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注意機械設備、電纜、風管和打眼工具的保護。
5.打眼深度、密度要符合規程規定要求。
6.迎頭多人作業時要相互關照,注意他人的安全。
7.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和安全措施打眼、裝藥、攪拌、安裝,錨固力和張拉符合設計要求。
二、考核標準
1.不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對其罰款50元。
2.未按照安全技術措施,依據巷道斷麵和錨杆、錨索布置圖進行打眼作業,對其罰款100元。
3.未按照要求保護各類設備及工器具,對其罰款50元。
4.未按照作業規程和安全措施打眼、裝藥、攪拌、安裝,錨固力和張拉不符合設計要求,對其罰款200元。
電、氣焊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責任範圍
1.設備檢修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熟悉電焊工的業務知識,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3.工作前要佩戴好防護用具,施工現場有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無易燃易爆物品。
4.高空作業必須要佩帶好安全帶。
5.焊割前,先檢查電焊機和割具以及氧氣瓶、乙炔瓶、減壓器、回火裝置是否良好,不允許沾有油汙,安裝氧氣和乙炔氣表要嚴格按程序進行。
6.嚴禁正負極直接接地,禁止用軌道和管線當地線。
7.電焊鉗不用時,必須與工作物隔開,停止氣割時,要先關乙炔閥,後關氧氣閥。
8.氧氣瓶、乙炔瓶必須分開放置,並不少於5米距離,氧氣瓶禁止放在熱件旁。
9.施工完畢後要檢查現場,清除異物,防止火星複燃,氧氣帶、電焊把要懸掛整齊,電焊機要切斷電源。
10.堅持現場交接班、交接班時應詳細交待機器運轉情況和注意事項。
二、考核標準
1.不持證上崗對其罰款100元.
2.未按照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施工,對其罰款200元
3.不執行現場交接班對其罰款50元
4.作業結束後未檢查現場,清除異物,對其罰款100元。