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要求施工,確保掘進工作麵頂幫支護質量符合要求;嚴抓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隱患排查整改。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要求,保持動態達標;對隊安排的、上級部門或安監員檢查出的問題或隱患嚴格按照要求整改落實到位。
7.認真召開班前會,班前分配工作時,必須講清安全;班中檢查時,要積極處理隱患;班末驗收時,要不留隱患。
8.嚴格按照要求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9.作業期間嚴格執行崗位描述及“手指口述”等安全確認製度。
二、考核標準
1.未抓好工程質量,搞好文明生產,班與班之間交接出現安全隱患,未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未向下班交代清楚生產、安全情況,罰款100元。
2.班前班後會,未對安全工作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檢查,班後有總結,罰款100元。
3.經常巡回檢查工作範圍內安全情況,檢查出的安全問題,未及時處理,帶隱患作業,罰款200元。
4.工作麵發生各類事故時,未及時組織搶救處理,保護好現場,罰款200元。
5.出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罰款100元。
機電班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在機電隊長帶領下,全麵負責本隊的機電設備檢修工作,確保工作麵正常生產。
2.嚴格按照礦下達的安全生產任務,合理組織生產,完成各項安全、生產、經營指標。
3.認真學習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熟悉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相關安全管理製度,嚴格按章操作,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
4.嚴格執行隱患排查與整改製度,查找並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真正做到“先安全後生產,不安全不生產”。
5.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當班留有的安全隱患,當班跟班人員必須與下一班跟班人員在現場交待清楚,如未交接清楚,當班人員不得離崗。
6.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施工,確保掘進工作麵施工質量及環境衛生。
7.嚴格按照日、周、月、季檢要求逐項、逐台檢查,每項檢修工作都要認真做好詳細記錄。
8.機電設備檢修時,嚴格執行“誰停電、誰掛牌、誰摘牌、誰送電”停送電製度;檢修液壓係統期間,必須先停泵、卸壓釋放係統壓力後方可進行檢修;檢修前要檢查施工地點頂板、煤壁、支護等情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嚴禁在空幫空頂下作業;檢修完畢後要重負荷試運轉,正常後,方可現場交接班。
9.嚴格按照要求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10.作業期間嚴格執行崗位描述及“手指口述”等安全確認製度。
二、考核標準
1.未組織本班職工嚴格按照檢修標準和“掘進工作麵工程質量標準化”作業,搞好設備檢修和工作地點的文明衛生,落實好設備維修製度,罰款200元。
2.未落實設備包機人員,未將責任落實到每個包機組長及包機成員。罰款100元;設備檢修不到位,設備漏檢而造成的人身及設備事故,罰款100元。
3.未召開班前班後會,對安全工作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檢查,班後有總結,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4.未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未做到設備檢修前先檢查後工作,及向下班交代好設備檢修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罰款200元。
5.設備檢修完後,未組織聯合試運轉,生產班組設備不能正常運行,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皮帶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負責皮帶機的安全運轉工作,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各項規章製度。
2.皮帶機發生故障時,要及時聯係機電工進行處理。
3.當煤矸中含有木材、舊錨杆、大塊煤矸及其他雜物時,清理人員聯係停機後進行清理。
4.要隨時注意觀察皮帶完好情況以及機頭各設備的工作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值班人員彙報。
5.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不脫崗、串崗,不得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並做好責任區的文明生產。
6.認真填寫各種記錄,嚴格按照交接班製度要求進行交接班。
二、考核標準
1.司機不持證上崗、開機前不做檢查對其罰款100元。
2.穿戴不規範、在設備運行中作業對其罰款50元。
3.對安全隱患的排查和處理不到位對其罰款100元。
4.開機前的各項檢查工作不到位對其罰款50元。
5.不按開機步驟操作對其罰款50元。
6.對出現的不良問題處理不及時、不到位對其罰款100元。
刮板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安全法規和各項規章製度。
2.了解刮板機結構及工作原理,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聽從班長和調度指揮,嚴禁違章操作。
3.負責設備的保養、維護工作,班中做到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處理,做到安全生產。
4.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做好現場交接班和設備運轉記錄,搞好包機設備及場地衛生。
5.積極參加礦、區隊舉辦的各類安全培訓工作,提高業務水平,增強安全意識。
二、考核標準
1.不遵守勞動紀律、不現場交接班對其罰款50元。
2.不對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對其罰款50元。
3.出煤時不做檢查各部件對其罰款50元。
4.運行中發現異常情況不及時處理對其罰款100元。
5.對現場衛生雜物清理不合格對其罰款50元。
電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嚴格遵守各項規章製度和各項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服從領導分配,持證上崗,按時完成領導布置的任務。嚴格執行掛牌停電製度,嚴禁帶電作業。
3.操作高壓電器設備,必須按規程作業,帶高壓手套,穿高壓膠靴,站在絕緣台上進行,必須按順序停電,停電後進行驗電、放電接地檢查,再掛停電牌工作。
4.處理事故或高空作業,不得少於兩人,並備有安全帶。電氣設備保護裝置齊全可靠,防止觸電傷人和火災事故。
5.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電器作業規程和有關電器管理製度,熟悉包幹範圍內供電線路、設備性能、電控原理、設備完好標準,按照完好標準和檢修質量標準進行設備檢修工作。
6.認真按照日檢、月檢計劃,對包幹設備進行檢修和保養,按時保證檢修質量和任務,加強設備維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使用的工具必須保證有良好的絕緣性。
7.設備檢修要有專人看管,並圍上欄杆,檢修時防止工具丟在機體內,嚴格執行檢修後現場交接驗收製度,認真聽取操作人員的維修意見,認真做好檢修紀錄。
8.愛護設備、工器具和材料,使用好自帶工具和公用工具,做好修舊利廢工作。
9.檢修完畢後,將線頭、螺絲清理幹淨並打掃現場衛生,待設備正常後方可離開現場。
10.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電纜、電線要設電纜鉤吊掛整齊,做好防潮工作。
二、考核標準
1.不持證上崗、按章作業對其罰款100元。
2.無故不參加各類學習對其罰款50元。
3.不執行檢修停送電製度對其罰款100元。
4.不執行專人停送電製度對其罰款100元。
5.不執行現場交接班、對設備保養不到位對其罰款100元。
設備檢修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設備檢修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熟悉機電設備構造、性能,掌握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檢修規程》、《作業規程》,按《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和檢修質量標準或廠家的技術要求,搞好日常維修和定期檢修。
3.認真對包機設備進行檢修保養,對自製或修複零部件,保證零部件原有機械特性,設備零部件完整齊全,保障設備正常運轉。
4.按照檢修計劃,及時做好設備的預防性檢修和日檢、周檢、月檢工作,對包機設備做好巡回檢查,做好檢修記錄。
5.嚴格按停、送電操作程序,按措施進行電器設備檢修與故障處理,不留後遺症。
6.認真執行設備檢修後現場交接驗收製度,聽取操作人員對設備維修方麵的要求和意見並做好記錄。
7.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現場不能處理的,及時彙報。
二、考核標準
1.不持證上崗對其罰款100元。
2.對設備不執行巡回檢查和保養罰款100元。
3.不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對其罰款100元。
4.對設備故障排除不及時對其罰款50元。
5.對特殊地點對設備不進行防淋水保護對其罰款100元。
6.因設備短缺接續不上而影響正常生產進度對其罰款200元。
架棚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熟悉掌握施工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做到架棚不淋肩、吊斜,不前傾後仰,支架高寬、檔距符合規程措施要求。
2.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開工前找淨迎頭浮矸活石,防止片幫掉頂傷人事故發生。
3.多人作業時相互關照,做好自主保安,提高個人安全防護意識能力。
4.掘進遇斷層或局部冒頂時,應加強頂板管理或采取有效措施,按規定要求正常使用前探梁,前探梁必須緊跟迎頭,嚴禁空幫、空頂作業。
5.遇迎頭頂板鬆軟、破碎或斷層、異常帶,施工時,必須按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要求采取超前頂板管理工作。
6.架棚時,要嚴格按照中腰線進行施工。
二、考核標準
1.未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對其罰款100元。
2.架棚時,未嚴格按照中腰線進行施工對其罰款100元。
3.未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對其罰款100元。
4.不執行現場交接班、記錄不全、不及時對其罰款50元。
打眼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熟悉掌握施工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開工前找淨浮矸活石,防止片幫掉頂傷人事故發生。
2.工作前首先檢查通風、頂板、安全設備、設施、中腰線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工作麵出現嚴重威脅安全情況時,應先撤出人員,及時向隊值班人員和調度所彙報。
3.必須采用濕式打眼,按規程規定灑水滅塵。
4.愛護機械設備、電纜、風水管和風動工具及安全設施,要及時清除巷道的餘煤餘矸,保持巷道清潔。
5.做到不違章作業,做好聯保、互保、自保工作。
6.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術操作水平。
二、考核標準
1.不按規定施工、不持證上崗對其罰款100元。
2.不按巷道作業規定參數施工對其罰款150元。
3.不按照規定支護、不按照規定懸掛各類傳感器對責任人罰款50元。
4.不愛護使用設備、對支護材料造成浪費的對其罰款200元。
5.錨杆、錨索相關要求不達標準對其罰款100元。
6.不執行現場交接班、記錄不全、不及時對其罰款50元。
錨噴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熟悉掌握施工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做到不違章作業,搞好綜合防塵和個人自我保安和安全防護工作。
2.開工前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找淨迎頭浮矸活石,認真檢查噴漿設備是否完好、靈活可靠,在確定安全情況下,方可使用。
3.錨杆安裝必須符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4.噴射前要檢查巷道斷麵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否則不得噴射,噴射前首先要用水衝洗岩麵。
5.噴漿的厚度要符合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規定,水泥、黃砂、碎石配比要符合規定要求,並攪拌均勻。
6.愛護工具、設備和保護安全設施,噴完漿後,要及時清掃噴漿設備,風水管路要碼放整齊,並及時對回彈料進行回收清理,並前要把工作地點的環境清理幹淨。
二、考核標準
1.不按規程措施施工對其罰款100元。
2.高空作業不係安全帶對其罰款100元。
3.對提出的問題不積極處理對其罰款50元。
4.噴漿區域不符合規定對其罰款100元。
5.記錄不全、現場衛生差對其罰款50元。
錨杆(索)操作工安全責生產任製
一、責任範圍
1.認真學習《煤礦安全規程》和工作地點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依據巷道斷麵和錨杆、錨索布置圖進行打眼作業。
2.嚴格敲幫問頂製度,找淨浮矸活石,嚴禁空頂作業,迎頭機載超前臨時支護裝置不完好時不準進行打眼施工作業。
3.堅持濕式打眼、鑿岩,搞好防塵工作,嚴格按規定佩帶防塵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