。
6.參加應急知識培訓,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參與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
7.極高自身業務能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按測量規程操作儀器,罰款50元。
2.未按要求發放貫通、過巷及施工通知書,罰款50元。
3.未按要求編製、填繪相關圖紙,台賬、卡片等工作,罰款50元。
地質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認真執行《煤礦地質工作規定》及上級、公司礦井防治水方麵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規程、規定開展礦井地質、防治水基礎工作,為礦井安全生產服務。
2.經常深入現場,全麵收集、整理各自分工範圍內的地質資料,做到及時、準確、完整,並對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
3.參與建立健全好各種台帳和卡片,參與地質構造的分析整理工作。
4.參與編製采區地質說明書、采掘工作麵地質說明書,為礦井安全生產提供準確可靠的地質資料。
5.負責掌握分管範圍內各生產頭麵的水害因素、防治水措施等,並做好現場施工質量監管,確保符合各項規程、規定要求,確保安全生產。
6.經常深入現場,調查現場水文地質條件,查找現場防治水問題,並及時逐級向上級彙報,並嚴格監督落實。
7.做到正確佩帶和使用工作中所需儀器、儀表、工具、勞動防護用品,做好自身業務保安及互保、聯保。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按要求收集水文地質資料,罰款50元。
2.未按要求建立健全水文地質台賬、卡片等相關資料,罰款50元。
3.未按要求佩帶和使用儀器進行井下水文觀測,罰款50元。
機電工程管理部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部門的各項規定要求。
2.技術管理:落實機電運輸各大係統的安全性能技術參數、圖紙資料的收集,掌握係統運轉狀況,指導優化各大係統的安全運轉、技術升級改造以及對各大係統進行性能評估與維保;對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進行指導,參與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
3.電氣管理:礦井供電安全及現場電氣設備的管理,落實供電係統繼電保護整定、供電“三大保護”、電氣係統的安裝、維護、使用、檢修、試驗管理,電氣設備的入井及井下現場防爆檢查管理以及礦井計劃用電、節約用電、安全用電管理。
4.設備管理:礦井設備資產,設備現場使用、維修、租賃管理及支持服務,落實礦井設備資產盤點,定期對設備固定資產進行清查,做好設備的租賃及閑置設備上報調劑使用。組織對移動設備的現場管理及移交;對設備、配件存的定置量化以及收發存台賬的管理。組織設備維修的修前鑒定與修後驗收;根據設備運轉與生產需要,製定設備計劃,審核設備技術規格書、簽訂技術協議;組織使用單位、廠家對到貨機電設備進行驗收。
5.工程管理:負責工程的立項申報,配合企管部進行工程招標及合同簽訂工作;組織對安裝工程的技術圖紙會審;按照工程管理程序和合同條款組織施工,做好各項工程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對施工現場安全質量的過程管控,參與各分項工程的進度驗收與工程竣工驗收。
6.計量管理:礦井用電、用水的計量考核管理,對計量器具使用狀況的統計,確保完好。
7.輔助運輸管理:負責車輛的租賃工作,車輛入井的防爆檢查、監管車輛定期性能檢測、完好情況及車輛大修的落實情況。
8.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管理:協助分管領導落實機電專業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組織年度辨識評估與專項辨識評估,定期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對辨識評估結果與事故隱患分別采取管控措施與分級治理,並定期組織對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對安全風險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進行記錄、跟蹤、統計、分級、上報等全過程信息化管理。
8.對發生的機電事故及時組織追查,及時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範措施。
10.組織、督促、落實好機電運輸專業業務技術學習和培訓工作。
部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在分管礦長和機電資深主管的領導下,負責全部門的行政業務及機電管理運輸工作。
2.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及有關規章製度,並保證貫徹執行。
3.組織編製年、季、月度機電設備停產(預防)檢修計劃、設備大修理計劃及全礦用電計劃,並組織實施。
4.督促檢查設備管理工作,掌握全礦設備調入、調出及內部調撥情況。
5.經常深入現場,全麵了解生產動態和設備管理使用情況,定期組織機電設備安全和完好大檢查,將存在的問題向有關領導彙報,組織落實檢查後的整改工作。
6.抓好機電工程管理部分管的機電設備的運轉、維修工作、大型固定設備的性能測定及無軌膠輪車日常安全運行工作,搞好安全供電,特別是井下電氣防爆檢查和三大保護測試整定。
7.負責組織有關單位搞好設備安裝後的驗收移交等工作。
8.深入車間、班組一線,了解職工工作情況,改善勞動環境,體驗工人疾苦,幫助解決職工的實際困難,解除工人的後顧之憂。
9.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和崗位練兵及技術培訓,提高職工業務素質,大力推廣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
10.強化內部管理,搞好人、財、物的合理調配,調動職工積極性,抓好節能降耗,提高經濟效益。
11.做好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對存在的機電技術安全問題及時督促有關人員提出措施,進行處理,對自己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直接負責。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考核標準
1.未對機電、運輸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工作進行監督,未對機電、運輸安全隱患進行閉環管理,未向機電副礦長彙報的,罰款200元。
2.未參加機電、運輸相關的安全工作會議,未落實主管領導要求的安全工作指示,罰款200元。
3.未組織和實施機電、運輸安全培訓工作的,罰款200元。
4.無故未參加機電、運輸專業安全檢查的罰款200元。
5.發生機電、運輸事故要調查和處理,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負責落實,未落實的罰款200元。
6.未完成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根據情況罰款100元—200元。
機電運輸高級主管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參與機電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審核工作,並監督落實。
2.積極深入現場,掌握井下機電設備的運行情況,幫助和指導區隊及施工單位機電設備操作和維護,收集整理施工中機電技術資料。
3.井下發生機電事故時,必須馬上到現場監督和指導搶修處理,並參加機電事故分析、追查和處理工作。
4.督促區隊及施工單位機電人員按計劃對機電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維修,杜絕井下電氣設備失保失爆,確保所有機電設備保持完好狀態。
5.負責審核區隊的設備檢修計劃。
6.負責建立健全區隊的機電設備運行、檢修記錄和設備檔案,保證每台設備檔案記錄齊全。
7.負責區隊及施工單位的井上下供電係統圖的繪製及修改工作。
8.積極進行技術創新,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成果。
9.參加業務範圍內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措施的製定、事故隱患排查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各類安全風險、事故隱患和其他安全問題立即彙報處理。
10.供電係統設計、機電設備選型設計,圖紙繪製。
11.協助領導做好機電工程管理,負責機電安裝工程現場安全技術施工措施的貫徹督促、工程資料整理建檔。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對機電、運輸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工作進行監督,未對機電、運輸安全隱患進行閉環管理,未向機電副礦長彙報的,罰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